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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审 认可全部受贿指控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2月23日01:43

  据《天天新报》报道 昨天上午,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二中院公开开庭。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他十年间共收到“打牌活动费”“拜年款”“出国赞助”等共计284万元。

  因为出事后被网友与热播电视剧《蜗居》相联系,他这个“现实版宋思明(在剧中因贪污受贿包养情妇落马)”受到了广泛关注。昨天,上海众多人大代表和市民早早来到法院,旁听证在开庭前半小时就被“抢光”。

  上午9时30分,46岁的蔡志强被法警带到市二院的101法庭。他头发稍显花白,回答检察官和法官问话时言语平缓、谨慎清晰。

  蔡志强1964年5月生于嘉定乡下,1986年他从复旦大学政治系毕业进入上海市人事局工作。因为人低调且踏实肯干,1999年2月,他被任命为上海市人事局办公室代主任(正处级),进入了他为期十年的仕途升迁通道。检方当庭提供的资料显示,2000年,蔡志强升任上海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2003年4月升任上海市人事局副局长;2005年2月被任命为普陀区副区长;2006年11月获任该区代区长;2007年2月被任命为普陀区区长。

  2009年3月,蔡志强被免去区长职务,到案发前的身份为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巡视员(正局级)。他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的时间为2009年12月24日。

  检方共提出6项受贿指控,蔡志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到价值284万元的财物。宣读起诉书时,蔡志强一直紧盯着大屏幕上的起诉书。而后,他表示这6项指控都是事实,他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罪名没有异议。

  一路升迁一路受贿

  据蔡志强交代,1999年7月,蔡利用担任上海市人事局办公室代主任的职务便利,帮助上海紫元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及其家属将户籍从浙江省象山县迁入上海;2006年7月,蔡担任普陀区副区长时,帮助紫元公司以优惠价格受让长风生态商务区4A地块3号楼。从2000年到2007年,蔡多次从张某某处受贿共计29万元。

  2001年至2002年,蔡志强担任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期间,又利用职务之便,为吴某担任主任的汽车城人才中心办理人才引进、人才中介等业务时提供方便,并接受了吴某赠送的价值31.2万余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

  2006年,蔡志强担任普陀区副区长期间,为宏泉公司提供便利,使其成为普陀区宝祥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接受宏泉公司王某回赠现金人民币100万元、价值7万的玻璃房和1万澳大利亚元“出国赞助”。此后,蔡志强又为唐某所在的聚为实业发展公司名下的西部百货提供方便,将大产证分割成若干小产证,并分次从唐某处收取“打牌活动费”10万元,在出国考察期间收取其5万欧元。

  担任区长后,2007年到2008年,蔡志强为环宇公司的金某承接普陀区图书信息中心项目提供方便,收到 “打牌活动费”6万元;为上海石诚公司前期开发第一棉纺织厂长寿路582号地块项目提供便利,而后澳大利亚考察期间收取该公司高某5万澳元,并以打牌活动费名义分3次从高某处获得5万元。

  主动坦白并退赃

  去年10月,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蔡志强主动坦白了自己的上述行为,并退还了全部赃款。

  为蔡志强担任辩护人的是上海知名刑辩律师徐晓青。应蔡志强要求,徐晓青没对罪名提出异议,在庭上只就量刑情节展开提问和答辩。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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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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