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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不听医嘱坚持自然生产 难产致女婴死亡(图)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3月25日04:34
小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的丈夫陪在病床边。
小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的丈夫陪在病床边。

  本月19日17时左右,在苏州市越溪城管局门口,一名刚生下来不久便被遗弃的女婴被人发现。当女婴被送至附近的医院时,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被确诊死亡。据知情人透露,造成这一悲剧的,竟然是该女婴的父母“重男轻女”思想在作怪。

  原来,在确定腹中胎儿可能为女孩后,这对外地来苏州打工的小夫妻不听医生们的劝阻,坚持自然生产,结果导致难产。后经医护人员的多番抢救,孕妇最终逃出“鬼门关”,但女婴还是没能存活下来。

  拒绝剖腹产,孕妇大出血胎儿窒息

  得知这一消息后,昨天上午,记者第一时间赶到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的事发医院。据当时为这名孕妇接生的妇产科郭医生介绍,其实早在今年2月22日,该产妇就曾来该院进行过产前检查,当时发现她已怀孕39周。

  后经了解,该孕妇在6年前就曾剖腹产下一女孩,这是第二胎。于是医生便告知这对小夫妻,根据医生的经验,如果已经进行过剖腹产,为确保大人和胎儿的安全,这次最好也采取剖腹产。而如果选择自然生产,就有可能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此前剖宫手术给子宫造成的伤害,发生子宫破裂,造成子宫大出血和难产,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不过,这对小夫妻离开了医院。为确保产妇和胎儿的安全,在该孕妇40周预产期到的时候,院方再次电话联系上该孕妇,督促她赶紧入院待产,却最终没有结果。

  直至3月18日18时,即将临产的该孕妇才又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了医院,此时怀孕已经42周,已经超过预产期半个月。院方再次建议她进行剖腹产,但还是被拒绝。无奈之下,只能由该孕妇进行自然生产。谁知,在生产过程中,就出现了难产。

  郭医生告诉记者,当时胎儿的头部已经出来了,这时子宫却出现破裂,生产过程就变得非常艰难和危险了。“情况非常紧急,孕妇因为大出血已经出现了生命危险,而胎儿也因为生产时间过长,加上母体失血过多,严重缺氧,生命也危在旦夕。”而如果此时再进行剖腹产已经毫无意义,郭医生只得一面帮助孕妇生产,一面抢救孕妇和胎儿。

  最终,经过5小时左右的抢救,胎儿终于产出。不过,此时孕妇已失血1500ML。

  医生感慨:千辛万苦救回的女婴还是走了

  该医院儿科的李医生告诉记者,当时接收到该新生儿时,该新生儿已没有呼吸,只有微弱心跳。根据这种情况,只能给该新生儿打1分。而根据新生儿的判断标准,一般健康新生儿的评分都会是10分。“其实,3分以下就已经属于重度窒息的范畴”。

  当即,医生们就利用皮囊加压、气管插管等方法,对该女婴进行抢救。据李医生回忆,当时他们抢救了半个小时,孩子才仅有三四次呼吸。随后,又进行了半个小时的抢救,患儿才出现稍微稳定的呼吸。19日凌晨,又将该女婴转入苏州市儿童医院进行抢救。

  谁知,到了当天18时左右,令人惊愕的一幕却发生了。当时李医生正在办公室里,突然一名警察急匆匆地冲了进来,手中还抱着一个女婴。当她接过襁褓检查时,发现此时的婴儿已经脸色发青,瞳孔扩张,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

  在襁褓中,他们还发现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家长某某放弃治疗的字样。这时,李医生猛然想起,这个女婴就是他们当天凌晨拼命抢救的孩子。据送女婴来的警察说,该女婴是刚被人发现遗弃在越溪城管局附近的。

  知情人透露,坚持自然生产是因得知该胎儿为女孩

  在采访中,据知情人透露,当初孕妇坚持自然生产,是因为这对小夫妻可能已经得知该胎儿不是男孩,所以不是很想要这个孩子。而早前之所以迟迟没有做引产,则是因为他们还不能最终确定孩子是男是女。“如果剖腹产的话,就会导致五六年内都不能再度生产。所以这次宁死都不愿意剖腹产,就是想把机会留给下次生男孩”。

  随后,在有关人员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还在该院进行治疗的该孕妇。孕妇披散着头发,躺在病床上,面色苍白,非常疲惫和悲伤,一言不发。而其丈夫正坐在病床边上陪着她,表情也十分沉重。

  据该孕妇的丈夫告诉记者,他们是安徽人,孕妇小朱今年24岁,来苏州打工已经有几年了,现在他们一家三口租住在越溪镇。平时,他在工地上打工,一个月只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家里经济情况不是很好。

  对于知情人的说法,该男子予以了否定,表示当初选择自然生产,主要是没有钱。因为剖腹产要5000多元,而自然生产只要1000多元。他们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钱!不过,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产中难产、大出血,再加上女婴的抢救治疗费,目前他们已经花了近一万块钱了。“现在想想,很后悔,早知道要花这么多钱,当时就听医生的了”。

  对于最终放弃治疗,把女婴遗弃在外面,该男子表示,当时是因为苏州市儿童医院的医生告诉他们,由于难产,孩子的大脑和肺部已经出现了问题,即使救活,以后可能也会留下很多问题,所以就放弃了。

  法律人士:医生擅自治疗面临“两难问题”

  “如果当初听我们的建议,孕妇和孩子肯定就不会出现如今的这个结果。”在采访中,郭医生一直很惋惜。不过,她表示,作为医生她只能尊重产妇及其家属们的意见,否则反而违反了有关规定,一旦被孕妇投诉,就会被卫生部门惩处。

  针对病人不听医嘱导致不幸后果这个问题,苏大附二院主任医师施辛表示,据他回忆,自己从业的这些年,遇到医生和病人治疗方案不统一也不在少数。他们作为医生,其实也很矛盾,希望能给病人最好的治疗方案,但如果没有病人或者其家属的签字,他们也无能为力,所以他们更多的是提出多种治疗方案供病人及家属选择,然后不厌其烦地耐心告诉他们最好的治疗方法。“大多数情况下,很多病人还是愿意配合的,但也有一部分坚决不同意”。

  不过,施辛也意味深长地认为,医生和病人沟通很重要,互相信任是前提,这样才能解决好问题,而作为医生该从病人实际出发,考虑他们的家庭情况,不能一味按照自己习惯的方式,因为很多情况下他们并不一定有这个经济条件。

  江苏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洪波表示,目前在对患者如何选择治疗方式上,我们的法律还是有严格规定的,即一般只有在病人完全没有意识,同时无法联系上其任何家属,且病情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医院方可直接进行相应的救助措施。如果病人清醒,其家属又能联系上,医生必须得到病人或者其家属的同意,才能做相应的治疗,否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医生擅自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治疗,即使处置正确,可能也会造成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所以面对这样的两难问题,宋洪波认为,只能留待社会评议,也许以后可以对有关规定进行完善。

  姚一鹤薛马义 文/摄影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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