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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坛趣闻:新手频繁换笔名避免被逮进死循环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09日16:05
  说到笔名,中文作家之中笔名最多的,大概要数鲁迅,据说他使用过的笔名有120多个。而在西方文坛,也有不少作家会同时拥有好几个笔名,但他们使用笔名的原因各不相同。由笔名这个小小的细节,也可引出不少趣闻。

  新人作家的“试练场”

  第一类的笔名,以美国惊悚小说家迪恩·孔茨为代表,孔茨在尚未成名之时,频繁使用各种笔名,实在是无奈之举,只因之前出版的作品销量不佳,所以才换个新笔名,让读者误以为是个新人作家,也从而给自己第二次、第三次机会……譬如迪恩·孔茨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曾用过至少11个笔名,创作过的小说类型无所不包,悬疑、惊悚、侦探、科幻,一个都没落下。这种情况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迪恩·孔茨创作出《看守人》(Watchers)等代表作,才告一段落。孔茨本人曾这么评价自己的那段岁月:“事实上,早期的那些作品质量是非常低劣的,那时我还很年轻,资历甚浅,而从每本书上赚得的钞票又寥寥无几,这逼迫着我大量写作,以保证收入足以维持生计,因而也顾不上重新审视自己创作的作品。”话虽如此,可假如没有十多年的写作锻炼,迪恩·孔茨恐怕也是无法成为当今美国的著名畅销作家的。从这个角度出发,那些笔名对于新人作家相当于“试练场”。

  至于近年出道的一些作家,在早期作品反响一般之时,为求突破,更是要使用笔名,来一招“金蝉脱壳”。美国的一位退伍军人作家约翰·G.海姆瑞就是在使用“杰克·坎贝尔”的笔名之后,靠着一套创意新颖的军事科幻题材小说,成功转型。对此,作家本人是这么说的:“我使用笔名,是因为如今的出版业运作方式。主要的几家连锁书店都使用软件来下图书订单,而软件会以昔日作品的销售量为基准决定订多少书。假如软件判断某位作家的销售额不够良好,那么书店就会减少该作家新书的订购量,这也就意味着销售量会减少,进一步意味着再下一部新书订购量会愈加减少,销售也会愈加惨淡。和其他许多作家一样,我已经被逮进了这种死循环。然而,使用一个新笔名会立即扭转这种状况,因为软件系统将你视为一位新作家,会订购充足的数目,也就给了新书一个更好的机会。”

  手艺活和艺术品的区别

  第二类笔名,是作家区分市场的一种手段。譬如美国女作家诺拉·罗伯茨以创作浪漫小说见长,当她要开拓市场,尝试创作融合浪漫言情元素的侦探小说时,便使用一个新笔名J.D.罗布(J.D.Robb)。又如,曾以《海》获得2005年布克奖的爱尔兰名作家约翰·班维尔以笔名“本杰明·布莱克”(BenjaminBlack)出版侦探小说,很受欢迎。班维尔曾在一次犯罪小说家聚会上表示,他将自己以笔名本杰明·布莱克出版的侦探小说视作是“手艺活”,而以“约翰·班维尔”之名创作的文学小说则是艺术品;写作前者时,他一天能写上好几千单词,而创作文学小说时每天只能写出一百来个词。但班维尔也补充说,他并不认为侦探小说就是“廉价文学”。欧美图书市场成熟,作家为了受众群体而考虑,针对不同的受众群采取不同的笔名,无可厚非。

  误打误撞得来的笔名

  要谈起第三类笔名,得先讲个故事。美国推理小说家约翰·狄克森·卡尔在即将离开美国、移居英国前,创作了《弓弦谋杀案》(TheBowstringMurders)一书,因为他在美国的出版商哈珀公司有一年最多为同一个作者出版两部作品的规定,于是卡尔找到了—家新的出版商威廉·莫罗(WilliamMorrow),结果威廉·莫罗出版社以“卡尔·狄克森”的笔名为其出版了《弓弦谋杀案》,因为这个笔名与卡尔的真名实在太容易混淆,于是后来变成了“卡特·狄克森”(CarterDickson)。这种误打误撞得来的笔名,大概也是孤例了。

  “他”实际上一直是个“她”

  第四类笔名,是一些女性作家出于当时社会存在的歧视,不得不使用一个男性化的笔名。譬如1915年生的美国科幻作家小詹姆斯·蒂普垂,本名是爱丽斯·布拉德莉·谢尔顿,出身知识分子家庭,幼时周游世界,二战时在美国空军情报部门工作,1952年便与丈夫一起双双受邀加入美国中央情报局。她从1967年创作科幻作品始,便使用“小詹姆斯·蒂普垂”这个笔名,原因是爱丽斯作为一名先锋女性,在工作场合遭受过太多性别歧视。她认为假如大家认为自己是个男性,作品便不会遇到太多的挑剔目光。科幻文学界的众多大佬对“小詹姆斯·蒂普垂”的真实性别毫无察觉,都认定“他”是个男性高级知识分子,为了保护职业声誉,才使用笔名写作。

  一直等到1976年,爱丽斯的母亲过世,而“蒂普垂”又在杂志上提起自己的母亲也是个作家,刚刚在芝加哥过世,有好事者将芝加哥近期报章上的讣告一一过目,由爱丽斯的母亲入手,顺藤摸瓜,这才发觉“小詹姆斯·蒂普垂”原来是个女儿身。

  这位才女的人生有太多的故事可讲。2006年,由茱莉·菲利普斯创作的《小詹姆斯·蒂普垂:爱丽斯·B.谢尔顿的双面人生》(James Tiptree,Jr.:TheDouble LifeofAliceB.Sheldon)获得了美国国家书评人奖的最佳传记殊荣。

  作家们耍的小心机

  第五类笔名,则是因为作家的小心机。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的出版社普遍认为一位作家一年顶多出版一部作品,如果出版数量太多,读者会认为作品质量低下。斯蒂芬·金创作力充沛,一年能写出不止一本书,但又不想影响“斯蒂芬·金”这块刚有点儿名气的金字招牌的销量;同时他又想试验—下,自己的成功到底是因为天赋还是运气。于是,他说服出版社以笔名“理查德·贝奇曼”(RichardBachman)为他出版作品。斯蒂芬·金还特意安排,以“理查德·贝奇曼”名义出版的小说尽量不作宣传,以便得出真实的测试结果。事实证明,“斯蒂芬·金”的名字还真是威力巨大。以“理查德·贝奇曼”名义出版的《瘦到死》(Thinner)首印销量只有两万八千本,但当理查德·贝奇曼的真相揭晓,销量很快就增长到十倍之多。在“理查德·贝奇曼”问世后,也有不少人猜测斯蒂芬·金就是真身,但斯蒂芬·金每次都予以否认,甚至还找来自己的版权代理人的保险经纪人,用他的照片充当所谓的“理查德·贝奇曼”真容。最后,是一位锲而不舍的华盛顿特区书店店员追查到了国会图书馆,在“理查德·贝奇曼”的一本作品条目的作者信息栏里看到了斯蒂芬·金的名字。在此铁证之下,理查德·贝奇曼的真相才终于得以曝光。以“理查德·贝奇曼”笔名出版的首版平装本存世量较少,又极具纪念价值,因而也成了抢手货,拍卖价常常可以达到数百美元。

  第六类笔名,与斯蒂芬·金也有着一定的关系。斯蒂芬·金的大儿子(其上还有一个姐姐)约瑟夫·希尔斯特伦·金从踏上写作之路开始,就不想沾乃父之光,于是用“乔·希尔”(JoeHill)这样一个笔名,—直等到他小有成就,才在2007年确认自己的身份。这位小金目前已经获得了世界奇幻奖、布拉姆·斯托克奖、国际恐怖作家协会奖、国际惊险作家协会奖之最佳处女作奖,不得不让人心生“虎父无犬子”的感叹。

  思羽(摘自《书城》2010年第3期)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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