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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哪些人“自动退出”保障房申请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4月13日02:01

  查查哪些人“自动退出”保障房申请

  周明华 媒体人

  《广州日报》载,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正式结束,在公示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奇怪现象:例如至少有299户初审通过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不少申请者甚至还拥有每平方米售价超过5万元的豪宅。而深圳海关的回应也很怪,称通过初审的海关人员都是临时工。据悉,在接到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后,部分申请人已自动退出申请。

  关于“临时工”的说法,我倒不觉得奇怪,因为时下新闻中犯事的公职人员被说成“临时工”,早已屡见不鲜。我关心的是“自动退房”的人。我想他们之所以退出,多半是因为看到事情的发展方向颇为不妙,不得不选择“悄悄地来、悄悄地去”。

  与“自动退房”的壮观的景象相比,深圳的监管机构的表现,则显得过于冷静了些。他们尚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高调宣布彻查此事。此事无论真实情况如何,但目前来看,已然伤害到了政府公信力。所以,给公众一个交代是必须的。其实,调查这事倒也不难,先从“自动退房”者查起即可,看看这些人为何要退房,他们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不是“临时工”。

  当前,经适房“不经”,保障房“乱保”等问题时有出现。就在最近,深圳一经适房小区被曝停满豪华车、公务车。深圳市益田村居委会还公开称,作为经适房的益田小区,至少70%业主是公务员。除了经适房,廉租房也未能幸免,去年11月就曾传出过深圳公务员一次回吐802套廉租房的新闻。

  不管是经适房还是廉租房,都属于国家财产,公职人员非法侵占,其实与贪污无异。譬如,我国《公务员法》和《行政监察法》都明文规定,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造成不良后果者,都应受到处分,重者可以开除公职,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由此可见,净化保障性住房监管的混浊氛围,只要动用法律必有斩获,这方面,我们不缺法律。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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