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从客车窗口摔出身亡 客运方称系自杀拒担责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2日12:47

  去年8月,一具男尸在高速公路上被发现,警方调查发现死者竟是从卧铺客车的厕所窗户摔出而亡,但该窗户最大打开仅为宽29厘米、高45厘米,只接近肩宽。

  这起蹊跷的死亡事件谁来担责?死者家属与客运方争论不休,并对簿公堂……

  打工仔摔出客车厕所窗户

  1971年,蔡某出生在蕲春县刘河镇。他的大嫂告诉记者:蔡某早年在村里做测字先生,没有娶妻生子,后来前往温州打工,做不到一个月因为太辛苦决定返家。“去年8月3日上午,家里接到蔡某电话,说他当天乘车回蕲春,一家人都很高兴。当天傍晚,我们突然接到村里通知,说他摔死在高速公路上了……”

  原来,8月3日,蔡某在浙江省丽水市的出口收费站广场拦乘温州至武汉的卧铺客车回蕲春,当日下午4点12分,车辆途经龙丽高速公路38KM+90米路段(丽水境内)时,蔡某进入客车上的厕所,并从厕所窗户坠落,导致严重颅脑外伤死亡。

  模棱两可的交警结论

  蔡某从窗户坠落并未被同车人发现。

  当日下午4点21分,过往车辆发现尸体后报警。当地交警调查后排除他杀,并作出认定:蔡某是从客车的厕所窗户坠亡,但他进入厕所至坠落期间,车辆行驶平稳,驾驶员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另测量得出,厕所内净空高度157厘米,蹲便坑位置净空高度135厘米,厕所窗户玻璃可方便打开,全开状态最大可打开至宽29厘米,高45厘米,窗户下沿距地板高度76厘米。

  交警最后给出“人在特定的身体姿势时可从该窗户钻出车外”的结论,同时为该事件不满足交通事故构成要件,不予认定为交通事故。

  一审判决双方均有责任

  事发的客车属于湖北省客运集团下的汉口运输分公司。事发后,蔡某家属向省客运集团索赔,双方协调未果,蔡某的父亲蔡智明遂向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递交诉状,称蔡某搭乘客运集团的车子,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客运集团有义务将旅客安全运达目的地,蔡某死亡意味着客运集团未履行义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蔡智明索赔12.2万余元。

  省客运集团辩称,交警已说明事发时车辆行驶平稳、驾驶员无违法行为,因此没有任何外来因素使得已经成年的蔡某有发生意外坠落的可能。蔡某是采取特殊的身体姿势钻出厕所狭窄的窗户自杀的,客运集团没有赔偿责任。

  江汉区法院去年11月做出判决,判决中称蔡某和客运集团确已形成客运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交警没有直接认定蔡某是自杀,客运集团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以客运集团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判决另考虑蔡某作为成年人,乘车时应注意安全,他自己也存在一定过失。最终法院判处客运集团负50%的责任,赔偿6.1万余元。

  进入二审,是否自杀是焦点

  获知一审判决结果后,蔡智明和客运集团均向武汉市中院提出上诉。昨日双方在市中院进行庭前调查。

  蔡智明及其代理律师称,交警说是特殊姿势而没有直接认定是自杀,这不能排除蔡某有意外死亡的可能,“车尾是最颠簸的,蔡某身高1.68米,较瘦小,窗户距地板仅76厘米,很有可能因离心力被甩出车。”其次,他们认为,事发时究竟是何情景现在已无法还原,“只能根据法律规定,由客运集团来证明旅客自己有重大过失,他们拿不出证据,就得负责任。”

  事发车辆的车主吴先生昨日激动地对记者比划:“那么狭窄的窗户能意外摔出去?我们欢迎任何试验,特定姿势"钻"出去不是自杀是什么?交警已经认定这不属于交通事故了,保险公司就不会赔付,亏的是我们。”

  客运集团的代理律师则称,此事件中自杀属于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就能推定的结果,按规定不在举证范围,“就如同一个人从长江大桥上翻越栏杆坠江而亡,没有人怀疑这是自杀。”

  目前,案件正等待进一步审理。

  窗户装上了护栏

  记者昨日来到新华路客运站,在一辆和事发车车型一致的“武汉——温州”卧铺客车上看到,厕所位于客车尾部,里面空间较狭窄,人站上蹲坑时需弯腰,窗户位于人体背后,为推拉式,全部打开接近肩宽,已经装上护栏。据车上管理人员介绍,这是半年前发生坠亡事故后装上的,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袁黎)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