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从“小事”看日本:日本式的“经济适用房”(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3月05日08:29
  在日本做记者前前后后有13年的时间,经历了许许多多事情。然而,一些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同样与那些重大的新闻事件、重要的报道活动深深驻留在记忆中。正是这些不起眼儿的“小事”更多地帮助我了解和认识了日本这个国家和它的国民性。

  今天,中国社会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两位已并不是遥远的事。可是,建设一个民主的、平等的、有秩序的和谐社会,我们仍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我们永远保持一种谦虚的学习态度,不断为之付出努力。

  本文所提及的“小事”,实则不“小”,它折射出的是一个真实的日本,一个值得我们从细微处学习的日本。
十二、日本式的"经济适用房"

新华社前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从高处俯瞰银座地区,这里曾经是世界上地价最高的地方。孙巍摄

  日本有一种住房,叫"公营住宅",是专门用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我称之为日本式的"经济适用房"。可别小觑这"公营住宅",它在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发挥的作用可不小。在日工作期间,我曾采访过一位做小时工的家庭主妇Y女士,她一家曾住过20多年政府提供的这类低房租公房,从她的住房经历中,我们对日本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上所实施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可略见一斑。

  解决住房难靠立法

  早在1951年6月,日本就颁布了《公营住宅法》,至今已修改了14次,最新一次修改是2007年5月。但是,"以低廉房租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者提供住宅"的宗旨始终如一。

  根据《公营住宅法》,东京都政府作为一项福利事业每年都在投资建房,由都政府建造并管理的这类公营住宅叫"都营住宅"。东京都下属各区、市政府建造并管理的叫"区营住宅"、"市营住宅"。Y女士曾住过的低廉房租公房就是"都营住宅"。可以说,法律保证了公房租赁制度的公平合理,保证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普遍受惠。

  什么人有资格租住低廉公房

  笼统地讲,无房户且家庭年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人有资格申请租用这类公房。细说起来又有有家属的家庭和单身家庭之分。

  从东京都城市规划局的网页上了解到,居住在东京、年收入在278万日元以下的两口之家的住房困难户有资格申请都营住宅。三口之家年收入在316万以下,四口之家在354万日元以下,五口之家在392万日元以下,六口之家在430万日元以下。而有申请资格的单身家庭一般是指在东京居住3年以上并符合一定收入条件的60岁以上的住房困难者。

  Y女士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就申请到了一套使用面积为32平方米的都营住宅。据Y女士讲,东京都每年都举行两次公房租用募集,并公布房源(有腾空旧房,也有新建房),符合条件者可提出申请。一般是由都政府中负责福祉事务的部门按申请者困难条件进行分配,但往往是一套住房会有几人或几十人同等条件的申请者,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通过抽签来决定。
京都供游人观光的人力车冮冶摄

  公房房租依收入而定

  与我们中国的"经济适用房"不同的是,日本的公房只租不卖,做到"专房专用"。这样,东京都才能长期维持一定的房源解决住房困难户。

  这类公房的房租与民间不动产公司的租赁房相比要低得多。有趣的是每套公房的房租因入住者的收入多少而定,这也有点像日本公立幼儿园的入托费,收入多者多交,收入少者少交。每年规定的日期内,入住公房者都要向都政府申报收入,都政府根据入住者上一年的收入情况定下一年的房租标准。(收入申报属实与否在日本都有相关法律制约)

  Y女士最早租用的32平米的都营住宅月租金只有12900日元,同样面积的民间住宅起码是这个数字的五、六倍。后来,Y女士家庭收入有所增加,租用的公房面积也有所扩大,但由于有了小孩,仍属于低收入家庭,房租在很长一段时间都维持在3万日元以下。

  据来自日本国土交通省的资料,公营住宅的租金是依入住者的收入而设定的,基本上保证低收入者能够承担得起。

  公房租用年限与退房

  日本公房租用与管理的目的是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但住房不困难者(如继承房产者)、住房困难但属于中等收入家庭的人(可去民间不动产公司租房)都不在公房申请许可者之列。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部门秉公执法,公正合理地进行公房分配;申请租用公房者依法如实申报收入以及相关信息。如此,才能保证住房困难者有房可住,专用公房不至于外流。

  那么,公房租用年限到底有多长?对家庭收入增加、已脱离了低收入阶层并还想继续享受低廉房租的人政府采取什么措施能让他将公房腾出呢?日本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首先,政府会根据你的收入情况不断在调整房租。你不属于低收入阶层了,你住的公房房租也与临近的民房租金看齐了。其次,政府还会向你推荐租用符合你收入情况的条件更好的诸如公社、公团(政府出资的事业单位)建造的公寓住房。但是,对于被要求腾房但仍不肯搬迁的人政府要课以更高的租金,最多可达到临近民房租金的两倍。一般很少发生强行搬迁事件,只有在住户不交房租(不存在交不起的情况,因为政府为你设定的房租是凭你的收入能支付得起的,即使无业者或丧失劳动能力者政府提供的救济费中也包含你的房租)或住户严重违反居住条例者有可能被强行搬迁。

  Y女士租用的公房到了2003年前后月租金已达到了近七万日元,原因是老大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家庭收入情况有了改善。这时Y女士开始考虑贷款买房了,再住条件相对差些而房租也失去优势的公房已没有了意义。2003年,Y女士贷款购得了新房将公房交回。

  向弱势群体倾斜

  Y女士说,政府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对一些享受政府低保者、有身残或智障(知弱)者的家庭等都有相应的优惠措施,在公房申请者条件、抽签等方面对弱势群体的照顾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例如,家有坐轮椅者就会被考虑分配带有坡道和电梯的楼房住房;家里有老人或疑难病患者等在要求收入标准方面也会被放宽。像享受政府救济的无收入单身家庭(本人不到60岁)也可申请租用公房。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家庭暴力受害者支援中心"或"妇女保护设施"接受保护的妇女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申请租用公房。

  在东京都内,那些突然遭遇不测,比如发生火灾失去住宅的人也不必为无栖身之地发愁。遇到这种情况,东京都政府作为一种对受灾者应急支援向你提供公房的,不会问你的年收入多少,而且不需要有连带保人,不需要交保证金。一般可有偿(参照临近民营住宅租金)使用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再延长三个月。

  Y女士说,东京都政府的公房管理与使用,保护的是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那些长期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安营扎寨"的无家可归者不属于这个范围。因为,这部分人并不是丧失了劳动能力而没有收入,而是选择了很另类的生活方式。他们或者是政府提供的工作不愿意去做,或者是提供的简易住房不愿意去住。政府保护的是丧失劳动能力、靠自力生活艰难的人,而不保护不愿做事的人(懒惰的人)。

  健全的法律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保障

  在日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需要立法,修改相关法律也必须走法律程序。从廉价租金公房的建造、分配到管理,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如果申请者不如实申报收入,如果政府部门的职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那么其必须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从日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方方面面可以看出,社会问题的根本性解决在于健全社会法制。
十一、拾金不昧与拾金不"敢"昧

新华社前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餐馆前招揽顾客的女服务员冮冶摄于京都岚山

  在报纸上曾看到过一篇关于一个三年级小学生作文获奖的文章。这篇作文的题目是《虽然只是1日元》,说的是这位9岁的小学生拣到1日元交到警察叔叔后,警察叔叔如何认真对待,记录登记,小学生如何受到感动的故事。

  1日元的币值不过人民币7分钱,就是在今天的中国已早不是"我在马路边拣到1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的年代,可是在日本还会有把小孩子拣到1日元"当回事儿"的警察叔叔。在这篇文章中,我们读到的是社会(或者说大人们)对孩子纯净心灵的呵护。

  上面的事例实属罕见,不能说有代表性,因为1日元在大街上不会有人理睬的,在自动贩卖机上买一听可乐还要120日元呢。但是,在日本经常能读到有关捡到巨款或者收到不明巨款上交警察的报道。

  去年6月,一家废弃混凝土处理公司的一名59岁男性职员在被粉碎的混凝土中发现了大量现金,数了数有4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8万元),上交了警察署。前年4月,一名垃圾回收业者在一只作为不可燃垃圾弃掉的锅中发现了用包装纸包裹的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70万元),上交了警察署。在早些时候的报道中,有在垃圾处理场捡到3380万日元上交的,有在废报纸堆中发现2800万日元上交的……当然,还有在自家报箱中发现上千万日元、上百万日元来路不明的巨款上交的。

  我曾问过一位很熟悉的日本朋友,一般日本人捡到多少钱不上交或者说懒得上交,因为相关手续还是比较麻烦的。他说大概1万日元以下吧。不正当来路(包括捡到的)的钱多了,私自瞒下是需要承受巨大心里压力的,冒触犯法律的风险的。"北海道警察"网页上有一"高额拾得物件保管状况一览",某一年的3月到5月共有25笔金额在10万日元至50万日元的现金被捡到交到了当地警察署。

  日本遗失物法规定,捡到的物品上交后,警察保管两个星期加六个月,如果在这期间没有找到遗失者(失主),物品归拾得者。如果拾得者在7日内上交,可从遗失者那里得到相当于遗失物价值5%至20%的谢礼,但是在7日后上交就丧失了得到谢礼和在找不到失主时得到遗失物的权利。如果拾得者昧下遗失物,将以"遗失物私吞罪"论处。

  这法已颁布了100多年。依法上交拾得物,依法获得相应回报,最终因无人认领而得到拾得物也有法可依。

  2007年12月,日本修改了遗失物法,遗失物的保管期从6个月缩短为3个月,因为上交警察的遗失物年年增加,2006年达到1222万件(比前一年增加约70万件),这给警察寻找失主以及相应处理带来巨大工作量。像雨伞等不值钱的遗失物警察保管两个星期就可以处理掉了。

  就是很少的钱(一万日元以下)你捡到了昧下,有时也会面临大麻烦的,当你想到会有人告发你或恰巧被警察撞见,你心里也会惴惴不安的。就有这么贪小便宜的倒霉人。

  2008年1月4日,一位名叫永濑的24岁消防队员因在歌厅捡到了一个他人丢的钱包没有上交而被警察逮捕。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7年11月17日晚7点15分左右,一名学生在歌厅的前台丢了一个内装有6500日元(约450元人民币)的钱包,随后与朋友一同来歌厅的永濑拾起后揣入了自己的衣兜。

  几百块钱事虽"小",但对这位当年4月刚刚被录用的公务员恐怕要造成终身影响。

  日本相关法律很繁缛,如果购物找钱找多了,并且你当时注意到了而没有退还,这可能会构成"欺诈罪";如果你事后注意到了并且没有退还,这可能会构成"遗失物私吞罪"。

  或许规矩的日本人对相关法律也不知道得那么详尽,但碰到事情知道该怎样做,这大概就是"素质"。
  图为集购物、休闲与商务于一身的东京惠比寿"花园城"(gardenplace),新华社东京分社就坐落在其附近。这里连带它附近的高级住宅区是东京有名的时尚场所,前分社记者钟沈军称它是"没有围墙的社区"。冮冶摄
十、天天"315"

新华社前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编辑部打来电话,要记者采写一篇关于当地政府和民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是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稿子。当时来日驻在还不到半年的担当记者老刘有点犯难,没有听说当地在"315"要举办什么相关活动,向日本朋友打听,大家也都不知道有这么个日子。

  "日本也没有"315"啊,"老刘向我诉说。

  在日本驻在时间久了,写这类稿子我心里还是比较有数的。我说,这事不难,你就把平日购物的经历和感受写出来就够了。顺便,我们还共同商定了一个主题:日本没有"315",日本天天都是"315"。

  果然,老刘写出了一篇很精彩的随笔。文中记载的一段他个人购物经历也让我再一次开了"眼界"。

  "一次,记者去便利店买西瓜,出门后不小心将西瓜摔出一道裂缝。店员看见后马上又抱出来一个西瓜。记者要再付钱,店员坚决不收。推来推去,结果记者付了一个西瓜的钱抱回了两个大西瓜,真让人觉得不好意思。"

  在日本购物,体会最深的一点就是让人买得放心。尽管我们经常能看到企业召回有缺陷产品的广告,大到汽车,小到吹风机甚至瓶装饮料;尽管我们也经常能看到报纸揭露出来的有关不法商家为追求利益造假等报道,如将马肉当牛肉卖、篡改商品保质期、将进口鳗鱼当国产鳗鱼销售等,但这似乎不影响购物者的信心。

  在日本购物,不都是产品质量不出问题的,有时也会送回厂家或商家维修,但消费者权益基本能够得到保障,这大概是让人放心的最大理由。分社一同事为夫人卖了一块光能表,带回北京没出一个月不走了,再带回东京保修时主意变了,想换成另外一款,结果与商家一说行了,没费任何周折。

  在三鹿奶粉事件前,总社的一位年轻女同事托我给她的宝宝从日本带奶粉。那年夏天,我开会回北京带回了8罐奶粉,没过多久,国内奶制品市场出了问题,当时真感叹这位年轻母亲的"先知先觉"。我曾问她,即使对一些国内产品不放心,但国内市场还有许多质优品牌包括日本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舶来品"也值得信赖啊?她说,她担心孩子吃了会发胖。这"道理"真不知从何而来。我猜想,她买的不是奶粉,买的是"放心"。

  也不知为什么,近年在日本买的商品经常出毛病,而20年前买的微波炉现在还在用。但是,日本的售后服务仍然让你放心,最大的受益者要算我儿子了。那年,儿子的一块电子表买后不到一年(保修期一般一年)出问题了,带到东京找商家保修。这表让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戴得都不好意思拿给商家,但店员没有流露出丝毫让你不愉快的表情,几天后换回来的是一块新表,孩子很高兴。前年暑期,孩子的ipod屏幕显示又出问题了,拿到店里保修,一个新品又如期而归。

  产品质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买得、用得放心是消费者对厂家、商家最大的期待。当我们大家都不再知道"315"为何日,天天"315"也会来到我们身边。
九、从索尼职员排队买索尼游戏机说起

新华社前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丰田“未来概念车”与人共舞冮冶摄于爱知世博会

  一次,索尼公司广报(公关)部与驻日中国媒体举行恳谈会,席间该公司的一位年轻的中国雇员说,昨晚一宿没睡,排队购买索尼最新发售的一款游戏机。

  这话让记者听着感到很新鲜,难道"近水楼台先得月"在日本行不通吗?广报部的一位负责人说,在商品非常紧缺的情况下,就是公司的部长也不能从内部买出来,产品首先要满足顾客的需求。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通常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日本却变得很异常。三洋电机的白色环保型充电电池很耐用,作为大量使用这类电池的媒体,我们曾通过朋友想直接从厂家那里购买一些,结果朋友诚恳地告知,这反而比在大型电器商店(商家)买还要贵,因为商家是靠贩卖量能够把价格降下来的。

  尽管我们也了解一些公司对其员工也有类似内部价(高折扣)的销售形式,但就总体而言,日本市场是比较规范的,生产与销售两个不同领域分得比较清楚,产品就是产品,商品就是商品。

  那么公交、服务等其他行业又是怎样呢?从一则媒体报道我们可略见一斑。

  这条消息是共同社几年前播发的,说的是某市交通局职员白乘公交车受到处罚的事。消息说,该市交通局一名39岁男性主任在乘坐市营巴士上班时,6年期间共有1025次不买票,总额达到约37万日元,因此市政府对他实施了停职3个月的处分。此外,市政府还对两年间8次不买票乘车的60岁男性职员进行了停职7天的处分,对1次不买票乘车的56岁男性职员进行了减薪处分。不仅如此,市政府还对纵容这些行为的公交车驾驶员及负有监督不力责任的上司共计40人进行了处分。

  这条消息当时之所以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是许多年前在北京曾碰见过一位身着公交制服者不打票打声招呼就乘车的情景(当时心里想这套制服可比月票好使多啦);二是对这条消息中那些详细的数据感到很惊讶,是什么机制在发挥着如此能效,记录得清清楚楚。当然,我并不认为这条消息报道的仅是日本公交系统的个别案例,或许这种"近水楼台"现象比想像的要多,日本也不能说是个完全不讲人情世故的国家,但起码这不是被广泛认同的,是受到行政当局严厉监管的。

  近日,在与一位常驻过日本的记者同行闲聊时他说了这么一句话:在日本环境往往使人向好。细细想来不无道理。

  我认识的一位十八九年前只身去日本留学的朋友如今在东京开了十六七家中国料理店(开一家承包出去一家),在我们工薪阶层的眼里也称得上大款了(他是开车违章怕罚分不怕罚款,我恰恰相反)。一次在一起吃饭说到他在店里吃饭是否付款,他说,他平时吃碗面都记账付费的,不是因为别的,只是不付费"不好意思"。我当时心想,呆得久了,"素质"提升啦。

  付费,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
八、从商家召回广告中我们读到了什么

新华社前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吊悬运行的电车冮冶摄

  偶然在报纸的一隅看到过这样一条饮料召回广告。商家要召回的是6瓶过了"赏味期限"的900毫升装的冰咖啡。这6瓶冰咖啡的"赏味期限"到6月5日,但在7日至13日间又卖出去了。在林林总总的饮料市场,要找到这6瓶冰咖啡简直如同大海里捞针,况且过了"赏味期限"不等于饮料变质有害健康,只是口感得不到保证罢了。

  商家在报纸上为这几瓶而不是批量的过期饮料刊登召回广告,无疑是最大化地在向顾客表明其负责任的一种态度,或许根本就不指望真的能把这6瓶冰咖啡召回来。但从广告中读到的另外一些信息让我们对商家对商品销售的严格管理有所了解和认识。

  这6瓶冰咖啡分别是在"大岛店"和"东久留米车站店"售出的。在大岛店,6月7日、10日、11日、12日、13日各卖出一瓶;在东久留米车站店6月10日卖出一瓶。真是卖得"清清楚楚"。如此详尽的信息通过商店的收银机可能不难获得,但如此认真地公布于广告中,不能不说商家为顾客想得很周全。

  在广告中的最后有这么一句话:从顾客那里所获得的有关个人信息仅用于商品回收以及退款目的。这无疑又给顾客以更大的放心,不必担心因个人信息外泄带来其他方面的麻烦。

  在北京,刚刚买车不久电话就打了过来,准确无误地报出你的车牌号,并且很像那么回事地有板有眼地告知"根据国家最新规定,您买的车可以退税……",结果上网一查,纯属诈骗。

  在日本严守客户个人信息也属于商家的"商德",顾客信息被泄露被贩卖事件不能说没有,但您的顾虑商家首先为您想到了。

  如果说上面的这则召回广告压根就不指望能把有问题的冰咖啡召回来(或许看到广告时早就消费掉了),但下面这则广告可大有不召回全部有问题商品誓不罢休之势。

  这则广告召回的是松下电器公司在1985年到1992年间生产的一款燃油取暖器,涉及的型号达二十几种,因存在向室内泄露废气引起死亡事故的危险而决定被召回。松下电器从2005年开始广做广告找这些"老古董"直至今日。这5年间,在报纸中做插页,在电视上反复播放召回广告,期间所投入的费用可想而知。

  这则广告有什么特色呢?关于商品本身如商品颜色、外形图案、型号标记在何处以及包括"个人信息不为他用"等细微处我们不去多说,因为哪家的召回广告都大同小异。看了这则广告的读者最大的感受是厂家在真心实意地"帮您"在寻找这些"老古董"。这批燃油取暖器最年轻的也有18岁了,老一点的有25岁,基本都是过时的淘汰产品,或许有些家庭早就作为大件垃圾处理掉了。于是厂家为您设想了4种这些"老古董"可能去的地方,并以漫画的形式昭示在广告上:别墅或山间小屋、行动不便的老人家里、公共会馆等公共场所、室外的储藏间或仓库内。厂家在"帮您"回忆您曾使用过的燃油取暖器最有可能被遗忘(遗弃)在哪个角落里。

  厂家把能想到的都做到了,那种"不找回全部有问题商品誓不罢休"的执著劲头让人深深记住了这则召回广告。

  商品不都是完美的,勇于面对其缺陷或隐患,而不是隐瞒与敷衍,并且负责任地加以追回、退赔、修理、更换,这也是在追求着一种完美。
七、为中国农民鸣"不平"的老人

新华社前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东京的地标--东京塔冮冶摄

  上山先生是一位办事非常认真的老人,曾担任过日本农林中央金库研究所所长,虽已八十好几高龄,但仍不停歇地为中日间的民间交流做着力所能及的工作,这些年我们一直保持着交往。

  记得有一年,上山先生提着两袋五香花生米来到了分社。老人指着同是塑料密封包装、颗粒同等大小、几近同等加工、嚼上两颗同样满口脆香的花生米说,你能分辨出孰优孰劣吗?"可是,这两者的价格却相差四倍!"

  的确,我和我的同事们都品尝不出这两袋五香花生米到底有什么区别。接过购物小票得知:一袋售价1030日元,一袋售价240日元。再仔细看看这两袋花生米,都是500克包装,包装质量别无两样,只是一袋是中国产的,一袋是日本千叶县产的。

  尽管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各国有别,但在同一市场出售的同等质量的中日农产品在价格上相差如此悬殊着实让上山先生由衷地看不过去:"这样低廉的价格能体现付出同样劳动的中国农民的真正劳动价值吗?"他为苦苦耕作一年的中国农民在国际市场上受到如此不公正待遇而鸣"不平"。

  上山先生早年毕业于著名的东京大学农学系,知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辈子从事农林口的工作,可称得上是日本农业问题的专家。他说,农副产品从产地到消费者手中要经过许多工序,在日本一般零售价的一半或百分之六十左右的利益最终会回到农副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农民的手中。那么"远道而来"的、又经过商社的"手"在日本市场上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出售的中国产的一袋花生米,它最终所产生的利益究竟有多少落到了中国农民的手中呢?

  记得当时上山先生还带来两种包装的大蒜。一种是日本产的一头装售价是150日元,一种是中国产的三头装售价是80日元。尽管形状大小有些差别,但三头蒜只卖一头蒜价格的一半。

  上山先生说,日本的农业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农民的利益受到农民自己的组织――农业互助协会(简称农协)的保护。因此,农副产品的价格都能维持在一定范围内。上山先生说,虽然中日两国存在着劳动力价格、价格体系、贸易体系等种种差异,但同等质量的同一农副产品,在日本市场上中国产的能够以日本产的农副产品价格的七、八成出售总还是可以的。

  上山先生说,不是价格越低越能卖得好,相反价格低得太悬乎了让人产生出质量不好的错觉。上山先生也指出了由中国进口的一些大包装农副产品在质量、大小上参差不齐是造成销售价格低廉等原因。

  很多年过去了,上山先生当时在讲到中国农民顶着烈日、流着汗水而辛勤劳动,但却收获微薄时脸上所流露出的愤懑神情让我难以忘怀。

  日本像上山先生这样对华很友好的人士不在少数,我感觉这或许是文化同源的缘故,一些人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人对中国有着一种天然的亲近感。正是由于有了他们,中日友好合作才出现了今天这样的大好局面。他们由始至终都是发展中日友好的坚实基础。
六、三张伪造电话卡引来的“灾难”

新华社前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成人节——男女孩走向社会的起点冮冶摄

  2004年4月的一天,留学生S君在涩谷从一个“老外”手里花1000日元买了三张电话卡。通常像这样额度的电话卡1000日元一张,三张要花3000日元,无疑S君买的是伪造的电话卡,并且心知肚明,只是为了省点钱,贪点小便宜而已。因为这种伪造卡可以像真卡一样使用。在当时的东京繁华街头上,常能碰到兜售这种伪造卡的“老外”,向过往行人问:“要电话卡吗?”S君当时也没有太多想有什么不妥,或许他还看见过周围的人在使用这种卡。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S君悔恨终生。6天后,S君在多庆屋一带购物时遭遇了警察的盘查。在查看身份证时警察发现了S君钱包中的这三张还没有使用的伪造卡。接着,灾难降临S君的头上,他在拘留所里被关了50天,最后以“持有非法磁性卡”的罪名被起诉,并被法院判处监禁一年,缓期三年执行。当时年仅23岁的S君正在千叶县一所大学读大二,是个非常老实勤奋的学生,在校表现也不错。S君被判了刑恐怕学业要完不成了,这急坏了他的一位在日有永住权的姨Y女士。Y女士动员了所有在日本和在国内的亲朋好友,并找几位日本朋友联名担保,向法务省递交陈述状,希望通过疏通关系改变法院的判决,能让S君把学上完。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Y女士,对S君的遭遇深感同情。出身于普通家庭的S君是个独生子,父母拿出多年的积蓄把孩子送到国外学习,望子成龙,可没有想到……

  为此,我特意咨询了在日华人法律顾问。据我所知,还有很多人和有关方面为此做了相当的努力,但最终都无济于事。果然,没过多久,东京出入境管理局召见S君,并通知他离境。

  这件事对谁说谁(包括日本朋友)都为S君感到遗憾,并对他报以同情,只有“法律”以及执法者“无动于衷”,让人望而却步。过去,我们通常知道生产、销售和使用伪造证券等属于违法犯罪,还头一次碰到因区区三张伪造电话卡,并且还不是“在使用中”而只是“持有”就被过堂问罪。一位在使馆领事部工作的朋友有一次在与我议论这件事时说了这么一句话,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们常常认为日本人遵纪守法,素质高,其实那是被"严管"出来的。”

  教育在普遍提高国民素质方面的作用固然应予以肯定,但法律对于长期形成一个国家的国民性的强制性作用也不容忽视。

  在日本,看不到盗版的影视音乐作品及电脑软件等侵犯著作权类的产品(在我们所能看到的范围),用“干净”二字来形容并不过分。对使用和持有非法产品能实施以如此严厉的惩处,有谁还敢为区区小利而铤而走险呢!从根上切断盗版及伪造产品的利益链,这或许是打击生产这类非法产品的最有效办法。
五、手机服务商的退款来函

新华社前驻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东京迪斯尼乐园开园26年来长盛不衰,2001年9月在这座主题乐园旁边又建起一座东京迪斯尼海洋公园,图为园内清洁工在清扫作业。冮冶摄

  接到一封手机服务商的退款来函,上面用红字体印刷着"重要"、"亲启"等字样,还有一行提醒你函中内容的红字体"料金返还之案内"(费用退还之说明)。

  单就说这个信封就很讲究,上面有两个透明玻璃纸封盖的大小窗口,从大窗口可以看到里面纸上印刷着收信人的地址及姓名,小窗口里透露的信息更多,有发信人的地址、公司名、公司内具体担当部门及电话等,这一大一小窗口就可以看出把收信人摆在什么位置上。

  打开信封,张纸上的最上端,就是你刚才从大小窗口看到的信息,想想看,你必须把这部分折叠准确到位,方能在大小窗口完全展现出来。在纸的上端两侧该折叠的地方各有一条小黑线,比照这相对的两条小黑线折叠就很容易折叠到位了。

  再看看内容,首先是对您平日利用该公司的服务表示感谢之类的客套话,之后就是告诉您哪年哪月多收了您的信息服务费,烦请您指定银行账户,填上必要的信息,然后沿虚线剪下,用随信封寄去的另一个免贴邮资、收信人地址和公司担当部门都印刷好的信封再寄回去。如果你想用被多收的费用冲抵接下来发生的费用,那么你在"备考栏"注明,具体要求如何如何。

  手机服务商把一切因退款给您带来的麻烦大概都想到了,并最大限度地把复杂的手续程序化,尽可能减少给您带来麻烦。

  手机运营商这次究竟多收了多少钱呢?3日元,相当于人民币两毛钱。在东京乘坐最近一段距离的地铁票需要120日元。没有人会认为这3日元值得退还。从退款的手续成本看,材料工本、往返邮资、再加上人工费,少说也得三五百日元。

  3日元退款本身是微不足道的,小题大做的,甚至是不会被理会的,但3日元退款反映出的是一种健全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管理制度,体现出的是一种诚信,给人一种放心。有如此完善的退款程序,我们大可不必担心被多收的300日元、3000日元、3万日元退不回来。

  这3日元究竟是怎么多收的呢?在来函中有一栏"退款事由详细",记载着如下原因:在独家信息短信中有一条天气的短信没有发送好。

  我们享受手机短信服务,每天可能接收到很多条短信,谁能知道在哪个特定的时间有哪条天气预报没有收到吗?但服务商知道这套服务系统在哪个时间段曾出现故障,那么你在那个特定时间内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到的服务,就不能收取费用,既然收了,就该按程序退款。

  在看不见的地方日本人做得如此仔细认真不能不让人折服。

  当然,谁都不会为了这3日元在回执上填上银行帐号,再装到回信用的信封里,走出几百米投入信箱中,除非你想较较真儿。

  可是,就因为这已被纳入退款程序的3日元,3个月内我们接到3封同样的来函。

  制度有时是僵化的,但的确是能够让人放心的一种保证。
四、妙用"双蹦灯"营造和谐行车氛围

新华社前驻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东京据说拥有800万辆车,20年前也曾堵车堵得很厉害,可现在并不怎么堵了。冮冶摄于东京新宿

  我第二次常驻日本是从1995年6月开始的,从结束第一任任期时隔不到三年又回到了东京。驾车出行发现,驾校教科书上用于临时停车的"双蹦灯"在当时有了新的妙用,作为表示"谢谢"的行车用语在迅速流行。

  我曾问过在日本公司工作的一位大学时代的同学:这一方便易行的行车用语是如何流行起来的?虽没有得到十分确切的回答,但他说好像始于一个电视广告,汽车驶过后,车尾部的双蹦灯像眼睛一样闪了两下,对后车致以谢意。

  今天的日本,几乎没有一位司机不理会或不会使用这一方便行车用语的,闪两下"双蹦灯"向为您让路的后车致谢,大家约定成俗。

  想想看,在交通拥挤的高峰期,大家都在驱车赶路,您打了并线灯并了进来,或多或少地会影响到后车的行速,以这种简便的方式(因为在车行进中您没有余暇打开车窗向人家摆摆手致谢)谢谢对方,人家内心中会感到一丝温馨,一丝惬意。路面上,行车顺畅,气氛融融。

  当然,前提是对方要理会这一行车用语。

  在北京的一次老同学聚会上,一位在高校任教的女同学抱怨:打了并线灯,后车反而紧踩油门提速不让你进来。干脆,不打并线灯,趁你还没有明白我的意图插进来反而容易并线。

  "后车不"嘀"你才怪,"我说。不过在北京开车,常常能碰到像我这位女同学的驾驶者,不打并线灯就斜插进来的事。

  2008年12月,新华社一位社领导带队考察日本。四五天过后,这位社领导对我说,在街上竟然没有听到一声汽车鸣笛。

  相比而言,日本的街上确实要安静许多,汽车鸣笛很少,大家礼让行车。但也并非绝对,偶尔还是有一些出租车或性急者对你车开得很"肉"或很鲁莽给予鸣笛的。

  有一次,我跟车与一位年轻记者同时出行。这位在北京练就了一身高超并线本领的年轻人简直见缝插针般地在有序行进的车流中并来并去,非常扎眼,让我跟车跟得很苦。无奈,我告诉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另一名记者打手机给前车:规规矩矩地跟着车流走!

  记得在日本驾校学车那会儿,教官在讲授不必要的超车、并线危险性时举过这么一个例子,好像从名古屋到东京300多公里,两辆车同时走高速公路,一辆遇车就超,一辆按正常规定的时速跟着车流行进,最后没有相差几十分钟。有时为了这几分钟、几十分钟,所承受的风险和代价是截然不同的。

  进入21世纪,中国快速跑入汽车社会,中国人有了自家车!

  路面车多了,交通堵塞了,停车没有位置了,出行反而比自行车时代更受限了,情绪变得越发焦躁了。

  行车,在汽车的海洋里,我们虽不谋面,但您的行车习惯让我对您的性情乃至涵养略察一二。行车,如同人与人交往,相互间有理解、有包容、更有对他人的尊重。

  有时,也会有温馨的提示。

  一次在日本开车,后车赶了上来,司机降下车窗冲我说了什么,我当时还没有理会,过后发现他可能在善意地提示我:车后门没有关好。
三、办事认真的警察

新华社前驻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执行开道任务的京都警察。冮冶摄

  日本警察办事是认真的,就是认错也认真得让你很感动。当然,执法起来,通常很少有通融的余地。如违反交通规则被警察抓住,最好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听从,你可以让警察给你讲清楚你错在哪里,充分阐述你的理由,但不要心存侥幸而过分争辩。警察抓你,一般都有充足的证据,是经得起上法庭的。年轻记者小钟一次外出采访违犯交规被警察罚款,心有不服,表示要上法庭弄个究竟。我凭着以往的经验劝他,算了吧,无外乎我们交些罚款,如上法庭还要搭上功夫。你想,在交通规则这个大的领域,交警人家那是专业,你是业余,警察如在法庭上输给你,人家还能吃这碗饭吗?

  不过,确实也有过一次非常"幸运"的经历。大概在2004年春夏的一天,我和分社司机小党外出办事,在东京湾漂亮的彩虹大桥上被骑着白摩托车、身着水蓝色警服、头戴白头盔的交警追了上来。原来在我们聊得正兴头上,时速超过了80公里(桥上限速50公里),我们将车停靠在路边,乖乖地等着警察开罚单。可是,由于小党不懂日语事情出现了转机。警察质问小党拿着日本驾照为何不懂日语?这给了我充分说话的机会。我告诉警察,我们是新华社派驻日本的报道机构,我们的司机是用中国的驾照在这里经过中文笔试和路考换的本等等,好像还挟谈了一些中日间的话题。我的解释使警察的口气缓和了许多。新华社在日本知名度很高,有点教育背景的人都知道,不得不说人家还很认同我们这块官方通讯社的牌子(这与其他一些西方国家略有不同)。最后,这位对华很友好的警察收起了罚单,告诉我们这次给予"警告"。这是我和我的同事们这么多年来唯一碰到的一次。

  遇到违规被罚的倒霉事,发火是没有用的,强词夺理更是不可取的,亮出自认为很尊贵的记者身份是否会增加对方的反感不好说,起码于事无补。警察偏不认同你职业范围以外的"特权"。

  对许多来日常驻的中国人来说,换取日本驾照也是一个不大不小上的"坎"。当然,北京、上海等中国大城市的驾照不成问题,我官方在人家那里都有样本备案。难就难在一些中小城市颁发的驾照上,或许存在规格上或程序上的问题,常常遭到拒受。警察在审核时细致而认真,从纸纹的图案方向、年检的日期等等细节都会找出破绽。有问题的驾照在这里恐怕很难蒙混过关。早些年听说驻日机构一工作人员在换驾照时被拒受了一本后又拿出了另外一本,这在今天的中国都已是不可思议的事。一位中国同行在换驾照时被告知:以你的身份我们不怀疑你的驾照有问题,但与你们国家提供的样本不一致,你可以到中国大使馆开具证明,证明你的驾照无问题。警察竟能把话说到这种地步。

  开着迷你小警车,穿着潇洒漂亮的制服,专门查处违章停驻车的女交警可谓是东京街头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可是,尽管这些说起话来和声细语,看上去很好说话的女交警,实则你很难撼动她们执法的决心。一次去警察署办理违章停车罚款手续,接待我的是一位年轻女警官,看上去很和蔼。我把我倒霉停车被罚的事向她述说了一遍,她也流露出对你遭遇的些许同情,似乎你被罚得很冤。可是,最后她会告诉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让你很难把一肚子的怨气撒到她身上。

  一次,从国会采访开车出来,我被一个年轻的警察拦住。原来我忘记了系安全带。警察很客气,跟我说了好多诸如安全方面的事,特别是说到你的安全不仅是你一个人的事、会连累你的家人,让他们为你而牵挂时,真让你动容。你还能感到驾照被罚点冤枉吗?

  东京的大街小巷,道路大都有时速限制的。路况好时,超速十公里八公里的也算不了什么,反正随车流走一般是不会被抓的。可是,如果你细心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在路面上警车是最遵守交通规则的,堪称模范,不是在执行任务时,警车一般都坚守时速。东京湾上的彩虹大桥,往来车辆如梭,桥面宽净平缓,视野敞亮,车辆大都在时速七八十公里。一次忽然发现整个车流都很缓慢,原来一辆警车在前面坚守着限速五十公里行驶着。在单车道上,超越一辆自行车,警车也要打"过障碍物"的侧蹦灯,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如此一丝不苟的程度,让你不得不佩服。执法者的带头作用不是说在嘴上,而是体现在行动上。除非追查违章者等执行紧急任务时,警车在路上看不出有什么特权。

  一位警察告诉记者,他开车违章也要被罚的。
二、退回的交通违章罚款

新华社前驻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泼出去的水是难以收回来的,交出去的违章罚款又被退了回来真让人有点意想不到。我的同事,一位年轻记者在日工作期间就曾真正体会了一次如此般的“意想不到”。

  那是2005年元旦发生的事,同事陈锐遭遇了如下的经历:

  “2005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我却碰上了一桩"倒霉"事情。我开的车被日本警察出示"黄牌"罚款一万五千日元,驾照被扣罚两点。可没想到时隔10天,被罚的一万五千日元和两点又失而复得,让我真正体会了一回"意想不到",那么来龙去脉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日本新年通常都卖"福袋",就是把超值的商品放在密封的袋子里以极其优惠价格出售给消费者,既喜气又有神秘兴奋感,通常新年头几天"福袋"都能创下惊人的销售业绩。我当时正在构思一篇《日本的"福袋"经济》稿子,于是就在新年的第一天外出采访了。

  当我来到日本有乐町1丁目,见前面有一大群人排长队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等候抢购"福袋",于是我就在有乐町车站前的一条路上将车停在左侧距红绿灯7米多远的路边。没想到等我大约半个多小时后回到停车处时发现汽车反光镜上挂了一张带锁的塑料"黄牌",上面写着发放"黄牌"的是丸之内警察署,被挂车逆向停车违反交规,几月几日几点被锁,要求被挂"黄牌"的车主前往警察署说明情况。我一看既吃惊意外又有点忐忑不安,意外的是根本没有想到原来自己认为停的没有错的地方竟然是逆向停车,也没有见到有单行的标志呀。不安的是被挂"黄牌"通常都要被处罚,罚款或扣分。但接到了"黄牌",就不得不前往警察署说明情况。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丸之内警察署,警察礼貌地接待了我,虽然我说明我没看到有单行线的标志,但还是明确表示我是逆向违章停车属于违反法规,因此我车上的"禁止停驻车除外证明"无效。也许是长年以来形成的见到警察怵三分的心理吧,我虽然觉得有点冤,还表示下不为例,问是否能够不处理,但警察还是表示要依法办事。既然这样,我也没有太坚持自己的观点,只好认了。随即警察给我开了一万五千日元的罚单,并限期交付,还扣了我两点。

  新年第一天就遭遇这样的事,心里自然不舒服,觉得没有运气,所以好几天闷闷不乐。大约过了10天,就在我已经不再想这件事的时候,没想到一天晚上突然接到一个日本陌生人的电话,一听是丸之内警察署一个警察打的,顿时我心里一阵吃惊,更多的是紧张。警察找来一定没好事,难道那件事情还没完吗?还要追加处罚吗?又是一阵忐忑不安听完对方的话,我才心中一块石头落地。这个警察语气非常礼貌非常客气,而且不断向我道歉,说是上次对我的处罚有误,我并没有停错车,并表示将要处罚撤销,还回罚款,撤销罚点。警察认错了,发现错误及时谦虚地认错还真让人生气不起来。”
一、归来的自行车

新华社前驻东京分社社长冮冶

  警察打来了电话,说是他们找到了一辆自行车,报了车主的日文名字,并告知自行车的注册地点就是我们新华社东京分社的所在地,并约好要将自行车送过来。

  放下电话,我思索良久,想起来了,大约八九年前在我上一任驻东京时,有一位老同事就是警察提及的名字。这位同事现已退休,当时他在东京驻在时其女儿也在这里留学。莫不是他买的自行车后来结束任期回国后将车留给了女儿?可是他女儿早已大学毕业回国。那么,这自行车是什么时候丢的,警察又是如何捡到的呢?

  几天以后,两位警察开着面包车送自行车来了。据警察讲,他们在夜间巡查时碰到一位只身来日本旅游的美国青年当时骑着这辆车。这个美国小伙子是如何弄得的这辆自行车警察没有透露(也许这也属于隐私吧),但他不该在夜里骑它上街,更倒霉的是他碰到了警察。骑来路不明的自行车(包括捡到的)属于犯罪行为,美国小伙儿为此有了一次不良记录。

  因为还有相关手续要办,我们把警察请进会客室。一阵寒暄后,警察问:“作为失主一方你们是否原谅这位美国青年?”

  “原谅如何?不原谅又如何?”

  “如失主原谅的话,在原谅书上签字,那位美国青年在悔过书上签字。这个事件就此了解。”

  “不原谅的话,警方将向法院起诉他,由法院作出判决。”

  我没有理由与这位倒霉的美国青年过不去,在原谅书上签了字。据说,像这样的事在日本属于轻犯罪,写悔过书也好,由法院作出判决也好,最终都严重不到哪去,当事者吃一堑,强化了一次遵纪守法的观念,对本人基本没有什么影响,有的只是一次不良记录。但是,如果不是初犯而是再犯,仅仅写悔过书是通不过的。

  警察将自行车从面包车上卸下来,说:“这车骑起来没有问题。”一辆至少八九年前的旧自行车,车闸、车铃等完好,轮胎里充满了气。

  我问:“这车还能值多少钱?”

  “大概两千日元吧。”警察向我们告别。

  两千日元,在日本人的金钱概念中也就相当于我们今天花二十元人民币。可警察为归还这台自行车,履行相关手续所付出的劳作可远远不止两千日元。

  记得十八九年前我首任赴东京做记者时,也有过一次夜间骑自行车被警察盘查的经历。在日本夜间骑车不开车灯遭盘查的概率相当高,而往往在日外国人又没有这个习惯。我当时就没有开车灯。

  “这车是您的吗?”

  “不是,是我们单位的。”

  “你们单位的领导知道这辆车的来历吗?”

  “大概不知道,因为我们社长来这里任职时这车大概就已存在了吧。”我说。新华社驻外记者大都是三四年一个任期轮换。

  一会儿工夫,警察查明这车是一位旅日华侨早年注册登记的。在看过我的身份证明、排除我有不轨行为后,警察放行,并嘱咐我要开车灯,这样夜间骑车安全。

  多少年过去了,我对日本警方在记录方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以及需要时马上就能查找得到仍感到惊讶。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