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港澳台

联合报:台湾“性交易除罪化”后的社会冲击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09日16:15
  中新网2月9日电 台湾《联合报》9日刊出社论说,从废娼到性工作除罪化,岛内变化已经发生,且相关变化将持续下去。接踵而来的问题都可能在观念及实际生活上引发激烈的社会冲击。对岛内而言,性工作管理已到最终决策时间点,当局已避无可避,期待端出务实处理方法。

  文章摘编如下:

  如何处理性交易议题,向来就是检测世界各地主政者诚实与魄力的政治标尺之一。多少年来,台湾执着于“罚娼不罚嫖”的政策,让地下化的性交易始终脱离不了污名与剥削,却又在可见的或不愿看见的角落,“春城无处不飞花”。

  终于,由于两名台湾宜兰地方法院法官为不断受罚的弱势老妓向“大法官”声请“释宪”,接着“大法官”宣告岛内“社会秩序维护法”中的“罚娼不罚嫖”为“违宪”,并将于两年内失效。此举让当局不得不限期面对性交易管理的烫手山芋。

  台前“行政院长”刘兆玄去年六月就宣示性工作政策将朝向除罪化、除罚化;但是,历经半年,当局“内政部”请“学者专家”研拟方案,日前却端出“性工作须取得配偶同意书”的对策。“大法官”逼着官员学开明,不料却弄出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法子来。

  激起诸多争议之后,“内政部长”江宜桦说,这只是学者的建议而已;若待政策出炉,还要再研究半年。前半年、后半年,半年半年拖个没完。遇上性工作的争议,拖延似是当局的唯一对策。

  值得玩味的是,原本因为“妓权”议题而分裂的台湾妇女团体,如今却不论“妓权派”或“反娼派”,皆同声一气地反对“同意书”。一项政策在道德光谱上从左到右全都唱衰,也算是当局“促成妇运大团结了”。

  关于如何面对性交易问题,台湾社会在观念与方法上经历许多周折变化。这一波的变化,可从十三年前(一九九七年)陈水扁任台北市长时执意废台北公娼时说起,使性工作权利的辩论首度在台湾浮上台面。

  “从娼究竟是不是一项工作”的岛内社会争议、“性工作合法化”的前卫倡议,撕裂了姊妹情谊,使台湾妇女运动元气大伤。当年救雏妓起家的妇女团体,另成立“推动缩减性产业联盟”,强烈要求“罚嫖不罚娼”,坚持“不罚嫖客,就不修法”,而与“妓权派”的“娼嫖都不罚”主张对峙。

  但台湾妇女界的不同声音反成当局不作为的借口。“社会缺乏共识”至今仍是当局拖延不作为的挡箭牌,代价却是由底层的街头娼妓承受。依当局“警政署”统计,不时被抓的性工作者大半是三十岁以上的底层娼妓;年轻“辣妹”跑酒店的从业者,大多有“白道”撑腰,要担心的倒是“狗仔”镜头,不时逡巡招待所、桑拿浴场等高档色情业而泄漏政商寻春的线索。

  前公娼官秀琴投海悲剧虽促成不同阵营的对话,但政策步伐仍难迈开,甚至在李逸洋主“内政部”时,一度还曾退回岛内“戒严时代”的道德标准,主张娼嫖都罚。

  回顾十三年来,在台湾渐渐辟出性工作辩论的对话空间,但也看见当局部门面对敏感议题时的左支右绌。幸而在“大法官”“释宪”文的压力下,性工作管理已到最终决策时间点,两年之限,当局已避无可避。

  一个有力证明是,江宜桦在当局“研考会”任内,针对性工作举行“公民会议”,包含家庭主妇与性工作者的十八位代表历经激烈的争吵、对话,得出令人惊喜的结论是:“现行政策不但无法减少性交易,还会造成性工作从业者污名化,并导致执法滥权、侵害性工作者人权。”可见,不但“大法官”如此看,岛内一般社会常识亦作如是观。

  十三年来的变化,从废娼到性工作除罪化;连“娼妓”一词也在不知不觉间改称为“性工作者”。变化已经发生,且相关的变化亦将持续下去。其实,性工性者除罪化,只算是小小的一步,后续问题不少,例如,台湾真会出现像荷兰红灯区那样的情色专区吗?且在性工作者除罪化后,“一楼一凤”对小区清静的威胁又如何防制?接踵而来的问题,都可能在观念及实际生活上引发激烈的社会冲击。

  期待别再以“尽量不修法”的便宜行事心态自我设限,应大刀阔斧,全盘检视相关法令,在性交易管理政策上端出务实的处理方法,使人权与社会秩序可以取得兼筹并顾之道。
责任编辑:李恺萌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