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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适房停车库现大量豪车续:12辆为业主所有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3月23日06:07
左图为深圳市侨香村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市民非常关注经适房的审批问题。记者骆昌威摄
左图为深圳市侨香村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市民非常关注经适房的审批问题。记者骆昌威摄

  近日,有媒体报道,作为经济适用房的深圳桃源村三期的地下停车库里,停着相当一部分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车辆,其中不乏宝马、奔驰等名车。据悉,申请保障房的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28万元。但桃源村三期地下停车库过夜车辆中20万元以上的车辆竟占了近两成。

  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地下停车库停有豪华车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针对大家普遍质疑的问题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严格资产核查机制,如发现其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收回住房。正在启动立法工作,惩处虚假申请者,并将研究制定经适房退出机制。

  文/记者余琴

  质疑一:

  52辆车属于桃源村业主?

  据深圳市房改处副处长李颖介绍,3月10日媒体提供发现了17辆车,3月11日媒体又发现35辆车,共52辆车待查。

  12辆车均为购房后所购

  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了核查后发现,其中2辆车牌号为重复提供,1辆车牌号无登记,总数实为49辆。其中,9辆车为单位所有,28辆车非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12辆车为桃源村三期业主所有,这12 辆车都是购桃源村三期住房后所购。目前,桃源村三期已办理入住手续2571户。

  质疑二:

  500多辆车怎有两成豪车?

  令广大市民广泛质疑的是,发现桃源村三期车库的500多辆车中,两成都是豪车,价值在26万元以上。

  不少网友戏称,桃源村的风水特别好,住进去的人都能在几个月内致富发财,买得起豪车。那么保障性住房申请是否存在漏洞呢?

  申请时进行了九查九核

  市国土房产局房改处处长袁以立表示,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采取“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办法,即市、区、街道三级审核,市、街道两级公示。

  据他透露,深圳还首次开展了“九查九核”,即以户籍、房产、车辆、商铺、存款、证券、贷款、保险和优抚为对象的核查工作。

  特别是在存款、贷款、证券和保险核查方面,由于国内尚无先例,住建局从银监、人行、证券登记机构、保监会取得了所需的数据和资料,为申请资格的终审认定提供了依据。

  质疑三:

  1200多户通过终审竟有车

  住建局在会上公布了一个令媒体非常惊讶的数据:2007年首批经济适用房通过终审的8000多户人中,有1200多户人有车,最后获得经济适用房的比例为73%,最后的入住者有多少辆车,住建局表示尚未统计。

  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28万

  市国土房产局房改处处长袁以立表示,对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拥有的车辆,住建局会同市交管部门进行了严格的逐一审核,并通过原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每辆车辆的价值进行评估,将其作为家庭资产的一部分,计入家庭总资产。按照规定,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能超过28万元。这些申请者的财产统计中,这些车都纳入其中,当时都未超过28万元。

  质疑四:

  经适房是否有退出机制

  对于买得起豪华车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经济条件改善后是否应该将这种国家保障型住房让给更需要的人呢?经济适用房是否有退出机制呢?

  退出机制正在研究制定

  深圳市房改处副处长李颖表示,根据深圳《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须退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一)已购买其他住房的;(二)全部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本市的;(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对已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购房后买车是否需要退出住房的问题,从国家和其他城市以及深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看,都没有进行规定。因此,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买车的业主,我们不能仅因为其购房后买车就让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

  但是,对于买房后购买了较高价格车辆的家庭,住建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其购房时的相关手续进行重新核查。如发现其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收回住房。对于其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一旦查实在申请时有违规行为,也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李颖表示,正在启动立法工作,惩处虚假骗取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亟待制定,这是住建局目前正在研究讨论的重点。

  住房保障工作规划

  将提高廉租房比例

  建租售转换机制

  目前廉租房有完善的退出机制,而经济适用房则拥有产权,不能惠及更多的群体。有市民建议,多建廉租房,少建经济适用房,住建局将会采纳这种建议吗?

  市国土房产局房改处处长袁以立表示,将按照“以租为主、住租结合”的原则设计制度,提高公共租赁住房比例,并将建立租售转换更灵活的机制,在收益分成方面,压缩经济适用房的获利空间。

  将加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下一步深圳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加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目前,《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已经市人大通过,已上报省人大审批。住建局将积极推动《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住有所居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力争尽快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上市分成等有关政策法规,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管和退出机制。同时,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人才、缴交社保达一定年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住房困难家庭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提高住房可供应量

  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住房可供应量。

  推动住房公积金改革

  推动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的正式实施。目前,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市编办批准成立,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争取年底可以正式运作。

  强化监督管理

  加紧对焦点问题的调研和论证,进一步加快制度创新,不断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工作站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作用,对于购房后出租等违规行为坚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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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梅山苑转租、空置问题 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

  转租经核实 立即收回住房

  最近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梅山苑出租住房存在转租及部分租户购车、高价请保姆等问题,在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租赁中心副主任朱文进行了相关解释。

  梅山苑公共租赁房不足5%

  市住建局租赁中心副主任朱文表示,梅山苑住宅区由市国土基金开发建设,1999年建成投入使用,有住房 2638套,大部分为单身公寓,少量单元式套房。该住宅区原定位为政府拆迁安置区。建成后除需拆迁安置的住户,剩余房源作为政策性出租住房主要向社会住房困难人员公开轮候出租。在投入使用后的早期,也有部分直接面向国有大企业出租,承租方以单位名义与租赁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和统一缴交租金,再由单位向内部职工配租。

  他表示,2007年深圳启动住房保障工作以后,在市政府部署的清退房工作的基础上,在梅山苑筹集了100套公寓作为2007年度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目前,梅山苑属低收入群体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不足5%,其余均为社会住房困难人员租住的政策性出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政策性出租住房在准入条件、租金标准方面有所区别。

  反复检查对付转租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梅山苑出租住房,居然有一些租户打出转租广告,并出现部分租户购车、高价请保姆等怪异现象。

  对此,租赁中心副主任朱文表示,该中心对转租牟利行为,一直以高压态势,通过上门核对资料、上网查找转租信息、到中介暗访以及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查找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和核实,立即采取措施收回住房。

  在2007年全市清退房工作统一行动中,梅山苑共清退了100余户,去年查实有转租转借现象的有30多户,通过采取多种手段,这些住房也已全部收回。

  有部分空置房属正常现象

  对于梅山苑有空置房,而未给有需要的困难群体使用的情况。朱文承认,确有少量空置房存在,近两年来中心也基本停止了梅山苑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这主要是基于如下三点考虑:

  一是出现的个别空房,主要用于优先解决2007年以前曾在中心登记备案参加轮候申请人的住房问题。

  二是作为市本级的贮备房源,用作深圳下一步开展的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公寓房源。市委、市政府目前全力推进的华星光电项目,其科技人员在建设过渡期的80套配套住房,就是从中心的贮备房源中安排的。

  三是现有的空置房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今年初续签合同时刚清理出来的,房子腾空后,还需进行集中维修保养。他表示,一个住宅小区偶尔出现一些空置房也属正常现象。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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