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母亲为儿子找人做假证 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
中安在线
2010年03月30日09:57
一位母亲在明知道儿子交通肇事并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不仅自己向公安机关做假证,还让别人做假证来帮儿子开脱罪行。最终他们都没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合肥市长丰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以包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顾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并各缓刑一年。
张某是寿县瓦埠镇人,有一辆客车,平时跑客运,顾某是张某雇佣的司机,而张某的母亲王某则在该车上帮儿子卖票。
去年11月19日7时20分,张某驾驶自家的大客车,由寿县瓦埠镇载客至合肥,在沿合淮路由北向南行驶至206线1037km+700m处时,将同方向一骑自行车的行人擦倒摔伤。该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长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当天,王某就打电话给顾某让其到长丰县公安局帮张某顶罪。顾某于是到长丰县公安局谎称肇事车是自己驾驶的。同年11月20日,公安机关找王某了解情况时,王某谎称肇事车是由顾某驾驶,但随后又至公安机关说明案情,公安机关遂将三人抓获。(江淮晨报—杜春、赵铎、张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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