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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黄图被罚3千男子不敢出门 网友纷纷“自首”

来源:郑州晚报
2010年03月26日04:08
这是杨化军“作案”的电脑
这是杨化军“作案”的电脑

  老婆很生气,亲友来指责,现在门都不敢出

  97.5%的网民认为“自己看不违法”,宜宾当地近九成网友承认“曾下过”

  22日,有媒体报道了“四川宜宾一男子下载色情图片在家看被罚3000元”,此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当地警方的做法受到网民“一边倒”的质疑。然而,两天过去后,与网上的喧嚣相比,事件本身似乎进入僵局。当事一方南溪公安局网监大队面对质疑没有任何回应,另一方的杨化军(化名)也没有像网民期望的那样抗争,而是“整个人都崩溃了”。

  承认下载,质疑被罚

  23日,一条以事件当事人杨化军口吻写的帖子出现在网上,但并没有多少网友关注。记者24日核实,该帖确为杨化军本人所发。

  杨化军在帖中对事件提出质疑:“第一,我下载视频不假,但下载和复制是一回事吗?第二,3000元处罚是不是太重了,相当于我3个月工资了。家里老母患病,儿子才5个月大,老婆也没工作,全家就我一个人上班挣钱。”

  县城里已是路人皆知

  杨化军在帖中称,自己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媒体报道,照片还在网上传播,导致他的朋友、同事都认出了他,甚至走在大街上都会被人指指点点。面对这一切,我简直无法继续工作,和领导请了个假,想回家调整一下。但是,现在连老婆的亲戚也都知道了,我老婆非常生气。县城里已是路人皆知,我都不敢再上街了。”杨化军问,“请问大家,我现在该怎么办?”

  24日晚,记者拨通了杨化军的手机,接电话的是其一位朋友,他说杨化军“整个人都崩溃了”,不能接电话,手机暂由他保管。这位过去几天一直守在杨化军身边的朋友,肯定了帖子内容的真实性。他说:“面对周围人的异样眼光,杨化军不知道如何是好,他甚至谢绝领导、朋友前来看望的好意。以他目前的状况确实无法面对媒体,只能等他情绪好了再说。”

  截至昨日,南溪公安局也没有回应此事。

  “自己看不传播并不违法”

  网民的关注并未随着当事双方的沉默而停息。有网友直接在网上承认曾下载、浏览色情片,甚至有人说“欢迎警方来抓我”。许多网友都乐观地认为,当地警方最后会撤销处罚,甚至会道歉。

  网友“自由力量”在论坛上发帖《要求宜宾警方向网民道歉并退回罚款》,认为“公权力不应该随意介入公民的私人空间”。另外,当地的“宜宾零距离网络”上,有网友发起投票“鉴于在宜宾浏览色情网站的严重性,凡做过的都来报到”,结果显示,近90%的投票者表示“曾下过”。

  昨日,一项网络调查显示,97.5%的网友认为“自己看不传播并不违法”。

  网友说

  “东厂董事长”:完了,我家电脑里好像也有,赶紧回去删。

  “火星”:全球17亿网民,试问有几个没那种片子。如果中国警察这么有空,那就把三四亿中国网民都罚了吧。

  “日日鲜”:我有罪,我要自首!

  “轻QQ”:太过分了,这不是破坏人家夫妻感情吗?就算警方撤销处罚,他的生活也不可能回到原状。

  “阿滋猫”:应明确界定什么是传播和复制。奇怪了,罚款是件小事,一开始为什么会有媒体连文带图大肆报道。

  “一个人的春天”:什么时候扫黄打非都是好事,不过一定要依法办事。

  延伸阅读

  6年前宜宾警方就抓过两名看黄网民

  此次宜宾市南溪县网民下载黄片在家看被罚一事出来后,很多网友想起了多年前一条类似新闻。同样是在宜宾,两名浏览黄色网站的网民被警方查处,当时有媒体称其为“当地警方处理的首起浏览色情网站案”。

  当时的报道称:“2004年8月,宜宾警方接到浙江杭州网监支队提供的线索,得知宜宾有两个上网账号分别于当年3月21日和7月11日登录过浙江一色情淫秽网站,并在该网站上留言。很快,宜宾警方网监支队就抓获了韩某、钟某,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两人供认不讳并深深悔过。”事后,该报道引发热议。但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监察处监察科钟姓科长接受采访时,引用了1997年出台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得出结论:“点击、浏览、查阅色情网站也是违法的。”两年后的2006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其中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行为违法,但没有将查阅、浏览等放入处罚范围之列。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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