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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专家提示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2月27日18:54
  中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刘天思)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53分报道,明天(28日)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也是全国烟花爆竹燃放的又一高峰期。公安部消防局专家提醒公众,要严格遵守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克服一切麻痹侥幸心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公安部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工程师鲁云龙提醒公众,首先要到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这样的烟花爆竹有严格的质量要求和安全保障,而私自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而且一定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一般应选择在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不得在室内、阳台等处燃放;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其他明文规定的禁放地点燃烧烟花爆竹。

  鲁云龙同时提醒公众,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正确的燃放方式:

  燃放烟花爆竹要严格遵守燃放说明,并不得向人群、车辆和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在燃放大型、组合类等危险性较大的烟花时,应当将烟花直立平放在地面上,不得斜放或者横放,同时要固定牢靠,防止燃放时因振动导致倾斜或者倾倒。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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