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龄女童命殒黑诊所 女子非法行医获刑又赔钱
非法行医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个人利益,无视民众的身体健康,大肆进行非法行医活动。被告人刘某(女)在既未取得法定医师执业资格,也未经卫生局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设一家小诊所,从事医疗活动,结果造成一4岁女孩死亡的严重后果。近日,经淮北市杜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刘某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未取得法定医师执业资格,也未经卫生局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07年月在淮北市杜集区石台煤矿工人村附近开设一家私人诊所。2009年6月12日,石台矿工人村居民陈某带4岁的女儿韩某到刘某的诊所看病,刘某看韩某是犯了支气管哮喘,就开了头孢曲松钠、生理盐水给其输液。因韩某曾经在刘某的诊所输过液,无不良反应,于是这一次刘某违规没有对韩某进行头孢曲松钠皮试,直接进行输液。几分钟后,韩某嘴唇发青、流口水,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20万元。(郑万东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