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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业用地城镇使用税下调 多缴税款将可退税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2月22日04:49

  新快报讯(记者 骆智冕 通讯员 王凌)记者从地税局了解到,广州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下调。

  据介绍,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根据各个地段的市政建设水平和商业繁荣程度的不同来确定。目前广州市执行的标准是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总共分为六个等级。按年征收,以平方米为计税单位,一级到六级的标准分别为27元、18元、10元、6元、4元和3元,而调整后的五个土地等级及税额依次为:15元、12元、8元、5元和3元。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工业用地判断标准按房地产权属证书土地用途确定。由于这项政策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所以对于2009年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在今年缴税款的时候抵扣,或者采取直接退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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