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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不成摔幼子致其重伤 被判刑4年(图)

来源:大河网
2010年03月09日07:56
说起摔伤儿子的事,小毕后悔得直流泪。

  首席记者郭启朝通讯员郝丽文图

  南阳一个年轻的母亲小毕想和丈夫离婚,却遭到家人反对,她一怒之下竟将8个月大的儿子连摔三次,致儿子重伤。法官几次上门调解,但小毕的婆婆不肯原谅儿媳,要求对其重判。昨日记者获悉,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毕有期徒刑4年。

  盛怒之下她将幼子摔伤

  记者在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见到32岁的小毕时,她神情憔悴。“我不是真的想伤害孩子,只是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啥也顾不得了。”向记者说起摔伤儿子的原因和经过时,小毕眼里噙满了泪水。

  小毕告诉记者,她丈夫时某是卧龙区蒲山镇人,他们在一起有10年了。这期间她一连生了3个儿子,还流产了1个,被摔伤的这个是最小的儿子。因为时某迷恋牌桌,她身子弱又无法下地干活,致使家庭生活一直很困难。因无法养活孩子,时某瞒着她将老二儿子送给了别人。

  “时某去年5月份出去打工,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过。”小毕说,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得很艰难,于是就动了离婚的念头。

  去年8月17日,小毕抱着8个月大的小儿子来到卧龙区陆营镇的姐姐家商量自己离婚的事。姐姐不同意她离婚,两人发生口角。从姐姐家回来的路上,她越想越气,加上孩子哭闹,她竟举起怀中的孩子连向地面摔了三次。看到儿子头上鲜血直流,她顿时清醒过来,赶紧抱起儿子送往医院。

  经过3天抢救,小毕的孩子终于苏醒过来。20多天后,孩子出院。经法医鉴定,小毕的儿子被摔成重度颅脑损伤,左肾积水,构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小毕提起公诉。卧龙区法院少审庭的庭长董勤光发现小毕有主动救孩子的情节,遂建议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法官调解但婆婆不肯原谅

  卧龙区法院少审庭庭长董勤光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像小毕这种案件要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小毕婆婆年迈,丈夫下落不明,孩子又太小,如果小毕再被判刑,这个家就撑不下去了。考虑到小毕有悔罪表现和小毕家的具体情况,法官研究有关法律条文后认为:如小毕能获得婆婆的原谅,法院可考虑从轻处罚,判处小毕缓刑。

  今年元宵节的前一天,董勤光和一名法官来到小毕的婆婆家,给孩子带来牛奶、面包以及法官们的捐款,还拿出小毕写给婆婆的悔过书念给她听。

  然而,小毕的婆婆始终无法从感情上原谅小毕。

  3月2日上午,董勤光在他的办公室里安排小毕和婆婆见面,小毕面对婆婆声泪俱下,希望婆婆能原谅她的过错。然而,小毕的婆婆依然无法原谅她,并要求法院重判。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毕有期徒刑4年。对于现在这样的结果,董勤光表示有些无奈,但是小毕婆婆的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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