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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规定论文超200字引用未注出处者按剽窃处理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17日09:08
  去年,四川大学曾经因为本科论文的大胆改革而引发全国关注,将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的改革问题一拳捅破。近期,四川大学发出《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将在校博士、硕士和本科生的学位(毕业)论文抄袭之路斩断,只要超过200字的引用没有注明出处,作者就算“剽窃”。此举再次在校内引发热议。

  治“剽”招数

  剽窃认定

  引文超200字未注明出处算抄袭

  最新的办法定义的论文抄袭和剽窃为同一概念,指把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内容原封不动或虽改变形式但未改变内在本质,而在本人的论文中据为己有或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出处的行为。“连续引用他人作品超过200字而没有注明出处就算抄袭。”该校相关老师介绍,原文复制或通过改变词语顺序超过本人论文的15%,将文献直接翻译或在其中改变字词顺序等用于自己的论文中且字数超过论文的15%,照搬他人论文中的实验结果及分析没有说明借鉴来源等,都算抄袭。

  审查手段

  人机结合审查指导老师负连带责任

  根据最新的方案,所有学位(毕业)论文在提交答辩前,都要采用计算机辅助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者才能参加正式答辩。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为校内审查的最终认定机构。

  “如果是已经毕业离校才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当事人,学校可将调查结果寄送当事人单位,并按照规定撤销在校获得的证书和称号。”学校相关老师介绍,当初负责指导的教师在学生的论文出现剽窃后,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处分。

  各方声音

  学生

  老师“剽窃”怎么处理?

  “我们倒是很欢迎,现在抄袭太普遍了,刹住这股歪风邪气是对的。”四川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小李说。

  另一位同学则认为,学校应该明确,对老师们的“剽窃”该怎么处理,“学术行为端正的根本在于老师的学品要正,我强烈要求,学校尽快出台针对老师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教师

  也是对老师的挽救

  针对新规定中,指导老师如果没有检查出学生的论文出现剽窃,要负连带责任,该校文学与新闻学院一位姓陈的老师直言:“论文指导老师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些老师以前确实有点"水",学校出台这个政策也是对老师的挽救,这不仅仅是学生毕业文凭的问题,事关教育的道德和良知。”陈老师认为,要求导师负连带责任,压力和责任更大了。

  第三方

  处理力度应该加大

  成都市政协委员柳长翥认为,高校的学位(毕业)论文是很多人开展学术和科研工作的第一步,这一步如果出现问题,对一个人一生的做人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处理的力度应该加大。”柳长翥委员认为,论文的抄袭牵涉到一个人的道德问题,不容小觑。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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