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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乱收停车费调查:5000万元车位费去向成谜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3月19日02:45

  1.7万车位没交使用费 近5000万去了哪?

  ■专题统筹:新快报记者 王华平 余亚莲

  ■专题采写:新快报记者 周达标 李咏祁 刘军 王华平 实习生 周妙玲 王媚诗 苏燕燕

  连日来,本报多方调查停车场乱收费问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高昂的停车费让市民“顶唔顺”;另一方面,正规的停车场经营却连连亏本,最后被迫私自增加停车位才能勉强养活公司。之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停车场收费背后有着一条利益链,而打通这个利益链必须“过五关斩六将”,其中取得路内停车场经营权要过的第一关就是街道办,而“合作费”就是“过关”的代价。广州市交委停车场管理处处长付军透露,占用市政道路的停车场大约为19000个,但交委收取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才“三四百万左右”。

  街道办掌管生杀大权

  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而广州市街道办的行政级别是县处级单位,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由属地街道办负责,由此街道办成为了利益链的第一个环节。

  据业内人士透露,街道办是取得路内停车场经营权的第一道关。停车场经营方要“攻破”这一关,通常采取与街道办合作经营的模式,每月给予街道办分成,而分成的数额往往占了停车收费很大的比例。

  据了解,在广州的某些三类地区,每个车位需要向属地街道办“进贡”7元/天的“合作费”。虽然“合作费”如此高昂,但据记者了解,所有经营路内停车场的公司都如数按时上交,否则迟早会“滚蛋”。

  曾有业内人士向记者爆料,在2007年,交委将珠江新城某些路段的路内停车场的经营权批给该公司,并且陪同该公司工作人员到街道办商谈,但当交委工作人员走后,街道办马上变脸不认这个数,之后掌管事务的负责人更如人间蒸发。直到如今,该公司虽然手握着交委的批复函,但却眼睁睁看着别人在该路段收费。

  市政收取道路占用费

  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临时占用市政道路收费标准是每天不超过0.5元/平方米,实际上市政部门执行的都是最高标准收费。根据这个规定,按照一个停车位6.5米×2.5米算,正规的停车场管理公司所经营的每个车位需要向市政部门缴纳8.1元/天的费用。

  据业内人士称,这个费用是占用市政道路资源才需要缴纳,实际上大部分停车场都在审批过程中,通过瞒报或漏报的方式,少交或不交这笔钱,从而谋取更大利益。

  高价拍卖为何不公平

  据业内人士透露,广州市在2003年拍卖市政道路路边咪表停车位时,拍出了每个2800元/年的高价,也就是说,中标的停车场管理公司需要向交委缴纳每个停车位2800元/年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根据这个费用折算,每个停车位一天需要向交委缴纳约7.7元的费用。但事实上,现在广州数万个路内停车位,交纳这一费用的车位仅1200多个,造就了城市“同城不同命”的停车位怪象。而决策这一巨额费用的权力又在谁哪里?

  利益瓜分后所剩无几

  从上面的数据我们粗略统计出,每个车位需要向有关部门缴纳22.8元的停车费。而按广州市停车费管理规定,在三类地区,路内停车场是每半小时收费2元。

  据广州市停车协会工作人员介绍,除去空余的时间和特种车辆停放免费等,每个停车位一天的收入是30元左右,“除去缴纳的费用,一天的利润只剩下7元多,所以如果按照规定经营,算上咪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和维护,正规的公司肯定是亏损的。”该人士介绍说。

  据了解,2007年市交委聘请了第三方会计公司,对停车场收费进行调研,得出过“惊人”的结论:政府部门只收取0.5元/平方米的占道经营费,把交给交委的2800元/年免去的话,停车场经营者都无法赚钱,所以只好默许某些停车场经营者私划停车线。

  正规停车场诞生记

  审批需过八道关 最少要用三个月

  据广州市停车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想要申请一个路内停车场的经营权,按正常程序需经过以下八关:

  首先向街道办申请该区域使用权,在得到街道办的同意答复后,领取《临时占道停车审批表》;然后向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区交警大队则根据申请路段的车流量和停车需求进行审批;当区交警大队审核通过后,再上交广州市交警支队进一步审批。

  当前面三步审批都通过后,就可以向所属区市政部门申请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资格,审批获得通过并且缴纳了临时占用市政道路费用后,就可在市交委备案,然后由物价局审核定价。当定价程序完成后,还要向区交通局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当许可证获得审批后,就可以在这个区域经营路边停车场了,不过目前在某些区还需要在城管部门备案才能正式收费。

  该工作人员称,起码需要3个月时间才能走完这八大程序,而有些甚至七八个月后才有批复,如果等待这么长时间,那么前期投入会损失很大,所以难怪有些经营者在拿到一两个批文后马上开始营业了。

  过八关

  向街道办申请该区域使用权,领取《临时占道停车审批表》

  向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

  区交警大队审核通过后,再由广州市交警支队审批

  向所属区市政部门申请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资格

  申请市交委备案

  由物价局审核定价

  向区交通局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

  申请城管部门备案

  焦点疑问

  1.7万多车位没交使用费?

  广州市交委停车场管理处处长付军说,广州市登记在册的室外停车场的总数是30000个,其中占用市政道路的停车场大约为19000个,大约有11000个停车场是属于在内街内巷上划出来的停车位。其中19000个占市政道路的车位需要向交委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即停车场老板说的每年每个车位上缴的2800元)。付军说,交委收取的这笔资金是“三四百万左右”。所收取的资金全部上缴到市财政部门。

  根据这个上缴资金的总量以及2800元的收费标准,即便是按照交委说的上缴最多的400万元,也只有1428个车位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进了财政的的口袋,那么占绝大部分数的17572个车位有没有缴这笔资金交委不予追究?如果这些车位都如数缴纳了这笔资金,那这笔将近5000万元的资金去了哪里?

  对于存在如此巨大的差额问题,付军解释,向经营单位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车位是在一开始公开向社会招标的,虽然现在登记在册的占市政道路的停车位有19000个,但实际上在市政道路上的19000个车位不是每个都交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他说,所有的车位都会根据所在道路的交通状况每半年做一次评估,如果道路要围蔽施工等,就不能收取这笔费用,所以是不停地在变化的。

  内街内巷万多车位藏暴利?

  对于占据市政道路的19000个车位来说每个车位每年要缴2800元给广州市交委,还有每平方米每天缴纳0.5元的临时占道费用给区建设和市政局,那么另外11000个内街内巷的车位免去了这两项费用是不是就意味着存在暴利呢?

  昨日,广州市交委的停车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据他所知,虽然内街内巷的停车位省去了很多程序,也免去了这两笔费用,成本大大降低了,但这些地方的收费相对市政道路来说非常便宜。根据他掌握的情况,经营内街内巷的公司“也没赚到多少钱”。

  晒晒账本

  根据广州市交委停车场管理处处长付军介绍的情况和记者了解的情况,记者算了算下账,其中一些数据,显示出其背后有一些耐人寻味的意思——

  全市登记在册的总车位:30000个在市政道上的停车位数:19000个30000-19000=11000个(内街内巷的车位:不需要缴纳临时占道费用和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

  市政道上每个车位每年需要缴纳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2800元

  19000×2800=53200000元(交委应该收取款项总数)

  交委表示实际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款项总数:约4000000元

  4000000÷2800=1428.6个(意味着实际只有1428.6个车位缴纳的钱进了市财政账户)

  19000-1428=17572个(交委没有收到费用的车位数)

  53200000-4000000=49200000元(这4920万去了哪里?)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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