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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锌:政府不按时提交年报就是行政不作为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08日11:50
  人民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常红罗旭)今天上午,北京大学教授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做客人民网解读政府“晒账本”,对于政府“年度报告”不合格或是不公开问题,王锡锌认为,政府不提交年报,不按时提交年报的行为就是一种行政不作为,这是一个严重问题,其实就是违法,完全可以依照行政监察法所规定的程序、条件、权限追究有关部门不作为以及其领导人责任。

  关于年度公开的规范和标准,王锡锌认为,从去年开始到今年,我们都在做,就是对政府的所有年度报告都进行收集,然后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年报的不规范是一个比较典型的问题。其实国家完全应该也可以去出台一个关于年度报告的基本格式、规范要求和内容的细化要求,这对各个公开义务机关发布年报的内容、规范化等等会起到一个非常好的引导作用。

  “虽然政府年报里面有没有这个规定动作,这个作业有没有做?我们一方面看到有许多政府作业交了,但是不及格,或者说完全没有达标,但是还有一些更加严重的问题,就是人家根本不交作业,不论是去年还是在今年,我们发现有很多,比如省级政府和中央的部委,在条例所要求的3月31号之前提交年报这个作业的,很多部门应该说是拖延交作业,有的到现在还没有交这个作业。这是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我认为它就是违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责任的追究专门考虑到了,在监督这一部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监督这一部分特别强调了不履行法定的公开义务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情形,可以由上级机关,特别是监察机关来追究责任。如果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的话,完全可以依照行政监察法,其实不提交年报,不按时提交年报的行为就是一种行政不作为,完全可以依照行政监察法所规定的程序、条件、权限追究有关的部门、不作为的部门,以及它的领导人的责任。”王锡锌说。

  吕艳滨认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这一点是比较模糊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里面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义务和责任时,如果没有按时公开年报,或者公开的不符合要求,到底承担什么样的行政责任并没有明确,这给了我们实施制度带来一定的麻烦。包括年度报告,规定要公开哪些信息,下一步具体要公开到什么程度,没有一个非常细的指标。所以,很多政府机关在这里就有很多的不同做法,有的就细一些,有的粗一些,取决于政府自己的工作态度或者是自己的工作能力。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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