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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央纪委委员和省级纪委书记结合实际谈反腐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2月25日15:09

  深刻领会全会精神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九位中央纪委委员、省级纪委书记结合实际谈反腐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召开后,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所作工作报告,努力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为进一步推动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本刊特约请九位中央纪委委员畅谈学习体会。九位领导同志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思路和措施,对于我们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把廉洁奥运经验运用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

  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马志鹏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反腐败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抓好制度建设可谓是抓住了反腐倡廉的“牛鼻子”。最近,我们就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了专题部署,准备在北京市2009—2012年制度建设工作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市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的制度,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契机,扎实做好首都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以借鉴和运用廉洁奥运成功经验为重点,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北京奥运会闭幕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2009年我们又经历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等一系列重大事项,由于充分借鉴了“廉洁奥运”的经验,在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上没有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廉洁办各项事业是一个很现实的课题,会面临很多考验。今年,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对宣传推广廉洁奥运成功经验的具体部署,借鉴廉洁奥运的做法,不仅要及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而且要根据首都的发展,不断完善、细化和规范各方面的制度。同时,以新的思路和办法,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科学保障机制,紧紧围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依法监督,坚决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确保廉洁办好各项事业。

  二是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2008年以来,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我们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北京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要求,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抓好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环节以及基层拥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人、财、物等业务处置权岗位的风险监控。针对不同类型的廉政风险,开展项目化管理,分类进行防控。健全风险防范信息系统,提高预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积极推进科学防控工作,初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网络,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的预防功能。

  三是以加强案件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大查办案件方面的制度建设力度。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下,惩治这一手绝不能软。不仅要集中力量深挖细纠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更要关注那些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背后可能隐藏或滋生的腐败问题。今年,我们要强化对区县和部门主要领导的教育和引导,使他们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正确对待案件查办工作,并注重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加强办案工作指导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和发挥综合效果机制等。针对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直查案件数量不多的特点,我们要按照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法规制度,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动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在工作机制上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实行案件线索下管一级,帮助和督促基层加强案件查办的力度。

  四是借鉴“廉洁奥运”成功经验,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制定制度,贵在精而不在多,贵在落实而不在繁琐。奥运会廉洁举办,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把现有的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如何真正把各方面制度执行到位,“廉洁奥运”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借鉴。一是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责任意识,为保证制度的执行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制度的落实,以签订责任书等方式,明确各类责任主体在落实制度中的责任,并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保证各项制度都能落到实处。三是要坚持制度落实的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把制度的制定、执行等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要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把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董君舒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这些重要指示对于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在实践中感到,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建设中,既可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也可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既适应了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也符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中国又是一个注重人情的社会,很多制度在执行中存在弹性空间,甚至一些制度被人情和所谓的“潜规则”所替代。从反腐倡廉建设来看,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呈上升趋势。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吸收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提高制度建设的科技含量,提高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有效性。

  为了使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与上海的实践有机结合,增强防治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按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工作思路,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吸收借鉴现代管理学的成果,把“制度加科技”的方式有机融入权力监督、市场监管、资金监控的各个方面,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在权力运行方面,我们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运用网络技术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做到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比如,我们与市外办建立了市外事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对因公出国(境)信息进行精细化管理,使我们能够综合全面掌握因公出国(境)的总体情况,并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自动预警,去年全市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均同比下降20%以上。在资源配置方面,我们坚持市场改革方向,针对公共资源的不同特点,依托职能部门建立专业化交易平台和监管制度,实行分类交易、分散监管,分别形成建筑有形市场、土地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逐步形成公共资源专业化市场配置模式,从机制和管理上切断权力干预市场的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在资金监管方面,我们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监管的若干意见》,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对资金流向、流量和流速的实时动态监控平台,逐步实现对预算编制、执行状态及结果和行政管理等信息的全程监控。

  实践证明,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中,可以体现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成果,提升管理监督的效率、水平和透明度,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采用制度加科技的方式,可以把制度规定通过程序固化到计算机工作流程中,用“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能够有效保证业务操作和制度执行的刚性,有效解决制度和程序不落实的问题。采用制度加科技的方式,可以整合各种信息和资源,对大量数据进行收集、甄别、分类和分析,变粗放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的问题。采用制度加科技的方式,可以突破时空限制,把各方面的力量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人、技术、制度无缝对接,延伸监督监控的范围和领域,有效解决监督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拓展制度加科技运用的领域和范围,形成持续健康深入推进的良好态势。近期,我们将重点抓紧构建全市统一的信息化行政审批平台,加快推进以采购管理、电子集市和决策支持三大模块为主要内容的全市一体化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以应用为导向的网络舆情预警监测系统,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系统,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归档等模块为主要内容的信访举报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政风行风投诉平台,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和案件预防信息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臧胜业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的创新力。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要紧紧抓住监督这个反腐倡廉的关键,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党内民主监督是党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按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一种机制。在工作实践中,应准确、正确地运用这一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提高党内民主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增强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监督环境和氛围。不断完善党内民主监督的内容,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体系。运用多元化的监督方法,充分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党员监督权,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发挥各级纪委的监督职能,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增强党内监督的整体合力。

  从严治政,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立和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中央《工作规划》确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目标之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首先要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前的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科学分析、识别、评估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的监控体系,全面准确查找和分析不同行政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进行科学的识别和评估;按照分级、分类预防的要求,对不同行政权力风险制定不同的防范措施;建立动态的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和快速反应处理系统,跟踪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公开透明运行,防止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腐败问题;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进一步完善监控措施;积极探索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办法,有效防止决策失误;向当事人公开全部与行使权力或事项办理过程有关的情况,尽量满足当事人信息需求;如实记载权力在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为事后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拓宽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强化群众监督,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体现。在工作中,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融公开、投诉、处理、评议为一体的群众监督制度,形成较为系统的群众监督制度体系。建立民主评议制度,通过问卷测评、群众打分的方式,对各部门和单位的廉洁勤政、为民办事等情况进行评议。建立公开承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办理公共事务方面的承诺,接受监督。建立听证质询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适时召开听证质询会,当场解答、解决群众代表提出的问题。

  与时俱进,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必须把创新作为主线,用创新的思路破解制度建设中的难题。创新监督内容,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转化为制度,并选择合适时机推出;对于需要解决和规范而立法难度又较大的一些问题,深入进行研究论证,力争尽快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构建“机制加科技”的防治腐败监督制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搭建专项资金公开运行、统一招投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廉情评估预警等平台,建立健全流程化管理、重大项目代建和问责等制度,提高监督制度科学化水平。创新监督载体,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抓手,建立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反腐作用。

    用制度筑牢防腐“堤坝”

  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陈文清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了这一重大决策,并就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了全面阐述。贺国强同志在全会工作报告中用专门篇幅,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切实把制度建设放在反腐倡廉突出位置。国内外反腐倡廉的实践都表明,反复和普遍发生的问题必有内在原因,要靠制度建设来解决。有句俗话说“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为避免这种情况,使党员干部“不湿鞋”,必须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边界,规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能做的由谁做、能做到什么程度,使所有的行为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厘清的范围内进行。我们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关键,以树立制度精神为根本,逐步形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用制度筑起无形的防腐“堤坝”,使党员领导干部“走不到河边”、越不过权力的边界,从而少犯或不犯错误。

  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这是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化的具体要求。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我们应把握好以下关键环节。第一,制定要科学。深入分析腐败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根据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制度缺陷,遵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和运行规则,严格论证,科学制定。及时总结基层工作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行得通、做得到的制度措施。增强制度的系统性,既有执行制度的要求,更有惩处那些违反制度、破坏制度行为的措施,还应注重基本制度与实施细则、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配套,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环环相扣。第二,执行要坚决,监督要有力。法贵在行,加强制度建设,归根到底在于严格执行制度,切实依照制度办事。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于使每个人都树立起对制度的敬畏之心、敬仰之情。因此,要加强制度宣传,使党员干部了解制度、崇尚制度、维护制度,自觉按制度规定行使权力,形成严格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管是谁违反制度都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绝不能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以此培育党员干部的制度精神、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表率。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至关重要。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制度执行上失之于软,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出现上述问题,除了对制度执行监督不够有力、对违反制度行为的处理失之于宽以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带头遵守和执行制度。如果说,当前在制度建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没有制度,而是不按制度执行;那么在制度执行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则不在于一般干部,而在于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带头人,其一举一动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和推动作用。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有助于推动崇尚制度氛围的形成,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反之,领导干部如果不带头执行制度,则大大影响制度的有效性,其效果甚至比没有制度还更槽。因此,领导干部更应带头执行制度,成为自觉执行制度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领导干部不仅要在遵守制度方面以身作则,还应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保证反腐倡廉制度切实发挥效力

  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法泉

  科学严密的反腐倡廉制度,可以有效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自觉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规律,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才能保证反腐倡廉制度切实发挥效力,努力使所制定的制度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着眼解决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制度的创新性。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必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部署,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努力在推进改革和创新制度上取得新突破。一要围绕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制度。针对多年来一直在抓却始终没有完全解决甚至出现反复的问题,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注重从规律上、体制机制制度上分析查找原因,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铲除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形成。二要围绕监督制约权力创新制度。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招拍挂等,深入研究和充分考虑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三要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和漏洞,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权益机制,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四要围绕惩治的治本功能创新制度。针对腐败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呈上升趋势的情况,认真研究和把握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更有效地查处腐败案件。

  立足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增强制度的操作性。要着眼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和可操作性,认真解决制度建设和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制度执行创造有利条件。一要坚持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相统一。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制度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在加强实体性制度建设的同时,着力建立健全与实体性制度相配套的程序性制度,既要界定哪些行为是禁止的或不允许的,也要明确违反了怎么办,需要追究什么样的责任,更要细化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做到彼此衔接、环环相扣,便于操作和执行。二要坚持廉政制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要从现实和具体的突出问题入手,制定符合国情、党情的反腐倡廉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对拟出台的制度,要经过调研、立项、试点、起草、修改、论证、发布试行、修订、再发布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广泛听取意见,把工作做细做好;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要及时上升为制度;对当前通过制度规范难度较大的问题,可以等到时机成熟以后,在深入研究论证、认真进行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的制度规定,避免草率制定制度而难以落实。三要坚持健全完善制度与评估清理制度相结合。要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进展,经常对制度进行完善清理,对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做跟踪调研和分析、评估。对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严格执行;对不严密、不配套和无法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已经过时的、不适应的,甚至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

    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创新

  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蒋文兰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创新。

  第一,要准确把握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我们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深入查找腐败发生的制度性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具体应把握好三个重点。一是要用科学的方法发现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找准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增强针对性。要通过建立制度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系统评估,并且通过案件剖析进行以案溯源,从正向和反向两个方面,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进行评估分析,既查找单项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又查找制度体系不完善、不配套、不协调等问题。二是要用统筹的理念推进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单项制度的不断建立、逐步完善和相互配套,形成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作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是要围绕中央和中央纪委出台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及时制定并完成微观层面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套,逐步形成完善的微观层面的制度体系。三是要用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制度执行,首先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体制保障,最大限度减少体制性障碍。此外,要建立制度的执行机制,制定制度不仅要有实体性规定,而且要有程序性规定,更要有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要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按制度办事和监督制度执行的意识;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第二,要充分运用重要载体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必须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依托反腐败重点工作和重大举措来推进。一是要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惩防体系本身是一种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反腐倡廉制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都需要依靠制度来作保障。我们必须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通过不断健全和严格执行制度,充分发挥其支撑和规范作用。二是要以构建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结合落实中央纪委交办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课题”研究任务,以及加强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等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上积极探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在相关领域和不同层面积极推进。三是要以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预防腐败试点,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努力在预防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四是要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要紧密结合中央和中央纪委安排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腐败行为发生的最深层、最具体的技术层面,查找制度漏洞和缺陷,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为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提供制度保障。

    重点加强“五个方面”工作

  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徐敬业

  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坚持继承与创新,紧紧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形势,部署安排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是指导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件。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要着力加强五个方面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营造政通人和的发展环境。加强对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重要体现。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借鉴、运用“廉洁奥运”和“三峡移民资金监管”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效能低下、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当前,重庆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市级统一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把分散在建委、交通、水利等领域的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起来;推进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等纳入交易范围;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企业、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开展司法领域的整治工作。加强对审判机关审判权和执行权、检察机关的职侦权、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执法权的优化配置,在各个司法部门内部形成配置科学、制约有力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体系,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风险防范。三是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多样、简便、实用;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确保党务公开扎实有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查办的案件,要追根溯源,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坚持查处一件、教育一片。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机制。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有制度不用”等问题。一方面,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央和中央纪委已出台的有关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实施办法,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强化制度的执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新思路、新知识和新经验。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情况的监督;完善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

    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尚  勇

  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报告中,把抓紧解决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这是纪检监察战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深得党心民心。如何把这一任务落实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

  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纪检监察工作始终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广大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率先践行执政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怀着对人民真挚的感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直接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真正了解和掌握本地哪些问题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怎样解决才能使群众满意。要逐一将问题梳理,排出主次先后顺序,建立台账,逐一解决落实。

  加大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违纪案件力度。人民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把自己的命运和利益与党和国家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最关心政府和干部的清廉,最痛恨领导干部的腐败,最关注党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成效。因此,要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这些腐败行为,往往对群众利益伤害大,祸害面广,群众最为痛恨,对党和政府威信影响最大。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基层违纪行为。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部门,坚决查处和纠正挪用、截留、侵占强农惠农资金、救济救灾资金、扶贫资金、低保和医保资金等侵害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违纪行为;纠正教育、医疗乱收费,公路“三乱”,强行摊派、乱罚款、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治理涉农生产资料乱涨价、对农产品收购恶意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

  从严整肃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问题。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坚决纠正脱离基层、轻视调研、不切实际飘浮作风。坚决纠正急功近利、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坚决纠正脱离实际、粉饰作秀、好大喜功的“政绩工程”;坚决纠正用数据造假、夸大成绩、掩饰问题、虚报政绩的不良现象。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公款大吃大喝,相互攀比,讲排场,高档娱乐场所消费的行为。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

  健全人民群众监督和表达诉求的机制,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们要正确引导和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特别是推进基层政务、党务、财务公开。把便民服务与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效能有机结合,将行政审批、办证等为民服务项目统一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按照“有事请找我,我为您服务”的承诺,建立便民服务网络,公开办事流程和结果。把群众关切度高的住房、教育招生及收费、医疗、社保、救济救助资金等信息及时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充分运用信访、电话、手机、互联网、电视广播,以及民生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群众诉求专线等,拓展群众诉求、参与、监督的渠道。完善基层群众民主评议干部廉政勤政、质询制度。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徐 斌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科学发展这个中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为重点,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第一,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反腐倡廉责任。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抓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关心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要让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理直气壮地去开展工作。

  第二,必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着力构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要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同时,把廉洁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党建工作、员工素质教育和经营管理之中,使廉洁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二是要突出制度建设这个关键,要将制度建设贯彻于企业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三是要抓住监督这个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和人财物管理的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效能监察,确保企业重要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与合理有效,确保企业政令的畅通。四是要抓住查处这个要害,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并严格落实责任制,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五是抓住维护职工群众利益这个根本,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群众、关心群众,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必须坚持廉洁从业,树立领导人员的良好形象。廉洁从业是中央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最基本、最必须、最重要的要求,是组织关心、爱护、保护领导人员的重要体现,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慎用手中的权力,坚持做到“常修为政之德,不以善小而不为;常思贪欲之害,不以恶习小而为之;常怀律己之心,不因功高而忘形。”领导人员要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摆正自己与企业、与职工的位置,养成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的习惯,随时随地主动接受并支持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和约束。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整体合力。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企业的“一把手”一定要坚持决策程序,特别是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要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这样做既对企业的发展负责,也是对“一把手”的自身负责。科学、民主就是靠集体决策的程序来体现的。

  (来源:《中国监察》杂志)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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