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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23日08:12
  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3月23日电(记者李婧)今天,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确定了今年参加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硕士生招生单位将全面启动复试、录取工作。据悉,北京大学等34所自划线高校已于3月中旬陆续公布了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类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面开通,这是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提升研究生的就业能力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根据两类研究生的不同特点,今年分别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记者发现,今年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翻译硕士的分数要求最高,为345分;其次是,会计硕士,要求分数为330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240分。

  同一学科的分数线分成了A、B、C三类,A类是指对报考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11省(市)的考生;B类是指报考河北、山西等10省(市)的考生;C类是指报考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的考生。由于三类地区的教育水平资源不同,所以基本上三类线是以10分的差额递减。

  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28日至5月5日,教育部继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有调剂愿望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各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

  为了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教育部要求积极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服务保障体系,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着力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培养与就业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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