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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状告财政部者:为维护公民知情权准备上诉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0年01月29日11:21

  对话状告财政部者:为维护公民知情权 已准备上诉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近3年,但实际实行情况却备受争议。法学本科毕业大学生为获取三峡大坝知情权,因遭到拒绝因而对财政部提起诉讼。据悉,上世纪90年代初,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除西藏等地方外,每度电征收3厘钱到后来的7厘钱用于三峡建设,但除财政部2009年在全国人大上公布的三峡大坝2008年收支数据外,其余信息均未公开。

  自2009年9月份以来,任星辉就一直在筹划着向财政部要求公开三峡大坝资金使用情况,但在经过两次向财政部索要信息公开未果后,他于1月26日一怒将财政部告上法庭。他的理由很简单,即他是一个向三峡大坝建设缴纳费用的公民。就在08年,他刚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对话任星辉:我只是把一件小事随手做了

  记者:状告国家财政部,你是一时冲动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任星辉:应该说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很多人也参与了这件事,帮我出谋划策。自从去年(2009年)3、4月份我就开始打算向财政部要求关于三峡大坝的建设费用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当时想的是等它建成以后,但到了9月份,很多关于三峡费用预算的信息都出来了,所以我才正式决定早点提及。

  记者:为什么这么关注三峡大坝工程,是否与自己的工作有联系?

  任星辉:我一直在做一个“三峡观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研究”的网站,想填进它的历史,包括建设大坝的正反方意见,以及费用等。但是我在做网站的过程中,就发现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为三峡大坝出钱的,因为从交电费的时候我们都要交钱给三峡大坝基金。但是,三峡大坝基金包括它整体的费用使用情况却没有几个人知道,所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觉得作为一个公民,我有资格去要求财政部将信息公开。

  记者:据你了解,三峡大坝建设基金也就是我们公民缴纳的费用现一共有大概多少钱?

  任星辉:三峡工程建设基金2008年的决算的数据为:收入202.59亿元,支出204.56亿元;2009年的预算数据为:收入160亿元,支出198.15亿元。也就是说截至目前,即使不计入2007年的数据,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至少已累计到位1000亿元。截至2009年8月底,三峡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1514.68亿元,预计最终投资不超过1800亿元,可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投入要占到最终投资的至少的比例,也就是一半以上,由此足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对该工程贡献之巨。

  记者:当时在向财政部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有没有一些挫折?

  任星辉:我是10月12号区向财政部提起申请的,当时申请的名义是做科研。我打了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电话,可他们说正在开会,让我把材料放在传达室,但传达室也说不能接受材料留置。后来,我就要求这个办公室给协调安排人员来取,因为我想要一个签收回执,最后他们还是派了人来。也就是10月29日,财政部打电话问我要我的开题报告,我回绝了,因为这不是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的必须材料,后来他们传真了延期答复告知书,也就是说延迟到了11月20日。但他们在11月16号的时候就给我回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绝了我的申请。

  记者:当时财政部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任星辉:说是我所需申请的信息与我本人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并无直接关联。依据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可是我注意到,意见的第十四条原为“与本人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可他们用了“并无直接关联”,多了“直接”两个字,含义大不相同了。

  记者: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于自己无关?

  任星辉:我是学法律的,并且一直在研究国家信息公开的条例,包括财政部也一直在喊“阳光财政”、“信息公开”的口号。我只是想知道,信息公开做得怎样,到底能到什么程度?财政部又到底能以何种姿态对应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当然,三峡大坝工程我们每个人都是交了钱的,我们有权利要求政府公开财务信息,它是一个公共设施,我们也都是用电的,所以它花了多少钱、建设的怎么样了与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怎么能说和我无关?

  记者:是什么促使你状告国家财政部的?

  任星辉:在我向财政部第一次申请被打回来后,我又在法定期限的两个月内进行了行政复议申请,结果财政部不予受理。所以,我只能是通过诉讼的形式来捍卫我的权利。

  记者:你期望通过诉讼达到一个怎样的目的?

  任星辉:就是想让法院判决,让财政部纠正错误的行政决定,并最后公开三峡大坝的财政使用信息。因为从1992年到现在,只有2008年的信息公开了,可其他年份的我们也有权知道。

  记者:当然也有人认为你是哗众取宠,为了出名而这么做的,你自己怎么看?

  任星辉:呵呵(笑),我没有想过出名,出这种名了对我有什么好处?我做这件事,只是因为我是学法律的,我对公民权利啊这些特别敏感,并且自己的个人兴趣也比较关注公共财政的使用情况,比较关注信息公开。我自己觉得它是一件小事,我只是把自己该做的做了而已,如果每一位公民都能把自己该做的小事情都做了,那么这个社会才会进步。

  记者: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对法院的立案有没有信心?

  任星辉:还是继续等吧,按照法院7天是否接受立案的期限,在这个月底应该会有结果。说起信心,我从一开始做这件事情就没有报多大的信心,但是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了就好了。我这两天都在想,是不是该着准备些上诉书了,到时候一中院不给我立案,我就直接交上诉书。

  郝劲松:任星辉让我看到国家的希望

  在这个事件中,郝劲松不只是一个旁观者,其实他也是一个参与者。在任星辉缺乏诉讼经验的前提下,郝劲松正是任星辉“幕后”的那个老师,指引他完成了这一系列的诉讼程序。而在郝劲松的博客中,他这样评价任星辉:“因为有任星辉这样的公民,我们看到这个国家的希望。”

  记者:你怎么看待任星辉状告财政部的这件事情?

  郝劲松:我觉得非常好。三峡大坝从公民电费里扣钱这个事情,它本身就是违背《物权法》的。《物权法》规定,征收任何非国有资产,都必须通过法律的规定。但“三峡大坝建设基金”这个钱的征收是国务院下达的命令,是没有经过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真正的法律程序几乎没有,所以它是违法的。本身都是违法的,现在还不给公民信息公开,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记者:就是说它不是我们必须缴纳的?

  郝劲松:每个人交的钱虽然少,但这么多年下来,任星辉统计了也有很多钱。我用电,但我是买电的,三峡大坝建设基金给我有什么关系?更何况,建设三峡大坝我当初就是十分反对的,当时国内意见分为两派,其实很大一部分人都是反对的,现在倒好,本来就不赞成修三峡大坝,可现在还要给你建设交钱?

  记者:对财政部的回复函你是怎么看的?

  郝劲松:财政部不是立法机关,也无权做出司法解释。相反最高法院为了贯彻实行《信息公开条例》,还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财政部给(任星辉)回复的告知书,多了“直接”两个字,什么叫“无直接关联”,法律条文怎会这么模棱两可?财政部作为信息公开的一级部门,没有做到用法言法语。

  记者:你对任星辉状告财政部的这次事件的结果看好吗?

  郝劲松:国家制定《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出发点式好的,但遭到了一些部门的抵制。我曾经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在华南虎事件中,我就申请国家林业局信息公开,可它给我打回来了,我又告国家林业局,可法院也不予立案。在目前的情况下,任星辉做上诉的一些准备,也是必须的。(特约记者 拾年)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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