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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官虚报冒领征地拆迁款300余万后被依法逮捕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10年03月13日01:28

  虚报冒领征地拆迁款300余万 后湖一村官被依法逮捕

  本报讯(记者李锐)通过贿赂武汉地产开发投资有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一部门负责人,江岸区后湖街一村委会主任伙同其弟,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300余万元,还与村委会委员及会计共同侵吞补偿款5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该区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约谈会上获悉,这一窝案的涉案人员均被依法立案查处并逮捕。

  今年春节前夕,江岸区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反映后湖街新湖村村委会负责人在征地拆迁中,侵吞补偿款300余万元。反贪部门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2007年底,地产集团征用新湖村246亩土地。犯罪嫌疑人姚汉云利用其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弟姚某采取虚报冒领、虚增补偿面积等手段,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315万元。这笔巨款以姚某名义用于购买武汉宏润实业有限公司股份,归姚汉云所有。

  姚汉云还伙同村委会其他5名委员及会计,通过相同手段,侵吞征地补偿款50余万元,每人分得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检方查明,姚汉云为达到冒领拆迁款目的,向地产集团土地事务部原副主任杨某行贿30万元。杨某利用手中权力,帮助姚汉云虚增被征土地上附着物面积,使其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据姚汉云交代,其侵吞拆迁款是为了扩大在宏润公司的股权,控制、占有董事会主要席位。据了解,武汉宏润实业有限公司股份是新湖村改制成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姚汉云。

  今年2月,姚汉云及其他村委会委员、会计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逮捕,杨某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昨日会上,江岸区28个城中村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60余人接受了警示教育。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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