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8时,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2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1位负责人,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司法保障民生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中国网记者]中国网网友向陈燕萍代表提问,陈代表您好,您被百姓誉为法官妈妈,并且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等荣誉,我们注意到,这次您又带来两个建议,其中一个是《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拐卖儿童犯罪分子的建议》,请问您认为打拐除了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外,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努力遏制这样的犯罪发生?谢谢。
[陈燕萍]儿童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儿童也是每个家庭的未来。子女是父母的期望,拐卖儿童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儿童被拐卖了,在这个家庭里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是灾难性的事件。有的家庭为了寻找被拐卖的儿童,不惜倾家荡产,到处寻亲,有的一寻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终生。打拐除了从严、从重处罚犯罪分子外,重要的是要做好预防工作。现在在农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儿童成了留守的儿童,他们随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年纪大了,难以顾及,使那些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因此就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要做到不失控。有的儿童虽然随父母到城里打工了,都是由于打工生活艰苦,一边打工,一边要照料子女,难免也有力不从心的时候,也有可能给犯罪分子可钻的空子。因此做好这一方面的防范工作也很重要,也就是说让犯罪分子的企图不能得逞。
二是对买方也要打击。拐卖儿童为什么在一些地区很猖獗?主要的是拐卖儿童有市场。打击拐卖儿童行为,这不单单是一个“拐”的一方,另一方面要在“买”的这一方进行严惩,同时这也是一个社会共同的合力,这也不单单是政法部门的事,而是一个全社会的事,要宣传,要使群众形成一个社会合力,对拐卖儿童的行为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发现有拐卖儿童的行为,就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同时,我想,也应当将此纳入地区综合治安考核评比之中,以一个足够的社会平台共同摸索、严厉打击拐卖儿童行为的发生,我想这一点还是应当引起重视的。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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