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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晒医生蝌蚪“书法” 连其同事也不认得(图)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03月03日02:48
范先生晒出的儿童医院特需门诊病历
范先生晒出的儿童医院特需门诊病历

医生“天书”
医生“天书”

  范先生住在渝北区龙溪镇,今年元旦期间,两岁多的儿子咳嗽几天后,发起了高烧,夫妻俩急忙把儿子送到儿童医院特需门诊。

  “医生检查后,儿子被诊断为轻微支气管炎,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来治疗。”范先生说,因特需门诊医生每天都要更换坐诊,这个医生就开了一天的药,并让孩子在门诊输液治疗。

  “5天时间里,共有5位医生为儿子看过病,喜剧的是,后面的医生不认识前一天医生书写的病历。”范先生说,带儿子看病过程中,5个医生起码有3个在相互猜测其他医生书写的病历。

  让范先生记忆最深的是,儿子第三天就诊时,当班医生在翻阅前一天的医生书写的病历时,猜测了两分钟左右时间,仍然无法确定处方上几个药品名字。“他说他实在认不到,叫我拿着病历去找书写病历的医生,问清楚到底写的什么。”

  花了半个多小时,心急如焚的范先生找到了头天为儿子看病的医生。“当医生这么久了,啷个连这些字都认不到哟!”在匆匆告知药品名字后,这个医生有些恼怒地嘟哝。

  “他们‘内伙子’相互都看不懂,更别说普通患者了。”范先生称,其实,这个医生开的是头孢他啶,为了防止后面的医生再出现看不懂,发现问题的医生特意在龙飞凤舞的药品名字后面,工整的将药品名字写上了。

  “我来请大家看看,有几个人认识这个医生书写的病历。”范先生出示病历说,儿子病历上面的字,除了就诊时间和签名章能够辨认外,其他的无疑都是“天书”。

  “天书”病历惹纠纷医方担责侵权赔偿

  患者在就诊过程中遭遇“天书”病历、处方,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昨日从市内各医院获悉,除了要求医生规范书写病历外,市民还可以向负责管理医院医疗质量和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部门投诉,即向各医院医务科(部、处)投诉,寻求得到权益保护。

  市中医院医务处处长徐健众认为,有了规范的病历,不但能帮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其他医院的医生也能真实、可靠的了解患者病情,保证患者疾病治疗的连续和准确性。这样既保护了医生也保护了患者,防止出现医疗纠纷。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艇表示,病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果字迹无法辨认,发生医疗纠纷后,将成无效病历。若导致病人理解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医方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患者维权》》

  “我来晒晒儿童医院特需门诊医生书写的病历,如果谁能读懂,那他确实是高人了。”

  昨日,本报报道了患者为部分医院医生书写的病历评分后,渝北区的范先生拿出了一本病历,称上面龙飞凤舞的字,同一科室医生也不认识。

  个案》》

  医嘱字迹潦草 引发医疗事故

  去年5月份,沙坪坝区某医院内科一名医生,因书写医嘱字迹潦草而引发一起医疗事故。

  当时,科室住进一名血液病患者,需要输入白细胞血。值班医生下达医嘱后,由护士传递到检验科进行合血处理,工作人员将医嘱上的“白”字认成了“红”字,本该是白细胞血被合成了红细胞血。

  两天后,细心的患者家属发现不对,询问医生才知道是输错了血。幸运的是,患者并没有出现身体异常。最后,值班医生被严厉处罚,全科室半年的奖金、评优评先资格被取消。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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