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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0小时完成强奸、抢劫、绑架 获刑12年半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3月10日02:23
  绑架、抢劫、强奸三罪并罚

  并处罚金1万元

  东方早报记者李燕李淑平

  通讯员周峰任玲玲

  强奸、抢劫、绑架,36岁的颜某在10小时内完成了这一系列严重的暴力犯罪。

  昨天,备受瞩目的佳佳宾馆绑架人质案一审落槌,颜某犯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面对一审判决,颜某并没有当庭表示上诉。

  经青浦检察院提起公诉,青浦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检方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强奸罪判处颜某有期徒刑3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为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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