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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期间所有进沪车辆实施安检 通行证即日起核发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19日09:33
  经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上海世博会的安全顺利进行,自2010年4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对进入上海市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

  上海世博会期间,上海公安机关将在市界陆路道口对所有进沪车辆实施安全检查。为了缩短车辆安检等待时间,缓解道口拥堵,方便国内外宾客来沪,自即日起至世博会结束,公安机关将对进沪车辆审核发放《进沪车辆通行证》。《进沪车辆通行证》仅在道口使用,持证车辆可从专用车道快速验证后进入本市,无证车辆则依次排队逐车接受安检后方可进入。

  即日起,市民可到全市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4月15日起也可以到出上海的G60沪昆高速枫泾、G15沈海高速沪浙、G15沈海高速朱桥、沪宜公路葛隆、白石公路赵屯、沪太路洋桥6个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申领。本市范围内所有单位和私人车辆车主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标准审核后免费发放。全市公安派出所每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受理单位车辆申领;每天9时至20时受理私人车辆申领。6个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每天9时至20时受理单位和私人车辆申领。

  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的单位需至其单位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个人需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派出所申领。单位车辆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责任书》;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政府机关等除外);《〈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单位)》和《〈进沪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审核表(单位)》;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派出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复核结果予以核发。

  私人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需提供《〈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车主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车辆需由他人驾驶的还应出具《授权驾驶委托书》,派出所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当场核发。

  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居民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由申领车辆车主到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其中,外国人需持有效护照(签证期内)、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原件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台湾居民需持《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原件和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香港、澳门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临时驾驶许可)和行驶证原件。

  申领所需表格及《责任书》、《承诺书》、《授权驾驶委托书》可在受理审核的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检查站现场办理点领取,也可在“中国上海”(www.shanghai.gov.cn)和“上海公安”政府网站(www.police.sh.cn)上自行下载。

  一般情况下,《进沪车辆通行证》在整个世博会期间均有效,《进沪车辆通行证》只能换领一次。车主须将《进沪车辆通行证》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根据道口指示牌从专用车道进入。公安机关对持证车辆不再进行重复安检。

  对无证车辆将逐车查验“三证一单”(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还须查验货单),确认无疑后予以放行,经验证、比对发现存在疑点的,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实施重点检查。请广大市民配合安检,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简工博忻文轲)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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