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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四宗罪” 文强提出多项异议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2月02日19:42
2月2日,文强出庭受审。新华网发

  中广网重庆2月2日消息 (记者刘湛)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52分报道,重庆众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今天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被告人文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上午开始的庭审中,公诉机关除了指控文强上述犯罪事实外,还指控文强犯有强奸罪。由于涉及隐私,对于强奸罪的指控随后将进行不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查明,文强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下属升迁、工作调动及社会单位承揽工程等提供帮助,受贿1600多万元,另有1062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并包庇纵容王天伦、龚刚模等6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犯罪活动。对于此前,有媒体提及的与到重庆演出的多位女明星有染一事,公诉机关没有提及。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文强提出了多项异议。主要包括,被控的110多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70多起是自己过生日或春节拜年朋友赠送的钱财,自己并没有为他们谋取利益;被控包庇纵容的6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与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龚刚模和马当只是在春节吃过一顿饭,收了拜年的红包,之前和之后都没有接触等等。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湘廉认为,公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制约是引发文强一案的重要原因。他提醒广大干部及公安干警:权力行使必须严格依法。

  刘湘廉:不能有贪念,更不能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最后葬送自己,对于社会和政府来讲,对这种反面教材,加强典型宣传、教育。

  在法庭外,上千群众从重庆及周边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注文强受审。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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