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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女友后“殉情”被救活 故意杀人被判无期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3月19日03:39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通讯员李佳)在女友提出分手后,杨海峰将对方杀死并自杀,不料自己却被同事救活。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海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1岁的辽宁铁岭人杨海峰,与女子刘某恋爱了一个多月后,对方向他提出分手。杨海峰无法接受女友即将离开自己的现实,于是决定和女友一起殉情。去年6月12日上午10点多,杨海峰在自己任职的公司里杀死了刘某,随后自杀。“我爱她,她死了我也要陪着”,杨海峰在杀死了女友之后,又朝自己的肚子扎了四五刀,并朝自己的脖子扎了三四刀。此后,单位职工把杨海峰、刘某送往医院抢救,刘某抢救无效死亡,杨海峰被抢救了过来。

  杨海峰回忆说,此前他曾几次求刘某别离开他,但是刘某铁了心要和他分手。“在一个多月里,她花了我5000多元钱”,杨海峰供述说,分手后他向刘某提出过还钱的事,但刘某坚持不还,他越想越生气,便产生报复刘某的想法。去年6月11日,杨海峰听说刘某与单位结完工资后准备回老家,便冒出一个念头,这回要不弄死刘某,以后就没机会了。第二天上午10点多,杨海峰从宿舍拿了两把水果刀放在裤兜里,打算一把刀用来扎死刘某,另一把刀用来自杀。他在单位找到刘某,问刘某是否有话和他说,刘某不理他。“你真行,这个时候你连对不起都不说,真有种,你以为我真不敢扎啊!”面对杨海峰的威胁,刘某仍旧满不在乎地玩手机。于是,气愤至极的杨海峰举起尖刀杀死了刘某。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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