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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别把常识当“奢侈品”(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3月24日02:43

  斑马线被称作行人的生命线。行人、机动车违规通行,经常导致交通悲剧的发生。随着“迎全运文明沈阳行动”全面启动,“斑马线上看文明”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3月23日,记者跟随辽宁省人民满意民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平二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闫刚,对辖区内部分斑马线上的行人及机动车文明通行情况进行了调查。

  时间:14时50分

  地点:和平大街马路湾岗

  现场:这是一处典型的灯控路口,多数行人都能自觉地等候信号变化,每当绿灯亮起,人们都沿着斑马线快速通过路口。但由于人数较多,人们不分左右地穿插前行,秩序多少有点乱。突然,一名身穿米黄色上衣的60岁上下的男子,不听协勤人员劝阻,硬是闯红灯走上马路。他在疾驶的车流中走走停停,最后有惊无险地来到马路的另一侧。

  闫刚点评:行人通过有信号灯控制路口的斑马线,必须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法则。在绿灯时段通过斑马线时,应沿通行方向斑马线的右侧通行。

  处罚规定:行人闯红灯,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处以批评教育、警告,或处10至50元罚款。

  时间:15时20分

  地点:和平大街中山公园东门

  现场:一块红底白字的交通标志牌,醒目地写着“停!让行人先行”。无灯路口斑马线的两端,分别有一名协勤人员手举让行牌、吹着哨子,引导过往行人过马路。这时,一名70多岁的老奶奶迈着蹒跚的脚步来到路边,但无一辆机动车为老人让行,最后在协勤人员的搀扶下,老人才安全地过了马路。15时35分:一辆牌照为辽L2567G的黑色吉普车在协勤人员举牌的情况下,仍然不顾过往行人的安全,径直冲过斑马线。

  闫刚点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无灯控路口的斑马线时,应减速慢行;如遇有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须主动停车让行。

  处罚规定:对机动车斑马线不避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记二分处罚。

  时间:16时整

  地点:北三经街市糖酒公司门前斑马线

  现场:此时的三经街,平均每分钟的车流量大约为60辆左右,通过斑马线的行人5人左右。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内,无一辆机动车给行人让路。一些机动车特别是出租车还不停地按喇叭,呼啸着从行人面前疾驶而过。一辆牌照为辽A4T81X的微型面包车不当不正地停在了斑马线的另一端,在此横过马路的行人不得不偏离斑马线。

  闫刚点评:车辆随意挤占或停压在斑马线上,妨碍行人通行,属违反规定随意停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妨碍行人通行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100元罚款。本报记者吕良德见习记者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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