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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边防警务公共关系建设的思考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13日14:41
  当今,既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期,也是矛盾纠纷的集中高发期,加之通信及互联网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警务工作面临的舆情风险和社会压力不断增大。目前,上海正处于全力推进“两个中心建设”的新一轮大发展,地处沿海的边防辖区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热点、城市建设的亮点,也随之成为矛盾纠纷的多发点,执法服务的强化点。边防机关肩负维护边防辖区平安稳定,促进和谐的重任,要圆满完成任务,不仅需要持续加强部队各项建设,还需要建立起科学、和谐的新型边防警务公共关系,赢得舆情主动和社会支持,从而更好地完成各项海边防管理任务,确保上海世博边防安保任务顺利完成。

  一、当前边防警务公共关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推进爱民固边战略,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做了大量工作,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的赞誉,树立了边防警察的良好形象。但随着辖区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尤其是当前网络信息传输的特点极易将社会不良情绪瞬间放大,一件小事引发的后果可能无限倍增。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群体性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与少数单位公共关系意识缺失,思想观念滞后,应对方法不当不无关系。面对严峻形势和前车之鉴,必须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当前,我们在公共关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同志对构建新型警务公共关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公共关系就是发发新闻,搞搞活动,吃吃喝喝,有负面的东西协调控制一下,而没有从公共关系的理念上、没有从警察形象塑造和声誉管理的角度认识此项工作。在基层单位还远没有建立“舆情现场”这样一种概念,“全警公关”尚未形成。二是机制不到位。与西方国家和香港地区相比,缺乏专门的公共关系部门和专业化人员。对重大、敏感事件的应对处理机制尚不健全。我们现有的一些制度主要着眼点部队内部信息传递上报,相对网络社会资讯的高速传播,显得较为迟钝和机械,尤其是基层单位如何在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媒体,每一名官兵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当好临时“新闻发言人”、“形象代言人”的角色,不仅没有相关的培训,更缺乏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措施不到位。与公众、传媒,尤其是新型传媒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待加强。我们往往满足同一些主流传统媒体建立良好关系,以期发稿正面宣传,但对互联网信息日常关注不够,信息传播规律掌握不牢,很少利用博客、播客、论坛等新型信息平台建立沟通渠道,舆论引导能力有限,缺乏应对特殊情况的经验。

  现代公共关系已进入“双向对称”时代,即“公共关系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良好和谐的关系。为此,公共关系既不能偏重于组织,也不能只顾公众而不顾组织,而应该同时考虑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利益。”因此,公共关系中有两个等价的、相互依存的要素:公关主体和公关客体,即公共关系活动的发动者和接受者,良性的公共关系必须以两者为根本点和出发点,根据职能原则和需求原则设计公共关系活动。从这一点来分析,我们目前的边防警务公共关系存在的“三个不到位”究其原因在以下三点:

  一是公共关系主体意识尚未形成。虽然推出了很多“公共关系”活动,但边防机关自身并未形成真正的公关主体意识,定位比较模糊,多为“应对式”、“需求式”活动,这就造成公共关系无法从“手段性”价值中脱离,且部分实施者不能从公共关系建设的大视角宏观考虑自身建设,在主体形象塑造方面存在欠缺,从而影响活动效果。二是公共关系建设缺乏现实基础。公共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一个成熟的公关关系主体来说,其所做的每一项活动都在公共关系活动大的内涵之中,其中分为基础活动和专门活动,基础活动是公共关系赖以建立和维持形象的主要因素。由于公关主体意识的模糊,边防机关的公关活动并不总是能和主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度尚显不足。三是缺乏对公共关系客体的研究。首先,对公共关系客体的范畴缺乏明确界定,由于主体意识的缺位,客体概念也同样模糊,故此将边防公共关系简单地等同与警民关系或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其次,不能及时准确地从客体角度认定其心理和需求,使得部分公关活动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边防警务公共关系的特征

  边防警务公共关系是公共关系体系中的分支,其本质上属于政府公共关系,是边防机关为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相关公众的信息传播和沟通协调,取得相互信任,从而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管理活动。边防警务公共关系的宗旨是构建和谐社会,其核心是提高软实力,过程就是通过与传媒和公众的良性沟通互动,加强组织形象和声誉管理。其特征有以下几点:

  (一)客体广泛性。边防警察的政治职能、社会管理职能、社会服务职能一体化。公众和边防机关的关系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关系的叠加和交叉。如渔民群众既是管理对象,也是服务对象。单一的、片面的工作模式是不适合公共关系建设要求的。

  (二)形象社会性。在公共关系活动中,边防警察形象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延时性、局域性、虚拟性的特点,成为一个社会化的符号。尤其在处理涉外事务时,更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成为“国家名片”。

  (三)公关全员性。每一个边防部队成员都代表着边防机关,代表着国家在执法。一言一行都体现部队和政府的形象。个体往往具有强烈的代位性。所以每一个体都不能游离于公共关系活动之外。

  (四)目标非营利性。区别与企业公关,边防部门开展公关活动,争取公众支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完全是从国家利益出发,没有任何营利性的目的。

  (五)角色不利性。公共关系专家格拉斯高磊认为:限制及法律的混合,很容易使一个机关丧失其声誉,而边防警察作为法律执行者,常面临不受欢迎的任务,无论工作表现如何优良,也很难为违法或被逮捕的罪犯或其家庭或其朋友所崇拜。由此可见,建立警民关系难,维护警民关系更难,百分之百良好的警民关系只存在于理想之中。

  (六)公众参与性。事实一再证明,边防的巩固、社会的和谐、良好的秩序,最终形成主要不是依靠专业的社会防范力量,而是在于社会公众广泛而积极的参与。边防警务公共关系如果得不到群众的参与和认同,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七)工作主导性。在改善边防警务公共关系方面,边防机关与其人员应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在依靠公众时,还要同时教育公众。

  (八)载体多样性。边防部队同时具有警察和军人的身份,在开展公共关系活动中,警营文化、军旅文化都可以成为良好的载体。拓宽了公共关系活动的平台。

  三、构建新型边防警务公共关系的思考和实践

  根据现代公共关系理论,边防警务公共关系应当具备四大功能,即协调功能、监测功能、凝聚功能和形象塑造功能。其追求的根本目标是“和谐共赢”,完全契合于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所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是构建新型边防警务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笔者根据总队近年来所作的一些有益探索,认为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转变观念,加强教育,逐步建立全员公关意识。边防机关推行全员公关是建立成熟公共关系的必然要求,而实现全员公关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全员公关意识。所以,在加强正面教育的同时,要切实掌握官兵的思想状况和现实需要,积极创造部队内外和谐的良好氛围。

  一是要积极调整定位。公共关系建设要求我们边防部队每名官兵以一名社会人的视角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过去一些“官本位”、“管理者本位”的思想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们的官兵。这些年来,通过历次主题教育的开展、爱民固边战略的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逐渐在边防部队深入人心,“民本”思想和“服务”意识不断加强,为全面推进公共关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下一步,仍然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引导全体官兵准确定位,在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中树立形象,赢得公共关系中的主动权。

  二是要拓展深层次公关。首先,公关对象要覆盖各层次。要做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公关工作,通过出色的业绩和良好的沟通,赢得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要做好最基层辖区群众的公关工作,用热情的服务、真心的关爱和严格的执法,换来辖区群众的支持和肯定,树立良好的口碑。要做好各类传媒的公关工作,善于在网络时代发表自己的声音,塑造自己的形象,赢得有利于自己的舆论氛围,掌握信息的主动权。其次,公关效能要有持续性。当前正处在信息爆炸的社会,任何一个兴奋点如果没有新的信息注入,持续时间不会超过1个月就会被其他内容取代。边防公共关系工作开展也是这样,所以在培树边防典型,宣传边防事迹的时候,要不断注入更新的内涵,不断挖掘更深的意义,抓好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性。同时,公关要注重把握时机,加强策划。善于利用各类时间节点和转瞬即逝的社会焦点开展宣传,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我们各级机关都要树立敏感的“舆情意识”,同时还要切实提高公共关系中的策划能力,做好预案,以期实现更好的公关效果。

  三是要树立“时时公关、人人公关”的理念。公共关系“全员性”的特点已经阐明:公共关系建设不是哪一个部门、一家单位的工作,任何一名官兵都不能置身事外。爱民固边战略开展以来,总队各基层单位,广大官兵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创设了“留守儿童之家”、“船长俱乐部”、“渔家书屋”,修建了“爱民路”、“爱民渠”,这些和边防工作紧密融合的举措都是一种公关行为,收到了良好效果。但距离“全人员”、“全时空”融入公共关系建设的要求仍有差距,要进一步加强辖区群众主动参与公关建设的力度,通过鼓励创造性工作,严格纪律观念,不断植入和提升官兵作为公共关系主体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整合资源,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公关工作机制。良好的机制是一项工作真正得以完善和落实的保证,公共关系建设也不例外。

  首先,要建立高效的领导机制。公共关系建设要统一在党委领导下,尽快建立由政治部门牵头,以各支(大)队宣传力量为依托,以基层警民关系联络员为补充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边防主业确定工作重点,增强协调策划意识,提高新闻资源、社会资源的整合能力;大力宣传边防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所、艇、队政治主官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在上级的指导和领导下,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技巧,把好一线公共关系建设的关口。

  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一是内部畅通。在总队内部,无论是上级对下级的指令还是下级对上级的信息反馈,都必须做到及时高效,通畅无阻。在哪一个环节出现了滞阻,就要追究哪一个环节的责任。二是外部畅通。各单位都要切实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积累和铺垫,建立起同地方党委政府通畅的汇报渠道和同各类媒体快捷的沟通渠道。

  第三,要建立规范的新闻发布机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总队在世博会海上安保演练期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收到良好效果。目前,公安部、部局、市局正积极推进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我们应积极研究建立“分级新闻发布制度”,探索重要事件、重特大案件现场新闻发布,既展示边防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建设的成果,又能够使群众及时了解真实信息,增强执勤执法的透明度,掌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第四,要建立突发事件公关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事件的分类、组织机构和职责、新闻应急的启动、记者的现场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尊重新闻宣传规律,引导有利与我方的新闻“产品”出炉,堵塞突发事件可能演变为社会事件的漏洞。

  第五,要建立网评机制。为了适应网络媒体受众多、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影响面大等特点,应及时成立由各单位官兵组成的网评员队伍,以网民的身份,对网上的涉警、涉及治安问题的贴子进行发帖跟贴,对舆论导向进行引导。同时,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网评员政治敏感性、评网技巧等方面的培训,以适应工作要求。

  第六,要建立舆情研判机制。为了实现边防舆情的精确导向,提高边防公共关系建设的针对性和质量,应成立专门的舆情小组,专人专职开展舆情分析工作,配齐配强力量,对每天各类报刊、各大网站上登载的有关我边防的涉警、涉及治安问题的报道进行收集整理,为公共关系建设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三)创新手段,营造氛围,搭建有效沟通交流平台。边防警务公共关系是边防警察组织为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相关公众的信息传播和沟通协调,取得相互信任,从而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管理活动。宗旨是构建和谐社会,核心是提高软实力,过程就是通过与传媒和公众的良性沟通互动,加强组织形象和声誉管理。所以,要善于创新手段,用公众和官兵喜闻乐见的方法推进工作。

  一要及时收集社情民意。注意收集本辖区社情民意,在执勤执法、服务群众过程中主动掌握信息动态,为各类案件侦破和辖区治安管理、社区警务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支持。同时,还要搜集公众对边防机关的评价、对民警的评价、对边防工作的建议等等,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二要积极策划警民互动。通过组织“警营一日”活动、开设上海边防博客等载体平台,积极推进媒体“嵌入式”宣传,不断探索和完善边防社区警务机制、广泛传播边防文化和警务理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立深层次、经常性的互动沟通渠道,达到互信互爱的目的,建立边防警察与群众和谐友爱的外部环境。最大限度争取辖区群众对边防形象的认同,对边防工作的支持。

  三要学会管理舆情现场。不断完善警媒联动工作机制,在重大案事件现场,要第一时间设置记者接待点,对舆情现场实施有效监管,对媒体记者进行接待和积极正面引导,实现舆情现场的良好处置和后续工作衔接。

  四要不断强化网络宣传。重视网上舆论引导,拓展警民互动交流的空间。可以通过论坛、“博客”等平台与群众进行对话,拉近警民距离,提高服务质量,从而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警队的精神风貌和最新动态,增强网络宣传的实效。

  五要大力开展边防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警察精神,铸就新时期的警魂。坚持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的原则,积极推动基层各类边防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满足官兵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强公安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用先进的边防文化吸引和感染辖区群众。(作者为上海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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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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