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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震:全国总工会建议刑法里追加“欠薪罪”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26日11:05
  人民网北京3月26日电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今天上午做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就如何提高职工工资收入与网友交流。在回答主持人提出的关于“恶意欠薪”方面的问题时,邹震表示,今年两会全国总工会提出希望在《刑法》里面追加“欠薪罪”这个罪名,这是我们长期以来的工作实践总结,也是对国内外欠薪问题综合比较以后得出的结论。邹震同时透露,全国政协在今年的重点科研调研当中,已经把社会分配问题列入重点的调查项目当中。

  邹震说,我仔细看了网民们的一些评论,有各种不同的意见,包括全国人大的代表也有不同的意见。很多人非常的支持、关心,但是有一部分同志非常的担忧。比如说“欠薪罪”这个是道德的问题,也有人感觉到一旦提这个问题会影响将来的就业问题等等,但是这些问题都是善意的,都是围绕这个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我们提出这个问题也是基于我们的经验,对于欠薪的问题,我们党和政府和工会组织对这个事情高度关注。特别是2004年温总理亲自出面帮农民工讨薪。此后的几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全国总工会和公安部连续几年开展追讨农民工工资的活动。

  邹震指出,2008年下半年以后,因为金融危机这个问题又有抬头的趋势,之前的几年都是非常好的。我觉得解决欠薪问题,仅仅靠这一条罪是不行的,还是要多种手段,比如说用政府行政手段,包括发挥工会的作用等等。但是我们感觉到虽然有多方面的监督,但是仍然有少数企业欠薪,因为《刑法》中没有这条规定,他就是不给,甚至采取逃匿的办法。他之所以敢这样,就是因为我们没有这个规定。从他这种行为来说,他支付的代价比较小。我们现在想追究他们的责任,我们又没有依据,所以说要追加到《刑法》当中去。

  邹震认为,其实对这个欠薪的问题,我们觉得也应该是可行的,一方面从国际性做法来看,其实在我们境外和国外有不少地区在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并不是独创。其次这个问题这样说也不是很合适,现在我们欠薪、欠税等等都有法律规定,会追究刑事责任。而有人认为欠每个人的工资不是很多,但是如果面对好几百个农民工的话,这个数目就很大,那么为什么就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呢?所以我们认为在这方面从现实性来讲,这个是有必要的。但是《刑法》这个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企业欠薪会有很多的原因。但是你不给工人发工资,这样的企业就不应该存在。全国人大接受我们的建议,把“欠薪罪”列入《刑法》的话,他会考虑很多的问题。我们主要强调的是,对有钱不还,就是有意的压榨,甚至拿着工人的钱自己跑掉,我们主要是针对这种欠薪行为。对于一般的欠薪行为,企业可以通过工会和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达成这种协议也是可以的。我们主张定“欠薪罪”的关键,我们主张的是恶意行为。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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