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问题。
财经杂志、财经网记者:谢谢主持人,把最后一个难得的机会给我。我的问题是关于《预算法》,请高强主任和李飞副主任都谈一下。今年的预算报告提到,2009年《预算法》的修订取得了重要进展,我想请问一下,这个重要进展体现在哪些方面?预算法修订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目前面临的主要难点在哪里?今年会做的一些工作,会不会形成一个修订的草稿或者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最终修订完成有没有时间表?谢谢!
高强:这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三句话:第一,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确地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法》正式实施以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第二,规范预算的执行。明确地提出,“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这个要求也是比较严的,而且对于预算的调整作出明确的规定。现行《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是,只要是人大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不出现赤字,或者是批准的赤字预算不突破,就不算调整。这几年,各级财政超收的很多,最多的超几千亿,只要不出现赤字,就可以不作为预算调整。大量预算收支的增加,都脱离了人大的监督,这是不完善的,这一点要作出修改。
第三,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在预算监督的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追究违反《预算法》各项行为的处罚规定,都作了明确规定。我相信,《预算法》修改正式实施以后,对于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监督,改进预算管理都会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今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今年的8月份就要第一次审议预算法修改稿,还要经过二读、三读,最后形成决议,颁布实施。谢谢!
对于目前的难点,好像我们在修改过程中还比较顺利。大家对于刚才我说的三个重点,取得了广泛共识,大家也认为,作为一个国家预算来说,确实应该完整、规范、严肃。现在的问题在于落实,落实的第一点,政府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要作出一些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某些地方存在的违反《预算法》规定的行为;三是对于严重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作出处理。只有法律规定,没有追究责任,这部法是不完善的。只强调有法可依,而忽视了违法必究,这部法的作用也是不大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