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两院”报告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羊城晚报特别采访了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请他们建言献策。
网络监督被摆上了台面
在“两院”报告里,网络监督被摆上台面———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生、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这种表述,不再把网络当成洪水猛兽,而是一种听民生、察民意的重要渠道,这是很大进步。”全国人大代表、韶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刘雪庚说,最高院、最高检重视收集网民意见,这实际上是拓宽了司法机关了解舆情、民意的渠道,能促进事情的进一步解决。
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直言:互联网也就是一种民意,我感觉到网民如果不注重司法、不关心司法,那才是一场灾难。网民非常冷静的、一种有分析、有说服力的东西,都会受到我们的关注,他们提供的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很容易被我们的一些简报摘录,送给最高法院领导看,每天一份。
刘雪庚说,其实司法机关重视网民意见、网民积极参与司法监督,将形成良好互动,不仅能促进司法进一步公正,也让普通百姓切实增强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敢于正视才能更好解决问题
刘雪庚代表说,最高院的报告能主动提黄松有案,反映出法院系统自我纠错、自我反省的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指出,由于基层法院经费不足,基层法官队伍配备不足和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少数基层法院还存在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办案不公,作风不正的问题,但这并没有影响她对法官队伍的总体评价。“最高院勇于自曝家丑就是廉洁自律的最好表达。”
“只有正视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样来自基层法院的全国人大代表赵菊花说,去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五个严禁”规范法官职务行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赵菊花为“五个严禁”加了个注解:“发布的时候,就说得很清楚,禁令适用全国四级法院,绝不允许网开一面。”
国家赔偿适用公开诉讼程序
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对“国家赔偿的听证制度”一直都很关注。她指出,“因为现在的赔偿是没有公开程序的,等于是我提出申请,你们就自己关门讨论,我没有辩护权,也没有当庭申诉的权利。一句话,受害人缺少发言权,没有一个交流的机制。”
她说,行政诉讼和听证程序早已是公开的。从立法公开的角度讲,国家赔偿也适用公开的诉讼程序。这次探索听证程序,只是公开诉讼程序的一部分,关键是让受害人参与到国家赔偿的程序里面。“我觉得行政诉讼法里面都有了,国家赔偿法应该把行政诉讼的程序移植进去。”
“正在修订中的《国家赔偿法》将为探索‘国家赔偿听证制度’提供立法依据。”陈舒指出,备受关注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此前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自2008年起启动了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的修订,截至目前该法的修改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修正案草案已趋完备,四审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
从源头上根治牢头狱霸
从云南的“躲猫猫”到河南的“喝开水”,发生在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成为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两院”的报告,也将整治牢头狱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陈舒指出,涉及这个问题不单是检察院,主体还在公安———对于检察院,建议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管理,因为看守所里有检察院派驻的工作人员,主要管理还是属公安。
虽然有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将看守所从公安体系剥离,但由于这涉及到司法体制改革和时机是否成熟的问题,所以一时很难实现。全国政协委员李钺锋建议,应尽快修订1990年颁布实施的《看守所条例》,进一步明确看守所的法律监督体制,建立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管理、执法的主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根治牢头狱霸、刑讯逼供、违规收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