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公贺新禧”功夫在“禁令”之外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2月08日10:11
随着春节的日渐临近,一股影响极坏的“公贺新禧”之风也加速在各地蔓延。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打着“为本单位利益着想”的旗号,想方设法用公款给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送礼,名曰“恭贺新禧”,实为“公贺新禧”。为此,从中央到地方,遏制“公贺新禧”的通知、禁令纷纷出台。(2月6日人民网)
“公贺新禧”花样迭出——有的给上级送土特产,名曰做广告,扩大地方知名度;有的给有权部门和个人送“信封”、发“奖金”,名曰资询费、指导费;有的给有权人家的老人、小孩塞红包,名曰“压岁钱”;有的是单位之间互相送礼,公家出钱,个人得利……从农副产品、名烟名酒到金银首饰、有价证券等,可说是无所不敢,无所不为。
尽管“公贺新禧”者的托词冠冕堂皇,也常常经过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但终难掩盖其背后包藏的慷国家之慨、建个人感情围墙的险恶用心。有的是投桃报李,搞感情投资,以期日后得到领导“关照”和“提携”;有的是为了小团体利益,借拜年来封上级的口,以博得好名声;有的则是为了中饱私囊,小额“拜”年,大额报帐……
尤须警惕的是,由于“公贺新禧”发生在春节这个其乐融融的的特定环境里,对那些平时有所求又不好明示、想送礼又怕惹人眼的“公贺”者来说,借此机会“曲径通幽”,既达到了个人或单位的某种目的,又免去了行贿的嫌疑,而收礼者也以所谓的“人之常情”聊以自慰,对这种“含金量”越来越高的“公贺”,心安理得地“笑纳”。
这种变味的“公贺新禧”,“贺”疏了党群干群关系,“贺”歪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贺”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一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这种节日腐败三令五申,严加禁止。但不容乐观的是,看似铁桶般的“严禁”和“不准”背后,“公贺新禧”却势头不减,手段翻新,少数私欲膨胀的当权者,早就对此等例行公事的“行政辞令”产生了“抗药性”。
在我看来,遏制“公贺新禧”,真正缺少的并不是通知和禁令,而是严格按通知和禁令狠抓落实的决心和行动。如果处理的范围和硬度不再是“一般”或“原则上”,而是“一律”;处理的标准是“先行免职”,而不再是“批评”“教育”。如果春节后,真有“送”“收”的官员被“一律”降职丢官或蹲大牢,还用得着年年节前反复吟唱“同一首歌”吗?(高福生)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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