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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当庭翻供 被控四罪均不认(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2月03日09:23
文强(中)与妻子及手下“三大金刚”受审

  对于巨额钱款,辩称“老婆所为,自己不知情”因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审理将不公开

  东方网2月3日消息:受贿、包庇黑社会、强奸、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份长达51页的起诉书,公诉员花了近2个小时才念完。昨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在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受审,这是“名震江湖”的“文二哥”首次以被告人的身份亮相于众。同堂受审的还有文强的妻子周晓亚以及文强昔日手下“三大金刚”。

  一身黑色便装的文强,留着短发,面庞白净,很镇定地走入法庭,站到正中间的被告席上。

  在法庭调查阶段,面对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两轮提问,文强用一口重庆话应答如流,持续近3个小时,仍然中气十足,说到激烈处还会提高分贝。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文强一改此前的供述,当庭否认自己接收了巨额贿赂,与黑社会划清界限,同时矢口否认强奸罪。被控4宗罪,他一宗也不认。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则没有“修炼”到那番境界,被问到“别人为什么送钱给你”时,她一句“因为我是文强的老婆”惹得全庭哄堂大笑。

  据悉,整个庭审将持续五天。

  受贿之辩

  “大多是生日和拜年送礼,对方没要求”

  “我不认为这些钱是受贿,他们也没有提出要我办事的请求,很多礼品都是我过生日和春节拜年的馈赠。”对于公诉人指控的受贿罪,文强立刻提出“有异议”。

  文强表示,有些钱款并非是自己利用职权收取的贿赂。“里面有70多项是我过生日以及春节期间别人送的礼品。”文强解释,他的生日是农历腊月十七,在公诉人指控的受贿事项中,有很多是发生在2月份,这些都是别人来拜年或庆生送的,并没有提出任何要求。

  文强称,春节给领导送礼的现象在此前的重庆公安系统内比较普遍。自己多次接受外币也非受贿。“这些都是多次出国期间好朋友送的,对方也没有任何请求。”他举例说,曾维才送他的10万美元和60万港元,都是在2005年3、4月份到越南和泰国参加公安机关交流时送的,他和曾是老朋友,曾送钱并不是行贿。

  “钱是老婆背着我拿的,我压根不知道”

  “很多钱都是周晓亚收的,我压根就不知道。”文强对收受贿赂这样辩解,并将责任推到妻子周晓亚身上。

  起诉书上,多项指控显示:某年某月某日,文强通过周晓亚在其位于重庆的家中收受某人所送多少钱等。对于这样的说法,文强不认可。

  文强辩解,这些钱多数是妻子周晓亚背着他收的,结果却变成“他通过妻子收钱”。“比如周红梅和周晓亚亲如姐妹,她送给周晓亚多少钱,我根本就不知情。”“我也没有授意她去收,并帮人家办事。”文强表示。

  涉黑之辩

  “和黑老大只是普通朋友”

  “王小军只是认识,马当是饭桌朋友关系,龚刚模也只是一起唱过一次歌,这能算包庇纵容黑社会?”庭审调查阶段,文强极力撇清自己和黑老大之间的关系。

  “2004年,公安机关到"大都会"吃完火锅后,大家提议到豪诚国际商务会所唱歌,有民警认识王小军(会所经理),他知道我来后就过来敬酒,就这样认识的。”

  关于认识岳宁的过程,文强称是在其开设的白宫夜总会唱歌时认识的,对方过来给他敬酒。关于龚刚模,他解释称在保利夜总会唱歌时,对方过来送上一个红包,然后就认识了,但无深交。

  至于马当,文强表示只是和他吃了顿饭,之后没有联系过。当公诉人问文强是否知道这些人经营的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犯罪活动时,文强表示,没人向他检举和举报,他不知道,所以也没有派人查过。

  “我讨厌谢才萍,与她无来往”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自己包庇谢才萍等黑社会组织,文强辩解:“谢才萍是我弟媳,但我压根与她没有直接来往,我讨厌她。”文强首次谈到家庭内部矛盾,他说,自己之所以和弟媳谢才萍关系不好,是因为谢才萍不上班后长期和一些人赌博,还不孝敬老人。“我父亲去世后,我就从来不跟她有交往。”

  针对公诉人询问谢才萍在一次赌博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文强曾给下属分管案件的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队长赵利明打电话,希望关照的情况。文强称:“没有此事。”

  文强说:“我压根就不知道谢才萍开赌场,也没有人举报和反映。我怎么可能包庇她”。

  财产之辩

  “当时物品按现在价格算不合理”

  检方指控,文强家的财产达到1062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对此文强表示:“不知道是如何计算,不清楚。”

  等到辩护人杨矿生提问时,文强则对财产的计算方式提出质疑。“当年收的五粮液,烟酒等物品,估算时却按照如今的价格来算,有些偏高。”文强还提出,当年的外币汇率也与现在不同,美元、港元也按现在的汇率换算,不大合理。

  文强还对那幅山水画的估价表示不能接受,认为估价364万元不公正。文强妻子表示,文强认为这幅画是假的,抱怨赵利明“弄幅假画来唬我”,一度将它丢弃至柴火间。

  强奸之辩

  只回应了一句“完全不是事实”

  对于检方指控的强奸罪,文强回应了一句“完全不是事实”。昨日法庭宣布,因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对这一部分的审理法院将不对外公开。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结识了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巫某某(1986年出生)。同年8月,文强安排王佩(另案处理)先后将巫某某带至重庆渝北区一餐馆和一宾馆吃饭、唱歌,并让巫某某饮下大量白酒致其酒醉,后将她带至酒店房间。文强遂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和巫某某发生性行为。2008年9月、10月,文强先后两次在宾馆房间和她发生性行为。2009年7月,文强的犯罪行为被举报。

  除了文强外,昨日同堂受审的其他3名前警局干部中,有2名也涉嫌强奸罪。分别是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以及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

  不过,对这些罪名进行认定存在难度。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于2009年12月26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又退回补充侦查。2010年1月12日,重庆市检、市公安局重新移送审查起诉。重新起诉的起诉书中,黄代强和赵利明的强奸罪不在其列。

  文强老婆周晓亚供诉:

  有几套房子我得扳手指算

  文强接受法庭调查完毕后,文强妻子周晓亚出庭受审。与见惯大风大浪的文强相比,周晓亚显得异常紧张,出现数次答非所问的情况。不过,她的慌张也在庭上交代出一些与文强截然相反的细节。

  “送钱只因我是文强老婆”

  周晓亚入庭后神情紧张、神志恍惚,面对公诉机关“对受贿的情况有无异议”的询问,她直接回答“无异议”。

  随后公诉机关发问:“你究竟收了周红梅多少钱?”周回答“100多万”。在介绍周为什么给她送这么多钱后,周晓亚说,因为周红梅是自己儿子的干妈,自己为周红梅办了不少事情。周晓亚举例称,公安局外墙的装修都是文强给有关部门打了招呼,周红梅才承包下来的。周红梅还分给她家35%的装潢公司股份。

  周晓亚也承认多次收到丈夫文强下属赵利明和陈涛、黄代强送来的钱,理由是这些人都是找文强想升迁帮忙。

  “你知道这些人为什么给你家送钱吗?”公诉人问。

  恍惚了几秒钟后,当公诉人再次重复询问这个问题时,一时情急的周晓亚用重庆方言回答“因为我是文强老婆撒”,惹得全场哗然。

  “我收的钱文强都知道”

  针对文强表示部分钱物由周晓亚所收,他并不知情的说法,公诉人向周晓亚进行询问。“我收的钱在事后已经告诉文强,他自己也清楚。”周晓亚说,“我肯定要告诉他是谁送来的钱,是想升迁还是办其它事,收了人家钱总要给人家办事吧,文强都知道的。”

  周晓亚还交代,自己收的钱都记在一个小本子里,只有少数几笔几千元的没有记。

  周晓亚还证实,谢才萍因赌博被抓后,文强曾给下属赵利明打电话,希望予以关照。而并非文强所言自己没有插手谢才萍的事情。

  “别墅装修花了100多万元”

  “你家有几套房子,别墅是怎么回事,请你如实回答。”公诉人询问周晓亚。

  听到这个问题,周晓亚开始低头思考,几秒钟过后,她喃喃地说:“几套房子,我得扳指头数数。”引来现场一片笑声。随后她伸出指头说:“好像是八套吧。”

  根据周晓亚交代,这些房子都是在1990年到2009年买的,有坐落在繁华闹市区的,也有在郊区很好的路段的。

  她专门提到在武隆县的双子别墅,修房子就花了160万元,后来装修又花了100多万元。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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