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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钧濠集团前主席夫妇涉骗发新股被判入狱(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18日09:18

廉署署理总调查主任容达材昨在庭外透露钧濠案调查时间长达2年。图片来源:文汇报

  人民网3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钧濠集团(00115)前主席曾炜麟夫妇,于2002年向港交所讹称将注资重庆市燃气管道项目,以图骗取获发新股,后来为掩饰罪行,伙拍美建集团(00335)3名董事制造虚假资金流,以图瞒天过海。法官昨日判刑时斥责被告损害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判曾氏夫妇入狱32个月及30个月,余下3名被告分别判监半年至1年。

  区院经过逾百日的审讯后,法官早前裁定钧濠前主席曾炜麟(51岁),及其妻子兼集团执董郭慧玟(48岁),2项串谋诈骗及1项串谋洗黑钱罪成。同案3名被告,美建集团有限公司执董郑启明(63岁)、李国祥(49岁)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伟光(52岁),1项串谋洗黑钱罪成。法官昨日判案中主谋曾炜麟入狱32个月,妻子入狱30个月,郑、李和黄依次判囚9个月、1年和半年。

  案件主管廉政公署署理总调查主任容达材昨在庭外透露,他们于2005年接获投诉展开调查,由于案件复杂及涉大量文件,调查需时2年,至2007年才展开拘捕行动。案件审讯期间,他们特别聘用一名熟悉内地法律的律师任专家证人,在庭上讲解内地投资程序。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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