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小时工为子女筹学费 盗窃雇主获刑3年半(图)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2010年03月11日05:01

  北京晨报3月11日报道 “我知道拿他们的钱有罪,这么做都是为了供养两个孩子上学,让他们将来能有出息……”40岁的安徽籍小时工李某在法庭上哭着说。

  利用到老年人家做小时工的机会,李某将黑手伸向了雇主家的金银首饰。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李某因盗窃罪获刑3年半并处罚金4000元。

  2007年3月,李某利用在82岁的林大妈家做小时工的机会,窃取一枚价值1190元的黄金戒指、一枚价值1200元的翡翠雕件、一个价值20元的工艺挂坠、一个价值30元的工艺项链和贝母珍珠挂坠。截至2009年7月,李某用相同方式先后作案7起。这些案件中,被盗的多是七八十岁的老人,最大的事主98岁。

  听到判决结果,李某放声痛哭。李某告诉记者说,她有两个孩子在老家念书,儿子17岁,女儿15岁,家中还有一个生病的老公公。9年前,自己的丈夫就跟别的女人跑了,为了供养两个孩子上学,让他们将来能有出息,她才独自一人来北京打工。家里老少3口人全靠她一个人在外打工挣钱。

  李某说,她做小时工,一个小时只有10元钱,每个月有2000多元收入,扣除在北京的基础花费,大部分收入都寄回了老家。但两个孩子每个月的学费加生活费,省吃俭用也要2000元。她说,女儿学习特别好,考上了重点高中,特别想上大学。儿子没考上重点高中,自己想给孩子“转”进重点高中,但需要花几万块钱。“我没有那么多钱,就想先"拿"雇主的,以后再用工资还给她。”李某解释说。

  “我不敢让他们知道判刑的事。要是耽误了他们上学,我会恨死自己的……“提起孩子,李某止不住流泪。

  黄硕/摄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作者: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刘士朋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