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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丰田向浙江赔偿的样本意义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4月10日08:01
  新华网杭州4月9日电 题:丰田向浙江赔偿的样本意义

  新华社记者章苒、屈凌燕

  7日,251名浙江消费者从丰田汽车生产商手中拿到了人均300元的经济赔偿。浙江省人大十年前通过的一部地方法规,最终迫使丰田章男改变了对中国市场“只道歉、不赔钱”的策略。

  丰田向浙江赔偿的样本意义在于,这是浙江地方立法的胜利,又暴露出更大范围的立法空白;这既是浙江地方执法部门的执法胜利,也暴露出更大范围的执法无力;这既是浙江消费者的胜利,但也暴露了其他地方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足。

  丰田章男此前来北京道歉,对赔偿问题却口气强硬,因为丰田是以“市场所在国法律为准”。言下之意,是你们自己没有立法,不能怪我丰田不守法。如果没有浙江的一部地方法规作准绳,没有浙江省工商局的锲而不舍,没有浙江消费者的主动维权,丰田不会在浙江低头。

  丰田向浙江赔偿的样本意义还在于,它向跨国企业传递了一个信号,中国改革开放的水平在提升,中国的法制环境在完善,中国人的维权意识在觉醒,跨国公司在中国也需要转型升级。跨国企业应从注重追求利润转移到以人为本上来,从满足自我转移到满足消费者上来,从占领市场转移到注重企业社会责任上来。

  正如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所说,跨国公司要去除“先入为主”的优越感,去除“唯我独尊”的高贵感,去除“独领风骚”的特权感,因为中国正在向竞争规则一体化、竞争主体同等化的市场新秩序迈进。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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