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法院首次利用数字法庭开展远程审判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26日15:51
中新网宁波2月26日电(记者何蒋勇) 26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在该院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交通肇事一案,与往常不同的是,庭审现场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却“不见”法警押送被告人到庭,但被告人回答法官询问时的声音却清晰地回荡在法庭,被告人的形象也出现在法庭大屏幕上。原来,这是海曙法院首次利用数字法庭开展远程审判。
海曙法院法官介绍说,远程庭审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数字法庭设备和远程音视频传输设备等,实现审判人员与关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分别在法庭和看守所远程视频室同步完成刑事案件提审、庭审、宣判等审理活动。法官、书记员和法警、被告人分别通过海曙法院庭审法庭和宁波市看守所远程视频室内的显示屏、摄像头、麦克风等音视频设备进行庭审。庭审结束后,书记员记录的庭审笔录直接传送到看守所内的远程视频室,通过网络打印机打印后由法警交给被告人阅读核对并签字,再由法警带回法院。
在庭审中,需要由被告人质证的物证将通过实物展示平台将画面传递给被告人,而庭审过程中的身份核对、质证、辩论等各个庭审环节,也将利用网络技术使上述两个法庭审判节奏保持同步。通过庭审录音录像的忠实记载,也能够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宁波中院办公室副主任陈海滨表示,目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市看守所及辖区内6个县区级看守所建成了远程视频室,已投入使用。宁波市各基层法院均可利用远程视频室进行远程审判。远程视频室依托全国法院内部网络,实现区域联网,同样可为最高院、省高院提供远程审判服务功能。
利用远程审判,这起交通肇事案的整个庭审、押解过程只用了十几分钟。海曙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当天上午就审理了四个刑事案子,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宁波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远程审判系统可以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尤其是针对跨地区犯罪和异地羁押的被告人,大大减少押解风险和往返时间,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这不仅是互联网时代法院革新审判方式的一种探索,也是浙江省全面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中一项司法为民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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