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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光:征收物业税必须走人大立法程序

来源:中国网
2010年02月27日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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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物业税是不是好,这个要看是不是运作在法律、民主的前提下。这个税是一定要收的,因为这是对公民财产持有环节的一次调节,国家有必要对房屋的大小进行一次税收层面的平衡,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假如物业税开征,必然会对房产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具体的影响有多大,还得看具体的政策出台情况,而实际上,在最近几年我们还没有条件来开征物业税,但政府财政紧张或许是它提早动手的一个源动力。但一旦开征了,甚至在开征之前,都会造成市场上的混乱,投资者大规模撤出,客观上会造成房价的下跌,但地方政府一定不会放任房地产市场遇冷,所以到底如何还是未知数。

  但既然要征物业税,就不能像过去一样发布一条政策就行了,而是应该通过人大论证立法,纳税人有权利提出异议。事实上在征收层面一定会遭遇群众的阻力,因为在国外物业税收入都是只能为小区提供公共服务的,但中国征收了这个税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地方政府能为小区居民做一些什么样的实惠呢?既然不能给我们具体的实惠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交税?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这个税和其他税还不同,因为它不是像别的税一样代收代缴或者扣工资就行的,它是直接征收的。一旦有人不愿意缴物业税,那么政府如何面对民众的质问?它又怎么来维持物业税的继续征收?所以说,是不是征收物业税时机还未成熟,还需要更谨慎一些,不然会酝酿出新的严重的社会矛盾。

  虽然物业税现在是呼声很大的一个税种,但政府各个部门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行动。比如税务局的收费机制还没有做好,比如对房子的价值要评估,一年一评估还要特别专业,税务局做这个评估还不行,必须得有一个中立的、权威机构,大家都得认可,不然争议就来了。

  总体上来说,土地出让金和物业税的合并肯定会更合理一些,但中国目前不可能这样,两个税都会收,所以还得进行一些税率的重新设计,避免个人税负越来越重。(拾年)

责任编辑:hi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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