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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央企投资房产戕害政策公信力 具极大弊端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3月19日02:25
  观察家

  无论是宏观层面而言,还是微观角度,央企投资房地产都具有极大的弊端,既可能戕害国家政策的公信力,又会扰乱市场秩序助推房价,同时,还存在着极大的投资风险。

  面对各界对央企在“两会”之后开动马力抢地的质疑声浪,国资委在3月18日表示,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应该说,国资委能在第一时间就央企“抢地”行为,给出回应,这个姿态值得肯定,但我们也注意到,通篇研读国资委的这个回应,除了明确表示78家企业的退出之外,似乎更多地在为央企投资房地产受到的质疑进行辩护。

  试举几点:其一,国资委指出,自国资委成立以来,央企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重组,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这很显然是为外界质疑“央企大举进军房地产”辩护;其二,国资委进一步以2009年央企疯狂抢地的一年为例,用统计说明央企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其三,国资委用数据说明,央企的房地产业务仍然主要集中在16家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这16家的销售收入占全部央企房地产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占全部央企房地产净利润的94%;其四,国资委指出,央企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如何发挥了积极作用,国资委没有给出详细的数据说明。

  作为128家央企的“大股东”,为央企作出些辩解,也属情理之中。但很显然,这种辩解本身并不能否认央企出于短期逐利的原因而大举进入房地产业,2009年很多数据和实例都更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

  比如,2009年央企的销售额只占全国销售收入的5%,但这并不能否认2009年,全国60%以上的“地王”都是央企制造的事实,2009年央企究竟拿多少钱去买地,囤积了多少土地,国资委等部门更应向民众说明这个数据;再比如,2009年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的原因之一,就是“地王”频现,全国每出现一个地王,房价就暴涨一段时间,但许多企业在拿了地以后未必马上开发,而是囤积起来,玩炒地皮的游戏,所以用房地产销售收入来说明央企没有支配房地产领域缺乏说服力。

  在央企投资房地产问题上,要澄清一个糊涂的思想:认为央企既然是企业,投资房地产就是企业自主行为,没有什么错。这完全是一种罔顾国情,不体察央企具体情况的看法。国资委在前几年就央企的产业定位中,七大需要央企控股的产业中并没有房地产业,而且,在房地产领域,央企本身的竞争力其实并不强,在当前房价高涨的情况下,贸然杀入,最终买单的可能仍然是国家。

  因此,无论是宏观层面而言,还是微观角度,央企投资房地产都具有极大的弊端,既可能戕害国家政策的公信力,又会扰乱市场秩序助推房价,同时,还存在着极大的投资风险。

  鉴于此,建议高层痛下决心,除了要求78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公司退出房地产领域之外,还要考虑是否让所有央企都应该退出房地产投资领域,而将精力集中在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领域,在这些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样才能厘清央企的职能定位,才能减少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人为阻力。特别是,我们注意到,国资委虽然明确表示78家央企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这更难以让人放心。

  马光远(学者)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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