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4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浙江警方获悉,宁波慈溪警方目前已对造成3月23日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在建工程火灾的主要责任人依法实施治安拘留。
在未取得电焊物种作业上岗证、并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的情况下,3月23日,一家安装公司指使员工在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在建工程二楼进行电焊作业并引发火灾。经消防部门查明,慈溪警方分别对电焊工和指使人进行12天和10天的治安拘留。
23日9时47分,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在建工程发生火灾。该工程由平台与观光塔两部分组成,目前施工处于装修阶段。海中平台总建筑面积约36616平方米,地上6层,建筑高度24米;观光塔总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地上16层,建筑高度145.6米。此次火灾共烧毁300平方米挤塑保温板,部分安装的管线和正在施工的吊顶,过火面积达800余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