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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免检! |
三部门通知入学体检取消乙肝检测,省教育考试院透露
浙江乙肝体检新规已起草完毕
时报记者 于佳
时报综合消息 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文明确:高考体检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
今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了解到,根据该通知,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省市已相继出台普通高校招生学生体检工作的新规定,取消乙肝表面抗原项目检测。
浙江情况怎样?省教育考试院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我省高考体检工作细则正在进行调整,目前已起草完毕,将于近日公布。
>>各地行动
广东:高考体检取消部分乙肝项目
记者看到,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普通高考考生体检工作应注意的问题》中,对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做了明确的表述:
“肝功能: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文件要求,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保留转氨酶检测。转氨酶正常,在正常格填涂,肝功能检查医师意见为:合格,医师签名。转氨酶异常,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于高考结束一周后进行复检。对复检结论仍不正常的考生,应由肝功能检查医师在肝功能异常栏中注明具体情况及转氨酶具体单位值,在肝功能检查医师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及签名。”
京津沪苏等省市已明确“取消”
记者了解到,此前,北京、上海、天津、新疆、江苏、重庆、广西等省市的教育部门已相继出台普通高校招生学生体检工作的新规定,取消乙肝表面抗原项目检测。
>>记者连线
浙江:新规已起草完毕 近日公布
浙江情况怎么样?昨日,杭州市余杭实验中学校长汪保平表示,目前还未接到2010年高考体检细则。
“高三考生都在用心备考,相对于考生,考生家长更关注体检细则的公布。”汪校长说,“取消乙肝检测,让那些以往曾因乙肝而受冷落遭拒绝的考生可以轻松上阵,集中精力面对考试,是考生最需要的关怀。”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鲍夏超接受采访时表示,我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检工作细则将依照国家出台的新规定进行调整,目前已起草完毕,将于近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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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入学体检取消乙肝检测
三部门《通知》明确要求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任何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查,包括“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
如果特殊职业确需检查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同样,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此外,学校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学生和应聘者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其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通知》还对从前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报考的8个专业“开禁”。这8个专业分别为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各地需在接到本通知30日内,对当地现行的有关入学、就业体检的相关政策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
■小知识
乙肝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
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主要是经血液、母婴、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而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中,做到不共用牙刷和刮胡刀,坚持使用安全套等就可以避免传播。
母婴
血液
性接触
乙肝传播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