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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副局长”背后的年轻干部选拔程序3大争议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01日08:20
  争议一:越级破惯例

  23岁的女孩当上了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副局长,毕业两年多的助理审判员成了县级市法院的副院长,山东泰安下辖的县级市新泰两次选拔领导干部,7人中有6人是“80后”,被外界视为“年轻得可怕”的“23岁”,更是分外扎眼。

  以行政级别而论,县级副局长、副院长也就是副科级,但对于熟悉我国行政架构尤其是基层政治生态的人士而言,自然明白这些职位所拥有的权力和效应,在一定区域内会远远大过与之相匹配的行政级别。

  这次新泰市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2009年7月市法院公开选拔1名女干部,审计局、司法局分别选拔1名非中共党员干部;第二批是2009年11月,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4名,分别是建设局副局长1名、规划局副局长1名、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两名。

  报考者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次考选年龄分别限制在40岁以下和35岁以下,参加工作两年后均可报考。对于一些职务进行了专业限制,如报考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的,应具有金融或证券管理与投资等专业;报考规划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城市规划等专业。

  新泰市委组织部官员说,这两次考选是“结合新泰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着眼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大力选拔年轻干部”,“重点补充女干部、非党干部和专业性领导干部”。

  一位曾在湖北省县级市天门市政府部门工作过的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一个县级市,就算是副科级,在县级市也算是很大的“官”了。“有的干部可能一辈子都难以做到副局长(乡科级)”。

  他说,县级公务员的晋升程序一般是这样的:办事员——科员——乡科级副职领导或副主任科员——乡科级正职领导或主任科员。大学本科毕业可直接定级为科员,但定级之前一般有1年试用期。而科员也有层次,比如县级教育局、建设局等各局科长、副科长,实际并非乡科级。副局长、副院长才属于乡科级副职领导之列,

  这位有着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士说,按照这一程序,从科员到副职领导,或明或暗有数层台阶。按照逐层递进的原则,副职一般从科长中晋升,如果从副科长中晋升,按照不成文规定,已经算是越级了。“副局长可以从科员中选拔,但担任科员应当有一定的年限,在县里,一般都是三四年,两年内的很少见,因为很难服众。”

  他说,县级普通工作人员要想提拔到副职,一般来说需要8年以上,还得业务突出,成绩显著。太年轻的人员选拔上去,很有可能会因缺少经验而无法有效开展工作,对于其他任职多年的同志而言,也无法令人信服地挡掉了别人的升迁机会,估计很难服众。

  争议二:选拔有违程序

  质疑的焦点集中在了王然和刘婷婷两人身上。

  就王然而言,从履历上看,2003年上大学,2007年毕业,据她自己称,她在2007年即考上公务员,进入新泰市纪委工作。

  但有网友援引多项法则规定认为,王然的选拔有违程序。

  他们认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十九条规定:“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则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此算来,王然的此次选拔,在工作年限上不符合条件。

  上述曾在天门市工作过的人士也称,副局长可以从科员中选拔,但应当有一定的年限,在县里,一般都是三四年,两年内的很少见,因为很难服众。

  刘婷婷亦有类似问题。据介绍,她是2008年9月才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2月才刚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换而言之,她在2009月2月才刚刚具备“法官”的基本资格。

  网友认为,刘婷婷此次晋职之前,是“助理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助理审判员”最高级别是“三级法官”,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须为四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刘婷婷距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职之最低资格——一级法官尚有二级、一级两个级别之差”。

  网友还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法官等级提前晋升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还有网友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而新泰市委组织部对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只有推荐之责,并无任命之权。

  对于这些疑问,新泰市官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作出了部分回应。

  新泰市委组织部的官员认为,很多网民把公务员提拔和这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混淆了。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根据《公务员法》第17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这位组织部官员解释说,在县里,股级、副股级不是公务员序列,县里的公务员序列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另外,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命为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据此,报考副科级的需任科员1年以上。

  录用的7名人员全部是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参加工作均满2年以上。他们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以后就是科员,副主任科员在新泰就是副局长了。“报考条件都符合”。

  另外,他们认为,根据《法官法》有关规定,助理审判员本身就是法官。对于组织部是否越权的问题,新泰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说,对于刘婷婷,我们只是提名并非任命。

  争议三:多人入选是因曾修改报考条件

  细心人士发现,在这次新泰的选拔过程中,曾出现过修改报考条件的举动:

  2009年11月9日,山东泰安政府网站上刊登了《新泰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要求报考者为党员,且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而仅仅一个星期之后的2009年11月17日,该网站再次刊登《新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补充说明》,这次不再要求是党员,且“只要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参加工作2年的均可报考”,这就意味着不再需要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最终公示的7名选拔出来的领导干部,大多正因为修改报考条件后才得以入选,这就更加重了猜测,甚至在一些人看来,这就是证实了猜测。

  但这一被外界普遍猜测为削足适履、修改报考条件以迎合特定关系人的举动,得到了新泰市组织部官员的否认。他们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修改的原因仅仅因为之前报名人数不够。

  “这次的岗位中金融、审计专业性比较强,虽然面对全国报名,但是报名人数不够,不然就要取消。因为很多人不愿意到县里来工作,于是研究决定放宽条件,同时进行了公告。”

  新泰市委副书记丁翊强此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很多人才愿意去大城市发展,像新泰这种县级市,凭什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我们只能把条件放宽一些,让一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人留下。”

  但也有网友认为,此次选拔的7名干部中,只有1名有研究生学历,新泰还有更多的研究生进入了公务员队伍,“为什么不更多地从他们中间选拔?”

  还有网友质疑,即使笔试靠前,面试也不错,但“这么重要的岗位,只是参加个笔试和面试就可以任职吗?”(记者叶铁桥雷宇郑燕峰)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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