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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退房令”落地艰难 旗下子孙公司多难规范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3月26日03:08
[提要] 两会后央企在北京土地市场接连成为地王国资委及时出台央企“退房令”,但是政策落地一周,业内仍争议不断,专家称国资委目前并没有细化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具体操作方案,一些央企子公司繁多,依旧有通过此种方式变通拿地的可能,很难监管。
  因频造高价地而遭口诛笔伐的央企终于“等”来了打压其势头的政策。3月18日,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非主业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政策。业内正欲质疑其政策推行时间表时,政策发布第二日国资委召开了部分央企主要负责人会议,提出“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的要求。

  面对“两会”后央企在北京土地市场连捧三个高价地的尴尬局面,央企“退房令”的出台可谓及时、犀利。但是政策落地一周,业内仍争议不断。央企阵营心态复杂,表态不一;部分民营开发商坦言,政策初衷好、难落实。

  拿地央企“不听管” 国资委鞭长莫及

  3月18日,国资委正式发布了央企“退房令”。在公布了16家房地产主业央企的同时,并未公示要求退出的78家央企名单。

  根据国资委最近的官方网站公示,其直属的央企共有127家,但均是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央企集团。这其中,包括在土地市场一直有实力高价拿地的远洋母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等。3月15日,远洋地产子公司北京远豪置业,以40.8亿元取得朝阳区大望京1号地块,楼面地价达2.75万元/平方米

  “目前很多有实力拿地的央企并不均归国资委直管,而是分属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在肯定央企“退房令”良好政策初衷的同时,也传递出了近日业内对此政策的争议。

  据记者了解,国资委、保监会均属国家正部级单位。而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但在目前的土地市场,不在其羽翼之下,却在房地产行业活跃的企业“大有人在”。

  3月15日,在竞逐大望京1号地时,给远洋带来不小竞价压力的中维地产实为中国烟草旗下今年1月刚成立的地产公司。中国烟草隶属工信部,其已经对媒体表态,不受国资委“退房令”影响。

  此外,本月,远洋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投资的“嫡系”房地产企业———“国寿地产有限公司”也开始“招兵买马”,欲浮出水面,而国寿的主管部门为保监会。

  中信地产相关负责人也对媒体表态,因为中信集团不属于国资委管理,是国务院直属企业,所以也不在退出房地产78家企业之列。

  虽然“退房令”政策出台掷地有声,而行业内“大腕”,纷纷表态不一。

  有国资委专家表示,对于不属于国资委直管的其他大型央企,国资委无权限制其投资房地产,要由该大型央企的主管单位来规范管理。由此,因国资委一时鞭长莫及,土地大腕推高地价的大戏可能继续上演。

  “听话”央企或出让股权子孙公司难规范

  无论国资委的政策是否可以威慑到业内所认为的所有推高地价的央企,但在政策敦促下,听话的央企仍旧作出积极表率。

  “退房令”出台第二日,也就是3月19日,中国远洋集团总裁魏家福便公开表态,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中远香港集团,在半年内退出其间接持有的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约8%的股权。这是响应政策号召,首家明确表态、并给出退出楼市时间表的央企。

  目前的退出方式,业内也推测,78家央企可能多数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房地产行业。

  由于国资委目前并没有细化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具体操作方案,有业内人士提出,相关央企应该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注销旗下的房地产子公司,完成退出程序。但记者了解到,兴致高昂的一些央企地产子公司,自己也仍在迷惑之中。

  记者联系一位国资委监管,也在近日拿下高价地的央企下属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虽然政策颁布已一周,他表示,母公司目前还没有任何指示,对此问题自己也并不清楚,不知如何操作。而据他介绍,该子公司已经具备了十几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但记者在其母公司官方网站成员企业中并未找到该公司。

  一位民营企业开发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非主业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他并不兴奋,“留下的16家央企已经有足够的实力在土地市场垄断优质土地,而78家央企之中子公司、孙公司繁多,掺股复杂或者股权交叉的公司现行政策力度恐挖掘不到。”且他认为,目前笼统的“退房令”意在限制央企拿地,但如果央企不直接拍地,而是间接贷款给开发商,或者投资、与其他非退出企业联合又不知如何对待。

  国资研究专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表示,用行政命令强制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在细节上缺少可操作性。所谓退出行业的企业,应该是在市场充分竞争中优胜劣汰的企业。他认为,如强制要求企业注销子公司,对于资产处置、安置员工均存在较大的后患。

  16家“正规军”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华侨城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背景链接

  3月18日,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除16家主营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称,“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他表示,作为控股或参股的股东,要带头贯彻国家房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董事会中发挥作用。

  3月19日,也就是国资委宣布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后第二天早上,国资委召开部分中央企业会议,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和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15个工作日内制定有序退出的方案。“15日定退出方案”的要求是在22日对外公布的。

  专家观点

  央企仍有变通拿地机会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退房令”针对近日央企在土地市场连拿高价地而出,体现了政策决心。但是在业内,开发商通过收购项目达到增加土地储备的目的实属正常。一些央企子公司繁多,依旧有通过此种方式变通拿地的可能,很难监管。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也表示,一般业内都通过收购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来达到获得开发土地的目的。上市公司若想合并报表,增加土地储备,收购股权要超过50%。他表示,收购项目通过谈判协商达成,某种程度比企业去竞拍新的土地成本低些。

  打压央企将制造新“垄断”

  国资研究专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表示,国资委出台此种政策,如果真达到了通过行政命令使得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效果,有伤市场经济公平,而16家央企可能造成土地市场垄断。

  现阶段政策调控的方向不应该是抑制需求,而是扩大供给。需放开土地供应,不剥夺央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权利,使得市场充分竞争,通过行业洗牌,挤压掉开发商暴力利润。政策应允许央企、国企进入市场,并要求其承担义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供更多的低价房或者政策性住房,平抑房价。本报记者张晓蕊

  当事方表态

  央企“喊冤”


  远洋地产近日回应央企身份大手笔拿地时表态,公司并非央企,只是红筹上市公司,公司股权分布多样化,决策独立且运作市场化。持有24%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由中保监监管而非国资委,第二大股东为持有16.85%股权的中远国际,两公司均为财务投资。

  近日,某属国资委监管的央企下属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理解政策用心良苦,但没有必要单打央企。央企有资金,为什么不能投向赚钱的领域?不能一概而论央企进入房地产市场只是制造高价地,是低效投资。一些央企在房地产行业做得很好,无可指责。

  民企质疑

  一位民营开发商表示,此次“退房令”政策表示,央企可以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完成后退出房地产行业。而目前,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在手土地储备相对充足,且一个项目的开发商周期至少三五年,对行业的阶段性影响持续。而三五年之后,政策导向如何尚难判断。

  另外一名民营开发商对记者表示,央企“退房令”不会对业界造成太大影响。目前行业集中度较低,退出央企实际上也并没有占有土地市场的过多份额。而他认为,央企不拿高价地,在目前这种市场下,仍会产生新的高价地。据国资委资料显示,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此外,该民营开发商负责人表示,除部分主业为房产的央企外,更多的“外行”央企进入地产行业是“很可恨的”,为攫取利润,荒废主业,也会导致房地产行业秩序杂乱。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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