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职棒打假案侦结 蔡政宜等3集团24人遭起诉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0年02月12日18:15
你好台湾网2月11日消息
台“板桥地检署”侦办台湾中华职棒打假球案昨天(10日)侦结,台南县议长吴健保、蔡政宜、余则彬等3集团,及张志家、陈致远等共24人遭起诉,11球员不起诉、24球员获缓起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板检襄阅主任”检察官郑鑫宏指出,检察官王正皓于2008年底接获检举,指“雨刷”集团利用多名职棒球员于比赛中打放水球诈赌,经台北市调查处干员展开搜证,为避免影响职棒赛事,直至去年10月26日球季结束后才发动搜索行动,历经107天(76个工作天)侦查后,昨天侦结起诉。
郑鑫宏指出,检察官调查发现,蔡政宜(雨刷)自2006年前即渗透职棒,还与吴健保集团合力运作“Lanew熊队”及“中信鲸队”打假球;另与操控“兄弟象队”打假球的签赌集团主嫌余则彬及庄侑霖合作,运作“兄弟象队”比赛。蔡政宜、余则彬、庄侑霖、黄川井等人2008年间已能操控“兄弟象队”、“Lanew熊队”及“中信鲸队”等队输赢。
他说,检方侦结起诉名单包括吴健保及手下黎绍君、曾汉州、徐连造;签赌集团成员蔡政宜、林柏晟、黄仁义、蔡渊源、黄川井、达瑞玮、余则彬、蓝基益、张顺青、吴明钦、张宗杰及其他相关被告游政发、陈盈妃等人;涉案球员部分,包括“兄弟象”庄侑霖、中入伸、陈致远、蔡丰安、杨博任;“lanew熊”张志家;“中信鲸”许人介等。总计24人,依诈欺取财、赌博及组织犯罪等罪嫌起诉。
最后,吴健保遭检方具体求处有期徒刑9年、并科罚金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强制工作3年;黎绍君处有期徒刑6年、并科罚金500万元、强制工作3年;曾汉州求处有期徒刑4年、并科罚金100万元、强制工作3年;林柏晟求处有期徒刑4年;陈致远、张志家及蔡丰安求处有期徒刑2年;中入伸、杨博任及许人介求处有期徒刑1年6月。蔡政宜、余则彬、庄侑霖等被告则因诚实坦然面对司法审判,堪认定具有悔意,检方向法院求请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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