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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

来源:卫生部网站
2010年02月09日09:39
  ——在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卫生部部长陈竺

  (2010年1月5日)

  同志们:

  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是全面启动医改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开好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同志非常关心卫生工作,将在会议期间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2009年卫生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全面动员部署2010年重点卫生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下面,讲三个方面内容,供大家审议讨论。

  一、2009年卫生工作取得令人鼓舞的新进展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医改意见》)及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政策措施,医改工作全面启动;面对突如其来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卫生系统积极防控疫情,救治患者,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卫生部门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受到群众支持欢迎。这一年是考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综合能力的一年,是展示全国卫生系统良好服务和保障能力的一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加强卫生工作的一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医改工作开局良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各地时关心医改进展,关心广大卫生人员生活,关心艾滋病等患者健康,鼓舞了卫生系统热情和干劲。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医改工作,多次深入医疗卫生系统进行调研,鼓舞了士气。国务院分别在4月、9月和11月三次召开会议,李克强副总理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专门部署医改工作。克强副总理还先后主持召开5次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医改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工作安排。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加快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手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认真筹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改工作达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人民群众正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防控成效显著。面对全球范围暴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全国卫生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指示,发扬抗击非典精神,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支持,坚持依法科学防控,针对不同疫情阶段及时调整防输入、缓扩散、减危害的防控策略和措施。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国家法定传染病管理,抓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扩大和完善流感监测网络,掌握疫情动态和病毒变异情况。争分夺秒研发疫苗,组织疫苗生产供应,我国率先在世界上大规模接种甲流疫苗并取得良好效果。设立定点救治医院,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控制院内感染,加强重症病例救治。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预防治疗效果。坚持科学防控,加强科技支撑,注重成果应用。加强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宣传防病知识,增强公众信心。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最大限度减轻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严防鼠疫、手足口病、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提高处置能力。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新突破。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科学调整补偿方案,加大支付力度,严格控制基金结余比例,筹资水平达到人均100元,努力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国务院确定的2009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截至9月底,参合人口达到8.33亿,参合率为94%。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补助资金627亿元,4.9亿人次获得补偿,1560万人得到健康体检。全国三分之一的地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效果良好。进一步提高住院费用补偿比例,50%的地区提高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以上,农民群众得到实惠。陕西、安徽、云南等地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浙江、广西等地启动市级统筹试点,各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成立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价格,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加强全程质量监管。各地健全政府主导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任务。开始在全国30%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北京、宁夏等地在全辖区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效果显著。

  (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央下达专项资金200亿元,支持986个县级医院、3549所中心乡镇卫生院、115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项目管理规范,工程进展顺利。城乡对口支援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得到进一步加强,900所城市三级医院与2200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河北、甘肃等地实施效果良好。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青海、新疆等西北五省区全面落实对乡镇卫生院补助人员工资政策。全国已有25个省份对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补助,部分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安徽省按每1200名农村人口补助8000元的标准,为乡村医生提供补助。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93%的县级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北京、上海、浙江杭州、四川成都等地积极推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江苏、山东等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倡导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

  加快四川、甘肃、陕西地震灾区医疗卫生系统重建工作。三省和对口支援省市认真落实任务,加快建设项目进度。截至2009年11月底,开工1531个项目,竣工760个项目,落实资金123.6亿元。灾区医疗卫生系统恢复重建总体进展顺利,项目工程质量良好,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井然。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和服务标准,6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已启动。各地制定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经费渠道,细化服务内容和要求。江西、上海等7省份提前完成三年为8-15岁人群接种乙肝疫苗的工作。6个省份制定实施消除燃煤型氟中毒方案,其中河南完成全部改炉改灶任务。各地制定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育龄妇女补服叶酸实施方案,陕西等地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免费政策。重庆开展“健康重庆”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善居民健康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公共卫生任务。

  加大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力度。目前全国已经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在内蒙古、辽宁等13个省份开展麻疹免疫强化。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健全地方性氟中毒等5种地方性疾病的防治机制。做好心脑血管病综合防控、癌症早诊早治、糖尿病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社区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积极开展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

  (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成筹备,医疗管理得到加强。认真研究公立医院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制订试点工作指导性文件,遴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筹备就绪。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体系,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和专科能力建设,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稳步提高医疗质量。科学制订临床路径,已发布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在60余家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启动“医疗质量万里行”工作,对近300家医院和110余家血站进行质量和安全督导检查,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强化血液管理,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99%。进一步扩大护士队伍数量,调整结构,改善素质,建立和完善分级护理制度,提高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开展大型医院巡查,积极探索建立医院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筹备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逐步解决群众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天津、上海等地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变动趋势,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安徽芜湖、黑龙江漠河等城市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有效实现方式。山东潍坊落实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责任,加强监管,取得较好效果。广东和云南昆明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探索管理办法。黑龙江开展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提高院长管理能力。

  (八)食品药品监管得到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努力形成新的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整顿工作,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加大案件、事故查处力度,已初见成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公布黑名单。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对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重要环节进行整顿。重点打击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非法行为。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建立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系,基本完成乳品安全标准清理,全面启动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问题与策略,编写《中国食品安全状况》。

  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安全问题,加强监管,提高能力,改善效果。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提高药械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新版《中国药典》编纂工作。加大药品抽验力度,排查上市药品风险,组织对中药注射剂等开展再评价。建立部际联合打假工作机制,积极处置多起药品安全事件。建立检验检测方法,严格审评审批和产品批签发,保证甲型H1N1流感疫苗在全球率先上市,并达到安全有效可靠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加强用药知识普及,收到明显成效。

  (九)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体系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加强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联合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进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大型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妥善处置尘肺病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和儿童血铅超标等社会关注的事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十)中医药事业取得新发展。中医药工作紧紧围绕《医改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进展。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以及科研体系初步建立,中医药治疗甲型H1N1流感凸显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大批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和实验室,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发挥了关键作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开展三年以来,产生广泛而深刻影响,传统中医药文化得到弘扬。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重要突破,由我国发起的《传统医学决议》在世界卫生大会上顺利通过。

  (十一)其他各项卫生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卫生问题,推进医改任务落实和基层卫生科学发展。

  加强反腐倡廉,推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力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规范医疗投诉管理,推动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积极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监管,保证中央拉动内需资金真正发挥有效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为做好卫生工作提供坚实的纪律监察保证。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加强。积极做好在专业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单位推行绩效工资的有关工作,积极筹备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基层适宜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中西部社区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和总结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围绕深化医改,加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培训,提高贯彻落实卫生政策的能力。

  卫生科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施重大科技计划和建立行业公益性专项基金,解决重要而迫切的卫生问题;强化应急性科技支持,卫生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推进科技平台建设,为重大疾病防治提供重要保障。“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基本完成计划任务部署并顺利实施,中央安排经费80多亿元。深入推进科普工作,推广适宜技术。

  国际卫生合作交流成效明显。围绕深化医改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主动沟通信息,加强宣传,扩大合作。参与世界卫生组织活动,广泛开展多边、双边卫生交流合作,新签、续签一批政府间合作协议,有效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加强我国卫生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援外医疗队工作,认真解决援外人员工作和生活问题。落实中央对港澳台政策,通过卫生合作交流,促进两岸四地加强联系。

  全面加强卫生法制工作。《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新发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7个部门规章,卫生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地方卫生立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化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探索信访工作规律,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保健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和健康,积极支持他们发挥参谋和咨询作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几点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将长期改革目标和当前紧迫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体制机制创新和重大疫病防控之间的关系,既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实现长期目标,又要妥善做好疫情处置等紧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必须坚持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结合起来,既要保证中央政策政令畅通,维护我国卫生体制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又要充分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中创新发展;三是必须坚持将落实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结合起来,在深化医改中不断提高和改善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尊重医学科学,改善卫生人员待遇,将广大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凝聚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中来;四是必须坚持将卫生部门的工作与其他部门的支持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优势,积极发挥其他部门支持帮助卫生工作的热情和资源优势,努力形成合力。

  同志们,在过去一年中,卫生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英明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热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卫生部向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提高能力,深化医改

  在不断取得进展和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卫生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卫生系统一定要增强紧迫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一)深刻认清形势和挑战,增强做好卫生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卫生工作是国家强盛之基,民族复兴之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倍受党和政府重视,倍受人民群众关注,倍受国际社会瞩目。卫生系统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不断进取。

  第一,做好卫生工作的紧迫性更加突出。从国际来看,世界范围的卫生改革方兴未艾,我国卫生改革备受国际社会瞩目,改革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际影响。从国内来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要求加快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这次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对卫生改革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一环,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行动规划。用十年的时间建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虽然有工作基础,但绝非易事。从医改近期目标来看,要用三年时间,在五项重点领域取得突破,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时间更加紧迫,任务更加繁重,压力更加巨大。

  第二,多重疾病负担带来严峻挑战。传统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生活方式疾病、生态环境疾病、损伤、中毒、职业病等对人口健康造成明显危害。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尚不发达的国家,需要同时面对多重疾病负担的巨大挑战。全球气候变暖也给改善健康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做好卫生工作的难度加大。200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慢性病例数已达到2.1亿,由慢性病带来的死亡占居民总死亡的80%以上。各种伤害造成的死亡已成为第5位死因。我国面临多重疾病负担挑战的局面将长期存在,须臾不能放松防治任务。

  第三,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伴随全球化进程加快,我国国际交往的广度深度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不安全因素增加。从近年情况看,先后发生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疫情,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明显。同时,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和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错,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复杂多变,目前正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显和事故高发阶段,形势严峻。各类食品安全、饮用水污染和职业病危害事件以及恐怖主义等极端势力威胁时有发生。地震、洪水、生产事故等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也对公共卫生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加强卫生保障能力建设既是现实客观要求,又是长远战略必需。

  第四,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期望尚有较大差距。从卫生发展内外环境关系来看,我国卫生事业长期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是社会发展领域中的“短腿”,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2008年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仍有41.2%的居民对门诊服务不满意,44.2%的居民对住院服务不满意。从卫生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来看,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保障公益性的体制和机制,尤其是公共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公共筹资薄弱而分散。从卫生事业内部发展来看,卫生资源分布仍不合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医疗和预防康复之间、中医药和西医药之间、卫生服务的不同层次之间发展不平衡。从卫生事业发展方式来看,重外延、重规模、重硬件、轻内涵、轻效益、轻软件的问题比较突出,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没有得到有效转变。从当前医改工作情况来看,有的地方经费落实不到位,保障机制也不健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五项重点任务落实不协调,人民群众对医改的好处感受还不够深刻。从卫生服务来看,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比较突出,服务方式和态度距离群众要求有较大差距,医患关系存在局部不和谐的严重问题。克服上述问题,既需要有长期努力奋斗的思想准备,又需要有锐意进取的改革精神,更需要有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信心,才能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取得成绩。

  (二)切实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卫生系统履行职责的能力。面对繁重的卫生工作任务和日益突出的卫生工作重要性,全国卫生系统必须正视自身的职责,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适应做好卫生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能力。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卫生系统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自觉把卫生工作放到党和政府工作的全局高度来谋划,坚持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发展道路。

  二是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卫生工作的社会性强,涉及范围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密切。要做好卫生工作,必须加强对人文社会管理科学知识的学习,掌握哲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联系卫生工作,学习卫生经济学、卫生管理学、社会医学等,开阔眼界,提高学养,增长才干。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人员的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注重培养卫生工作人员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要紧密联系卫生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提高依法履行职责和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是加强公共政策学习,提高统筹协调发展卫生事业能力。要认真学习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尤其是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学习借鉴其中对卫生改革发展有启发价值的内容,丰富完善我国卫生政策体系;要认真学习研究建国以来我国重要的卫生政策,了解历史,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不断继承和发展我国卫生政策体系;要认真学习研究全球卫生政策,既要关注发达国家的卫生政策,更要密切注意发展中国家的卫生政策取向和动态。要在不断吸取国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中、西医药体系并存的实际,把卫生政策制定好、贯彻好、落实好。

  五是加强卫生科学知识学习,提高把握卫生发展规律能力。卫生行业是知识和智力密集型的服务行业,不懂得卫生科学,难以做好卫生工作。近年来,医学科技迅猛发展,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迫切需要更新知识,把握医学发展规律。广大卫生人员处在为群众健康服务的第一线,更要紧跟医学发展潮流,用适宜技术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

  六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把加强学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鼓励创建学习型科(处)室、学习型单位,进而在全国形成学习型卫生系统,为构建学习型社会作出贡献。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在全国卫生系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加强管理干部教育,本着实事求是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好培训内容,切实保证效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好四大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医改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改革任务,中央有关四大体系的政策措施已经明确,要深入贯彻落实。

  第一,科学统筹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两大体系,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在医改文件中,把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进行了区分,分别赋予不同的功能定位,分别制定相应政策,但是,两大体系的划分不意味着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和医疗服务内容的割裂。恰恰相反,两大服务体系必须加强功能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将防治任务落到实处。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经验。面对疾病新的流行特点和我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长期分设的格局以及人民群众希望得到全面连续健康照顾的迫切愿望,更要加强两大服务体系协作与融合,增加互动和支持。

  从工作角度来讲,目前促进两大体系结合的环节主要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人才培养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多重任务,接受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二、三级医院的业务指导。在面向人群服务方面,还承担着健康“守门人”的作用,负责转诊和分流病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面向居民提供连续、全面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更需要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积极有效配合,医疗机构要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反应能力,及时报告疫情等信息,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及时调查分析,研究公共卫生措施,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在人才培养方面,要造就一批既掌握临床医学又掌握预防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中都要有这样的人才。只有这样,整个卫生系统的服务和保障能力才能得到明显提升。

  两大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都要坚持公益性的导向,这是由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医改意见》中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是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对此,要深刻理解。所谓公共医疗卫生是指政府利用公共资源举办的医疗卫生事业,具体是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就是要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事业一定要体现公众均等受益的原则,各级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体现社会效益第一的运营原则。在健全和完善两大服务体系的工作中,要始终牢牢坚持公益性这一基本导向,绝不动摇。

  第二,正确处理医疗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病有所医。医改从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两方面着手,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一方面,要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把全体社会成员组织起来,共同抗御疾病经济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水平,改善质量。两者相辅相成,不能偏废也不能偏袒一方。医改中坚持既补需方,又补供方的方式,比较好地兼顾供需双方的利益和诉求。应当看到,补助需方的医疗保险基金也要通过服务过程流向供方。但这一补助方式要求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医疗机构要主动适应这种补助方式。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都承担着控制成本、降低患者个人医药费用负担的责任,医疗机构要合理诊疗,严控费用,医疗保障机构要改善基金管理,加大支付力度,及时结算费用,减少过多的基金结余。此外,在改革支付方式上,两大体系也要密切协作,认真探索适合国情的、既能保障服务质量、又能控制成本、还有利于医学技术发展的支付手段。

  从规律和本质上来讲,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都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卫生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医疗保障体系的功能是为医疗服务进行筹资,分散个体就医的经济风险,因而是卫生筹资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医疗服务体系主要解决的是服务提供、可及性和质量安全问题。这需要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注入资源,维持可持续发展。因此,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密不可分,应当统一在卫生体制框架内协调发展,两大体系要相互支持,共同构成中国特色卫生体制的重要基础。

  国际上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筹资广泛采取“一体两翼”的管理体制,由大卫生部门既管医疗机构,又管医疗保险资金偿付。我国的新农合制度也采取这样的制度安排,在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和控制医疗费用之间取得了良好的平衡,以非常低的筹资水平,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风险问题,效率较高。一定要坚持和弘扬这一管理体制的优势,通过有效兼顾供需双方的要求,严格控制费用上涨,使新农合基金发挥更大效益,让农民群众尽可能多地得到实惠,展示制度的优越性。

  第三,准确把握医疗服务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之间的关系,努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从医学规律和治病救人的需要看,医疗服务体系与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之间密不可分,药品是医疗服务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也是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医疗服务是药品使用的载体。从国际经验来看,临床药学的发展充分证明医离不开药,药更离不开医,医和药在技术和临床服务上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医改文件中提出,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其宗旨和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攻克疾病,改善健康。医药分开,其实质和内涵是指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逐步取消以药补医的旧机制,建立发展医疗服务的良性新机制,增加公共投入,使发展卫生事业的责任回归到政府和全社会,而不是由得了病的患者——这一需要社会帮助的人群通过多支付药品加成来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因此,中央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首先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完整性和实施效果,必须从保证生产、提高质量、促进流通、控制价格、合理使用、增加报销、完善补偿等环节衔接政策,统筹推进,才能达到便民利民惠民的良好结果。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要从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的角度来理解,更要从维护和促进中华民族健康素质的高度来认识。受利益驱动和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药物不合理使用状况十分严峻,尤其是抗生素不合理使用问题突出,这不仅造成卫生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危害民族健康。因此,要下决心把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起来,还要巩固完善。当前,尤其要抓好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和提高报销比例等环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积极变化,群众才能更加拥护这项制度。

  三、全力做好今年的重点卫生工作

  2010年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卫生工作,对于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目标、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今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卫生系统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确保参合人数稳定在高位,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的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三是提高补偿比例。力争使政策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比2009年再提高5个百分点。四是巩固门诊统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和模式。五是保持管理体制稳定。鼓励经办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和管理及技术优势,面向新农合以外的更多人群提供保障服务。六是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范管理、考核和监测,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七是探索总额预付和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八是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制定工作,为促进新农合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一是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不少于6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的二、三级医院也要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二是严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积极推行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提高流通效率,减少中间环节,让利于民。三是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三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要达到相应的要求。四是鼓励各地落实补偿政策,积极探索村级卫生室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减轻群众负担。六是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和交流经验,防范重大问题发生。七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使用基本药物。

  (三)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落实好本年度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各地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中央重点支持的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落实资金,抓好建设进度和质量。二是抓好基层人员培训和提高工作。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分别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2万人次、5.3万人次和46万人次,认真实施“西部人才培养项目”。三是完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要有明显成效,适时组织经验交流。积极做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中西部地区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就医。四是对各地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补偿政策和财务管理措施进行检查。五是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卫生人员积极性,提高效率。六是积极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深化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转变服务模式,以改善健康为中心,主动服务。七是研究提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八是加强服务体系纵向联系。完善县乡村业务合作试点,推动乡村一体化管理。九是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逐步解决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稳定队伍,做好村级公共卫生工作。鼓励地方在卫生部指导下开展农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争取用3-5年时间解决乡村医生执业资格问题。十是推动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工作。结合医改目标,研究制定2011-2020年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发展策略及规划。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一是全面落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改善服务效果,保证服务质量。鼓励有经济实力和服务潜力的地区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二是全面做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专项,做好6个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等传染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鼓励各地针对突出而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制定干预控制方案,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进行实施。三是加强督导。对各地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善提高。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启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划审批工作。五是全面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投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益性。六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特点和功能,研究制定绩效考核意见,推行绩效考核办法。七是落实绩效工资制度。落实国家绩效工资政策,增加单位分配自主权,体现多劳多得和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充分发挥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八是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联系。每省选择1-2个地市开展试点工作,培养既懂医疗、又懂公共卫生的复合型人才。九是大力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围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肿瘤、精神病等重点慢性病,积极开展社区防治和健康教育,重视高危人群健康管理,控制社会和个体危险因素,推广有效防治模式,努力减少疾病负担。

  公共卫生任务十分繁重,要做好鼠疫、霍乱、性病、肝炎、麻疹等传染病,碘缺乏病、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以及口腔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积极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进一步下大气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镇)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区、镇、村)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控制烟草等危害健康的各类社会因素,改善公共政策,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环境条件,提高国民健康素质。

  (五)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着力加强医疗管理。一是把落实《医改意见》与推进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各地要全面落实《医改意见》中涉及公立医院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试点地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做到点面结合,不能顾此失彼。二是突出关键内容。重点围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某些环节和内容,如落实政府举办和监管责任,加强规划管理,调整布局结构,完善投入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以药补医机制,改革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岗位绩效考核等开展探索,出思路,出经验。三是加强对试点城市调研督导。重点联系国家级试点城市,鼓励各地根据加强公益性的总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自主试点。中央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导。四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政策培训和能力建设工作,提高地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和科学决策的能力。五是开展试点工作和效果的中期评估。组建评估专家组,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做好基线调查,开展评价工作,以评促改。六是组织经验交流。根据各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借鉴学习。七是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选择若干地区,建立专门联系,开展培训工作,积累经验,逐步形成稳定成熟的培养模式和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撑。八是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以应用临床诊疗路径为契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控制医药费用。九是探索建立电子病历。逐步试行电子病历,并与居民健康档案相对接,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十是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高年资医师到基层服务,并加强管理,方便居民。

  要进一步加强医疗管理,改善服务。一是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宏观规划和校验,根据需要调整数量、布局结构和功能,适应群众需要。二是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专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二、三级医院要积极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高能力,加强管理。三是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国家和省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要特别加强医学生临床实践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四是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大型医院巡查。扩大范围,增加内容,突出重点,加强管理,改善服务。五是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开展医疗技术梳理整顿工作,按照技术分级,加强准入和管理,规范技术应用。加强器官移植供体管理,严格器官移植医院的资质,有效利用好稀缺资源。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监测系统。六是加强用药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制定重点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加强监测和培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七是完善医院评价制度。研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绩效评价体系,发布评价办法,组织制定实施细则,开展评价工作。制定三级特等医院和专科医院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八是加强护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改善临床基础护理质量管理,改进护理服务,努力让患者满意。九是努力改善服务。组织医疗机构多为群众就医送温暖、送方便,深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各地根据群众需求,实行周末照常门诊,延长二、三级医院门诊挂号时间,优化服务流程,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和“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着力推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加强医院投诉管理,积极推进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努力改善医患关系。十是加强血液等医政管理。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合理设置采供血机构,完善血站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加强康复医学建设和戒毒医疗管理,做好防盲治盲工作。

  (六)努力做好甲型H1N1流感和其他重大事件处置工作。一是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和研判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疫苗接种,防止疫情蔓延。三是加强医疗救治,倡导中西医并重,努力提高治疗效果。四是强化健康教育和促进,及时发现处置疫情,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五是重点抓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六是依法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尽快制订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七是积极推进省级、地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八是完善国家和省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应急演练,启动国家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确认和能力评估工作。九是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卫生保障工作。

  (七)大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是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完善配套规章,做好综合协调和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做好组织协调,查处重大事故,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三是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规划,组织实施乳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四是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完善网络,建立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能力。五是加强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工作,加快起草《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一是加强监管能力。改善监管条件,提高队伍素质,强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二是深化药品安全整治。提高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修订完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集中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邮售假药、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突出问题,扩大电子监管覆盖范围,完善产品召回制度。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开展基本药物生产检查,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实行全品种抽验,逐步实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四是认真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

  (八)积极做好卫生监督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扩大职业健康监护覆盖面,强化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二是做好放射防护工作。开展核电站周围人群健康监测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管工作。三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有重点地开展环境污染健康影响监测,完善评价和处置规范。四是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动态监测平台,提高打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五是做好其他卫生监督工作。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高饮用水卫生检验监测能力,改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六是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对涉及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稽查,规范执法行为。

  (九)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国务院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控、应急处置以及医疗救治和治未病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着力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和政策倾斜,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服务体系,适应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二是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加快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大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努力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建立和完善融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四是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推进中医药科学普及和文化建设。

  (十)认真做好重大规划工作。一是做好回顾总结。实事求是地分析“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为做好今后卫生工作奠定基础。对目前尚未完成的任务,要特别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预定目标。二是科学编制“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利用各方智力资源,发挥团队协作优势,科学研判未来卫生工作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以及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改善健康和促进健康公平入手,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战略目标,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卫生工作重点、策略和政策保障,做好规划工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不能制定脱离实际的目标和指标。三是把“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成果体现在国家和地方卫生发展规划中。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中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在编制“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和专项卫生规划中充分应用前期研究成果。

  (十一)加快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做好总体设计。按照整体设计、系统集成、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实用高效的原则,对医药卫生信息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尽快制定全国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二是加强信息标准化研究。完善数据标准和通讯标准体系,促进信息互认共享。三是抓好平台建设和连点成面工作。重点建设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逐步将传染病报告、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疗服务、新农合、妇幼卫生、社区卫生、采供血等方面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连点成面,促进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整体建设,防止和减少“信息孤岛”的问题。四是加强卫生信息的分析研究和利用。改善数据分析质量,提高时效性和针对性,发挥信息在决策中的作用。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监管。注重发挥信息化在改善监管绩效中的作用,增强卫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监管效率。

  (十二)认真抓好关系民生的几项重点卫生工作。从尽快更多惠及民生的角度出发,鼓励各地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扎实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卫生改革发展的实惠。一是减轻农民群众重大疾病负担。在新农合制度内,利用今年提高筹资标准的新机会,在逐步提高医疗费用补偿水平的同时,选择部分疾病,开展重大疾病救治试点,显著提高补偿水平,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二是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登记,摸清服务基数,使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一样获得妇幼保健、疾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别要做好农民工卫生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三是加大国家免疫规划力度。认真落实疫苗接种任务,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疫苗接种工作要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同时,实施消除疟疾行动。四是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要抓紧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提高覆盖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居民提供连续全面的健康服务。

  (十三)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加强卫生法制化建设,认真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中医药法等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法规规章和标准,做好普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积极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服务于国家外交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引进国际经验,为医改评价监测工作提供支持。主动开拓,推进卫生领域南南合作,做好援外医疗工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行之有效、体现创新的行业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与机制。抓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落实,适度扩大公益性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的覆盖面。强化科研基地和生物安全建设,牢固支撑保障。扎实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的采购平台,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建立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白求恩精神,建设先进的医院文化,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大对建设项目的巡查监督力度,严惩商业贿赂行为,健全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卫生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创造有利的改革发展氛围。加强信访和维稳工作。重视保健工作,提高保健水平。关心老干部生活和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待遇,发挥好老干部的作用。加强卫生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扎实做好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工作。积极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和谐的氛围。

  同志们,当前我国卫生改革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全国卫生系统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和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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