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柴燕菲) 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尤小平“两会”期间表示,如今中国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建议将民营企业纳入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如今腐败问题是目前全球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中国面临的最大社会污染和重大政治挑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坚决反腐败的声势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获得极大的发展。据统计:在规模以上工业中,非公企业数量达30.3万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0%;从创造的产值看,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业总产值重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达68%。
在民营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的进程中,随着产权制度、组织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滞后,个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受个人私欲及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业务外包、财产管理、职务消费等环节中,挪用或私分企业资产,损公利己、贪污钱款、收受贿赂等腐败现象日益凸现,损害企业利益,败坏社会风气,导致企业资产流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小平认为,除了有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不到位,也有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更主要的原因是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以及全社会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都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
尤小平表示,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都与民企无关,民企反腐目前只能依靠企业自身。“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法对民营企业实行监督和管理,可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就业、稳定社会。”尤小平告诉记者。
尤小平认为,国家应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建设,努力使党内制度与国家法律相衔接,增强对全社会的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发挥纪检、检察及公安等专业部门的作用和惩治力度,及时查办民营企业管理人员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
最后,尤小平说:“要将民营企业纳入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民营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帮助和指导,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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