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拒捕持刀划伤民警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来源:
京华时报
2010年02月23日02:08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曹静)张某在早市行窃时,被蹲守民警逮个正着,为抗拒抓捕,他持刀将一名民警划伤。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30多岁的张某是安徽人。去年8月14日上午,他伙同方某在丰台区青塔小区春园早市实施盗窃时,因形迹可疑被蹲守的民警重点监控。当发现张某向一位正在挑菜的妇女下手时,两名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抓捕。抓捕过程中,张某持折叠刀抗拒,致其中一名民警右手划伤,活动轻微受限,经过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受审时,张某否认盗窃,称自己是在案发地买菜时碰见方某的,并称随身携带的刀具是为了平时吃水果方便才带的,否认划伤民警。法院认为,张某的辩解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他结伙盗窃他人财物,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并使用暴力抗拒抓捕,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决后,张某提起上诉,方某已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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