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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欲建住房保障对象“花名册” 即将开始普查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4月15日05:26

  江苏要建住房保障对象“花名册”

  全省普查本月就开始,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保障范围均有扩大

  本报讯 记者昨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各市、县“十二五”城市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日前已全面部署。根据我省统一要求,在未来3-5年,各市要实现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经适房“应保尽保”,而部分住房特殊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这意味着,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更多买不起商品房的家庭将有望通过住房保障实现安居。

  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十一五”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得到基本解决,即将进入的“十二五”将是我省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关键时期,因此省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解决三类人群,也就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居问题。而如何真正让每一个保障对象实现“住有所居”,各市、县的“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显得格外关键。

  据了解,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已联合下发了通知,对各市、县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的目标是:全省用3-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全省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保尽保”,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部分住房特殊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

  同时,为了让规划编制更科学,全面掌握保障房的实际需求,从4月-7月,我省将全面开展一次保障对象大调查。调查对象主要是三类人群。其中中低收入家庭要求具有城市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非就业地户籍,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状况、收入情况、住房保障意愿等都被列入调查内容。

  今年7月,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汇总的调查信息,录入“江苏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建立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名册。各市、县要在7月31日前完成调查工作,8月31日前完成住房保障规划编制。  (王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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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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