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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各地土地出让总价款近1.6万亿元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2月03日08:47
  人民网北京2月2日电 (记者于猛)今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09年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供应1.04万公顷,同比增加30.9%,较好地确保了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供应。2009年土地出让总价款大幅增加。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10.2亿元,同比增加63.4%。

  不得改变保障房用地性质

  统计显示,2009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9年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供应1.04万公顷,同比增加30.9%;棚户区改造用地实际供应0.3万公顷;农村危房改造用地实际供应0.9万公顷。

  据悉,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调整供地结构,提高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的比例。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有关通知,城市申报住宅用地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中小普通住房用地占比不得低于70%。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说,今年国土资源部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根据2009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完成情况,督促各地进一步修订完善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分类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时序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经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廖永林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以及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规划配建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应实行有偿使用,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土地供应后,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性质。城乡规划调整后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应由政府收回土地。同时规范土地使用合同管理,严格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开竣工时间、违约责任等约束性条款。

  保障房用地情况每半年公布

  据悉,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后监管,国土资源部每半年将公布一次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对没有按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和竣工、按合同约定提供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将督促限期完成开发。对严重违法违规又不纠正的企业,要禁止其通过划拨和出让方式取得新的土地。同时将建立保障性住房供地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将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对此表示,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在当前中国楼市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期待各地严格执行该政策,并真正把供出去的土地形成房屋供应量。

  去年土地供应总量大幅增加

  今天公布的2009年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结果显示,全国土地供应总量大幅增加,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比例略有提高。全国土地供应总量为31.9万公顷,同比增加了44.2%。其中,工矿仓储用地、房地产用地和基础设施等用地供应量分别为11.9万公顷、10.3万公顷和9.7万公顷,同比分别增加44.1%、36.7%和53.0%,分别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7.4%、32.2%和30.4%。其中,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比例提高了1.8个百分点。

  结果还显示,2009年土地出让总价款大幅增加。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10.2亿元,同比增加63.4%。其中,招拍挂出让价款15098.5亿元,同比增加66.5%。房地产用地供应量增幅较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则减少。住宅用地供应7.6万公顷,同比增加38.8%。在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6.4万公顷,同比增加36.9%。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款13391.8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84.2%。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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